心脏传导系统病变致心源性猝死2例
2017-11-07王广东王志军
王广东,王志军
(张家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来稿日期:2017-06-06
王广东(1973-),男,研究生,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工作: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心脏传导系统病变致心源性猝死2例
王广东,王志军
(张家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心脏传导系统;猝死;法医病理
心脏传导系统(CCS)由窦房结、房室结、房室束、左右束支及纤维网构成,维持心脏正常节律。当CCS发生炎症、纤维化、脂肪浸润、出血及肿瘤等病变时,可诱发心率失常而导致猝死。近两年张家口市发生两起由此类疾病引起的猝死,现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其特点。
1 案例资料
案例1 男,29岁,2015-01-02日9时许,在张家口市某超市与他人争吵引起打斗,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120急救中心抢救时心电图示:心室纤颤。尸体检验见左前臂外侧有1 cm×0.9 cm皮下出血,左胫前有1 cm×0.9 cm皮下出血。从周某心血中未检出常见药物及毒物。病理检验检见窦房结、房室结局部脂肪浸润、纤维化、炎细胞浸润。
案例2 男,24岁,2016-10-09日13时许,在张家口市某网吧上网时被同伴发现异常,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时心电图为直线,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未发现异常。从周某心血中未检出常见药物及毒物。病理检验检见房室结周围神经节内见神经元变性、水肿伴灶性淋巴细胞浸润,房室结局部脂肪浸润(图1、2)。
图1 窦房结、房室结周围脂肪浸润,纤维化
图2 房室结周围神经元变形,淋巴细胞浸润
2 讨 论
案例1中,机械性损伤轻微不足致死,可排除机械性损伤致死。案例2中,尸体检验无机械性损伤,同样可排除机械性损伤致死。2个案例均未从死者的心血中检出常见药物及毒物,可排除相关药物及毒物致死。病理检验在心脏传导系统均检出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死亡原因。
宋一璇等[1]发现心脏传导系统(CCS)病变所致心源性猝死比例高达45%,是法医猝死病理学的重要原因。本病好发于青少年,既往可有发作性晕厥史,但猝死也可是首发临床表现。患者通常在应激、运动或休息时突然倒地并在短时间内死亡。发病时可出现心室纤颤或心动过速等异常心律,心电图检查可做出明确诊断(案例1,有心电图支持;案例2,未获得心电图支持)。研究显示,国人40岁之前窦房结应无脂肪或纤维浸润,30岁之前房室结无脂肪浸润[2]。其猝死机理为CCS纤维脂肪重度浸润会破坏结内细胞间的连接,致室上性传导障碍或房室传导阻滞,诱发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室纤颤而猝死[3]。案例1中,窦房结、房室结均有脂肪浸润;案例2中,房室结有脂肪浸润。此两例死者均小于30岁,均属少见。
对于CCS病变所致心源性猝死的法医学鉴定,应注意在排除暴力损伤、窒息、中毒及其他系统疾病猝死的前提下,病理检见有足以引发心率失常的病变才能明确作出CCS病变导致猝死的诊断。由于CCS猝死案件较少见,许多基层法医对CCS结构形态不了解,并未常规开展CCS病理检查,导致CCS容易在法医学检验中遗漏。因此,对于青少年猝死且解剖阴性的案例,我们应想到CCS病变导致心源性猝死的可能性,认真检查CCS的病理改变,为法医鉴定提供重要诊断依据。
[1] 宋一璇,姚青松,罗斌,等.54例心源性猝死患者心传导系统病变的分析[J].中华病理学杂志,1999,28(3):187-190.
[2] 宋一璇,姚青松,罗斌,等.心脏传导系统变异及发育异常(讲座2)[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4,19(4):253-254.
[3] 汤家全,赵传清,黄瑞润.房室结脂肪浸润猝死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2,27(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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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0.3969/j.issn.1673-1492.2017.10.013
[责任编辑:李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