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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

2017-11-04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201700

上海农业科技 2017年5期
关键词:落户规模化农村土地

钱 新 (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 201700)

关于推进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

钱 新 (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 201700)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既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又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现通过对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蒸淀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剖析了该园区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规范土地流转的相关措施,以期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流转现状;成效;主要问题;规范措施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是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合理有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既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又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措施,是青浦现代农业园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选择。笔者通过对园区区域范围内(蒸淀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剖析了该地区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规范土地流转的相关措施,以期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1 土地流转现状

多年来,园区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带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目前,园区土地流转共涉及8个行政村,流转土地总面积666.67余hm2,辐射带动农户近千户,解决就业人员1 600余人。园区内现有落户企业40家,其中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家,涉及土地流转面积600余hm2,其中耕地面积530余hm2。

由表1可看出,2013年与2012年相比,村流转给园区的土地面积增长了1.07%,园区流转给企业的土地面积增长了5.62%,待开发土地面积减少了19.84%,解决就业人员总数增加了8.08%,辐射带动农户增加了24.36%。可见,2013年比2012年的土地流转面积增加,土地利用率提高,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显著。

表1 2012-2013年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面积比较

2 取得的成效

2.1 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通过规范土地流转,满足了有技术特色、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集约利用土地的愿望,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园区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2.2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能有效地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合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有效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如上海梅氏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佳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落户企业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用流转耕地种植水稻、蔬菜等,已建立良种培育基地、绿色蔬菜种植基地、优质水稻高产栽培示范基地,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

2.3 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解决了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思想认识不到位

3.1.1 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园区人手、管理经验有限,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广、引导不力,没有对村委会及农户及时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造成土地流转监管不严。园区范围内的部分村委会自行招商引资、签约租地,造成了流转过程不规范。

3.1.2 小农经济思想严重

一是部分农民恋土观念较强,宁可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二是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农民粮食补贴,导致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三是项目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而是等待承包地被征用得到更多补偿费。

3.2 规模化经营程度还有待提高

3.2.1 企业规模化经营偏小,效益有待提高

园区内现有龙头企业3家,农产品深加工和产业链条延伸方面还有待拓展,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总体经营规模不大。通过土地流转没有获得更多的收益,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没有得以实现。

3.2.2 集约化经营效益还有待增强。

这里所指的集约化经营主要是指规模化经营中的机械化利用程度。由于园区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不够完善,导致部分落户企业在农业机械化生产上不能发挥最大效用,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3.2.3 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由于园区位于上海市最西侧、与浙江的交汇处,水资源丰富,但地势较低,每到汛期易造成涝灾,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4 推进土地规范流转的主要措施

4.1 加强模式引导

继续坚持以农业生产大户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

4.1.1 遵循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坚持以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委托(签订委托书达98%以上),由村委会统一向园区流转,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规范操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1.2 根据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布局,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要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保证基本粮田面积,圆满完成园区的粮食生产任务。

4.1.3 在流转规模上适度引导,寻找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合作伙伴。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要一味追求土地流转上规模、上面积,不搞一哄而上,不要贪大求强,注重培养典型,坚持示范带动。

4.2 加强服务管理

4.2.1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致力于搭建一个平台,帮助农户和落户企业进行土地流转;设立一套规程,如拟定落户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对落户企业的资格审查,规范土地流转申报、协商、审查、签订、备案等的程序。

4.2.2 规范落户企业运作

督促落户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增强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应对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为落户企业培养更多的农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4.2.3 帮助协调企业难题

要切实为落户企业解决规模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如生产中遇到的用水、用电、设施等问题,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宽松环境。

4.3 加强政策配套

4.3.1 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政策实施,为土地规范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是帮助和配合落户企业申报各类相关优惠补贴政策,给企业减压。二是辐射带动农民致富,为农民创造新岗位,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4.3.2 安排项目支持

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粮食产能等项目统筹,通过对农业项目的综合运筹,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条件,为落户企业进行农业开发以及机械化应用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相关农业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强落户企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3.3 建立风险保障

园区已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站,积极帮助落户企业进行农业投保,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配合查勘定损,确保足额理赔到位。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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