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正常死亡类现场的勘验检查
2017-11-03黄愿雷斌张义军
黄愿 雷斌 张义军
摘 要 在当今社会当中,公安机关所受理的大部分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的死因是非常明确的,但也有极少部分发生在特定场合的案件,由于证据有限,如果不经过认真细致的勘查、检验和科学的分析,就很难排除其中是否隐含有故意杀人的可能。因此,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上访、群体访等事件,最大程度的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对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现场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 非正常死亡 现场勘验 痕迹检验 尸体检验
作者简介:黄愿,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中队,痕迹检验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雷斌、张义军,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中队。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184
一、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概念及特点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溺水、火灾、高坠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的致死。
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现场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1.现场形式的多样性,死亡原因的多种多样,决定了现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2.现场易破坏性,进入现场的人员多,抢救的人员多,抢救人命等造成现场极易破坏。因此,此类现场的勘验检查应该紧密围绕其特点来进行。
二、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重点和方法
现场环境一般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本文主要是指自然环境。通过对案件现场环境的研究,为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勘验检查措施,查明案件事实提供重要依据。对现场进行解读,需从现场环境等多方面进行诠释。如北京的某个冬日,一个外地来京务工的电工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的床上,现场为1间平房出租房,尸表检验无任何损伤,现场无异常。经检验死者血内CO含量已达致死量。据现场环境是冬天,北京出租平房均需火炉供暖,死亡原因得以查明。
(一)中心现场
一般指尸体所存在的位置、现场的出入口及附近遗留痕迹物证集中的地方,痕迹物证主要是:手印、足迹、生物物证等。
在中心现场的勘验检查中,要着重对尸体周围的痕迹物证进行寻找、发现,尤其是中心现场中发生状态变化的客体,要着重进行痕迹物证的提取,并详细记录痕迹物证的位置及相互间的关系。现场所存在的信息往往是隐蔽的,不能认为非正常死亡现场不是刑事案件就不需要仔细勘查。没有负责任的心态就不可能对案件现场有深层次的认识解读。现场出入口是进出现场的通道。在室内现场,要询问第一个进入现场的人,现场房门门锁的锁闭情况。在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中,注意观察房间的窗户是否有异常的开启状态,对房门等正常的进出通道,要检查有无暴力破坏迹象,必要时提取锁具进行检验。在野外现场要观察可能进入现场的通道,现场草木踩踏倒伏折断状况,并结合足迹轨迹及现场遗留物品等综合分析研究死者在现场的活动状态,进而分析死亡发生的过程。
(二)外围现场
在刑事案件中外围现场是指主体现场以外的同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相关的现场。而在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中,外围现场是指与死者死因有关的地点和场所,在这些地点通常会遗留有死者生前活动的轨迹,以及日记、遗书等反应死者生前心理状态的文字材料。在勘验检查中,必须把这些信息及时完整的进行记录,综合判断死亡的原因。在外围现场,也要注意发现和寻找死者的贵重物品、现金等,从而排除其他可能,为最后确定死因打下基础。
(三)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现场痕迹物证是确定死者在现场活动的主要依据。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的痕迹物证主要是指现场的足迹、手印、生物物证等。对室内非正常死亡现场,要注意大多数非正常死亡现场以某种性质的现场出现,如上吊自杀和坠楼服毒等。对于中心现场勘查时,要向家属详细询问现场变动的部位,有目的地进行痕迹处理。对现场发现的足迹、手印、生物物证等要严格按照物证提取记录程序去做,防止勘验事故的发生。
高坠现场对坠楼处的护栏、窗户等重要部位要详细勘查,测量高度、窗玻璃、护栏上的手印、窗台上的足迹和踩踏痕迹等重要痕迹物证要显现、提取。护栏、窗台处擦拭、踩踏痕迹,要及时拍照固定这些痕迹。在坠楼现场掉落的贵重物品手机、钱物、遗书等文字材料和鞋、衣服上脱落的纽扣等死者遗留的物品,要测量定位、拍照后收集提取。
缢死现场首先要确定死者所悬挂的绳索是否取自死者自己的家中,然后详细测量悬挂点距离地面的高度、悬挂绳索的长度、悬挂点周围是否有踩踏物,对踩踏物上的足迹要与死者的足纹、所穿鞋只进行痕迹比对。由于检验技术的发展,悬挂绳索要拍照后提取检验。
一些情况下,高坠、中毒、缢死、溺水、电击死亡的自杀和他杀不易确定,要综合现场调查及外围访问情况来判断。如2004年6月8日,在石景山区老山地区何家坟村东树林沟渠垃圾场内发现一仰卧状白骨化尸体。尸体颈部可见多圈绿色尼龙绳缠绕,于颈前打结。经提取死者胃部周边泥土送检,检出安眠镇静类药物药物成分。鉴于尸体已经完全白骨化,死因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性质待定。后经外围走访,DNA检验认定发现死者系2年前失踪的王某。经询问王某家人、同事得知,王某生前与他人没有矛盾纠纷,且患有抑郁症,长期服用安眠镇静类药物。经对王某家搜查发现与案发现场同一种类的绿色尼龙绳,对并其断端与现场发现索绳进行整体分离试验,认定同一。据此,认定王某系自勒死亡。
(四)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是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重要环节。通过尸体的原始状态、损伤位置形态,结合现场环境分析损伤能否形成,进行现场重建。
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的尸体检验主要为尸表检验,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在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下,也可以进行必要的病理检验。在尸检过程中,要对死者的衣着情况、体表损伤等重要部位进行详细的文字记录并拍照固定。在检验中发现的体表损伤,要结合现场环境、痕迹物证等因素分析是否能在现场形成。对火灾现场或可能CO中毒的死者,必須提取心血进行毒化检验。endprint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女性尸体,性器官的检验是必要的,尤其是死者年龄尚小的情况下,处女膜的检验更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判断死者生前有无性侵的重要指征,也是死亡性质、原因定性的关键性因素。另外,提取口唇、乳头、指甲、阴道、肛门及周围拭子,同时提取死者的头发、阴毛、血液、唾液、指甲作对照,在DNA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也应成为常规提取的步骤。
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提高非正常死亡类案件尸体检验的程序规范,提取尸体心血进行常规毒化检验已成为每一起案件尸体检验的规定程序。
三、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确定死亡原因
通常非正常死亡案件死者的死因均比较容易查明,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溺水、高坠等,对于死因明确的案件,公安机关的职责主要是进行的调查取证,对死者家属的提出的合理异议进行相关解释。而部分非正常死亡,特别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如环境封闭的室内、偏僻的野外等,由于无人了解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另外尸体可能已经高度腐败,如不经过全面细致的勘验检查及调查走访,死因较难确定。
(二)排除刑事案件嫌疑、提取生物检材
尸体检验时必须同时提取尸体生物检材血、尿、胃内容和有关组织、器官等和尸体指掌纹,为证实死者身份和确定其在现场的活动做好准备。死者的衣物和鞋子要拍照后予以保留。解剖检验要征得家属的同意。在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情况下,应要求死者家属出具相应文书确认。
(三)死者家属对死者死因的认可
尸体检验尽可能不在野外露天进行,应当将尸体移到适当的场所后检验。遇特殊情况,在现场附近野外进行检验时,要选择不破坏现场的位置,最好采取一定的遮挡措施。同时尸体检验时尽可能要邀请死者家属到场。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和部门不注意检验地点的选择,在公共场所甚至公园内、大街上进行检验。结果导致死者家属不满,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在检验结束后,要及时地与家属沟通,客观地向家属说明检验过程,并耐心解答家属提出的合理问题。非正常死亡的调查结论,是一个综合性调查的结果,不是现场勘查或尸体检验某项工作单方面所能得出的结论,必要时应结合侦查部门的调查走访,综合评判得出结论。
如有疑问要妥善保留尸体,派出所民警要参与尸体的存放,掌握主动权,为进一步检验做好准备。实践中有家属私自请“法医”进行检验,引起争议的发生,各地必须重视尸体存放工作的管理。
四、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勘验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现场保护
现场保护是指案件或事故发生后至现场勘查前,应采取派人看守、拉警戒线封锁等措施,使现场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状态。
现场保护是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现场的基本程序,作为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必须具有现场保护意识,学会现场保护的方法,在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使现场勘查得以顺利进行。现场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直接决定现场勘验检查能否全面地收集各类痕迹物证,客观掌握现场反映的信息,及时准确地确定案件性质。对于非正常死亡现场需要和刑事案件现场一样,必须进行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及其遗留物不被人为破坏和自然灭失。
(二)现场固定:拍照、录像等
非正常死亡案件属性质未定的案件,在勘查时要严格地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规则】的要求进行。要对在现场发现的日记、遗书、贵重物品、现金和任何可疑变动之处都应当进行照相固定、提取。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要采取细目照相,便于日后进行痕迹检验。
对于有目击者的现场也要按照程序认真勘查。不能敷衍了事。工作中,我们见到了多起家属怀疑目击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非正常死亡过程重建,一定要立足在科学基础上,让事实物证来说话。用物证来检验目击者陈述的准确性。
(三)现场保存
非正常死亡的现场要保存一段时间,以备现场复查。待物证检验结束和家属无疑议处理尸体后,方可不再保留。
(四)尊重民族死者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每民族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有所不同。有的民族的葬礼实行土葬,人死后马上通知亲戚朋友,尸体停留时间很短,一般是3天就要下葬,面对这种情况在按照规定勘查现场的同时,还要尊重死者家属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避免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
总之,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在受理非正常死亡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对现场的勘验检查和物证检验鉴定要同受理刑事案件一样,进行科学、全面、细致的工作,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心理,防止和避免因工作不力、處理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