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的两位母亲和一位父亲
2017-11-03理查德·布鲁克海瑟谷华
[美]理查德·布鲁克海瑟+ 谷华
林肯在小时候就听说,他的家族中有两件让人忐忑的往事:一件是父亲这边的,一件是母亲这边的。
林肯的爷爷也叫亚伯拉罕·林肯,在42岁的时候被人枪杀了。这个林肯是弗吉尼亚人,在独立战争时期担任过民兵队队长,曾率众修建边疆的堡垒。战争结束后,他携家眷来到了肯塔基。1786年的一天,他正带着三个孩子在地里劳作,突然,一个躲在树后的印第安人朝他开了枪。二儿子赶紧四处求救,大儿子跑去拿枪,而那个印第安人则冲着7岁大的小儿子托马斯跑去,要把他掠走,不过大儿子最终扣动扳机打死了那个印第安人。
托马斯长大后时不时就会给自己的儿子亚伯拉罕讲述那段“传奇”,亚伯拉罕说那段传奇“深深地烙在了他的脑海里”。在“青年学园”的演讲中,林肯说从独立战争的战场上回来的老兵让每个美国家庭都对那场战争有了清晰的记忆。不过给林肯家族带来这种清晰记忆的不是独立战争中的老兵,而是在边疆的暴虐中逃过一劫的幸存者。多年前那次猝不及防的、偶然又无情的枪响险些改写了历史,如果托马斯·林肯随着老亚伯拉罕·林肯一起命归黄泉,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小亚伯拉罕·林肯。
1806年,托马斯·林肯在肯塔基迎娶了汉克斯家的南希,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汉克斯家族也是从弗吉尼亚搬来这里的。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通奸—— 一直笼罩着这个家族,南希出生八年后,她的母亲露西才正式出嫁。而这个阴影又笼罩着下一代人,南希死后多年,老街坊邻居还在盛传她过去与人通奸,说林肯不是托马斯·林肯的孩子,而是这个或那个男人的孩子。亚伯拉罕·林肯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常常怒气冲冲地对传记作者说,那些“关于汉克斯家族不检点行为的沸沸扬扬的传言”都是假的。可丹尼斯·汉克斯本人也是私生子,他的争辩少有人信。家族中的这个污点亞伯拉罕·林肯心知肚明,但几乎总是缄口不提。
父亲在儿时与死亡擦肩而过,差点断送了亚伯拉罕·林肯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而母亲汉克斯家族惹人非议的道德问题又让他的身世疑云密布。
托马斯·林肯先后三次在路易斯维尔以南的肯塔基腹地拥有自己的农庄。他和南希育有三个子女:萨拉(1807年出生)、亚伯拉罕(1809年出生)和小托马斯(1812年出生,三天后夭折)。1816年12月,林肯一家离开了肯塔基,穿过俄亥俄河进入印第安纳西南部,林肯在那里一直生活到21岁。
对林肯的母亲南希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她没有给谁写过信,别人的信里也不曾提到过她,我们没有她的照片,也没有关于她的任何可靠描述。丹尼斯·汉克斯在肯塔基结识了林肯一家,并跟随这家人一起辗转搬迁。他回忆说,南希·林肯让他的儿子识字、读《圣经》。她不会写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但她很可能把《圣经》里的故事讲给亚伯拉罕听。
1818年10月,南希·林肯因牛奶中毒症溘然长逝。临死前,她叫她的孩子们孝敬父亲,善待彼此,敬奉上帝。随后托马斯·林肯鳏居一年,然后回到肯塔基以期再娶。他要找的人是萨拉·布什·约翰斯顿(Sarah Bush Johnston),他的旧识,比托马斯小几岁,正在守寡。给他们颁发结婚证的人说,这次结合非常迅速。托马斯对萨拉说他们从小就认识,现在他没有老婆而她也没有丈夫,他大老远跑来就是要娶她,要是她愿意,他想马上完婚。萨拉说她得先还清几笔小债务,托马斯让她列一个清单,当晚他就替她还清了债务。然后托马斯便带着新婚妻子和她的三个孩子回到了印第安纳。
萨拉·布什·林肯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比南希·林肯的生动清晰。她的寿命比她的丈夫和她著名的继子都长,晚年的时候她还接受了采访。和童话故事(以及现实生活)中那些心肠恶毒的继母不同,萨拉欣然融入这个新的家庭。她让丈夫在家里铺上地板,在墙上凿出窗户,她为亚伯拉罕和他的姐姐萨拉缝缝补补,她给这个被死亡蹂躏的家庭带来了整洁和温暖。
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注意到亚伯拉罕与众不同。听她回忆亚伯拉罕的童年,你会觉得她的观察敏锐入微、让人叹服。“他不喜欢体力活儿,但他对待知识很勤奋,他渴望知识,要是下力气能学来知识,那他就一定会下力气的。”他是通过倾听来学到知识的,“有长辈来我家的时候,他就默不作声,认真地听……从不说话,也从不问任何问题。他们一走,他就会把他们说过的每一件事弄得一清二楚,哪怕是最细小的事也不放过。接下来他就会一遍又一遍地跟自己重复这些事情,有时候还变换方式重复。直到这些都牢牢记在脑子里的时候,他才松口气”。但他最主要的学习方式还是读书,“只要能弄到手的书,亚布都会去读。要是遇到让他有感触的段落,他就会把它写下来。要是没有纸他就会写在木板上放好,等弄到纸了,再誊写到纸上,一遍遍地看,一遍遍地重复”。
林肯的生母在他9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快到11岁的时候他才迎来了他的继母。然而,在他22岁以前,他的父亲一直和他在一起。托马斯·林肯抚养他、开发他、塑造他。亚伯拉罕·林肯为父亲劳作,但也排斥他,而且林肯从未承认过自己与父亲有相似之处。然而,他们的相似之处虽然不多,但却非常关键。
林肯的父亲一生都在做农活和木工。他的农场不大,亚伯拉罕出生的那个农场有300亩地,他在印第安纳的第一个农场有160亩地。若是在旧时的马里兰,这些田产足以让托马斯拥有选举权,不过在查尔斯·卡罗尔这样的大人物眼里,他可能根本不值一提。作为木匠,他搭建自家的房子,给死去的家人做棺材,有时还给别人做些木工活。他从未穷得一文不名,也从未欠下巨额债务,事实上,他还曾做过几次陪审员(如果这不是富足的象征,起码也是受人尊敬的象征)。
托马斯属于中下阶层,标志之一就是尽管肯塔基是蓄奴州而托马斯却从未有过一个奴隶。奴隶制也是他远走印第安纳的原因之一。作为一个小农场主,托马斯·林肯惧怕奴工的竞争,但这种竞争在他的新家园里是不存在的,因为印第安纳在1816年12月也就是他搬去的那个月加入了自由联邦。
印第安纳州本是西北领地的一部分,美国独立后改归美国。它毗邻宾夕法尼亚、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和五大湖区。《西北法令》是治理这块土地的法令,它彻底扫除了奴隶制—— “此领地内不得有奴隶或强迫劳动,违者以犯罪论处。”《西北法令》比宪法诞生得早,1787年7月依据《邦联条例》成立的邦联议会投票通过了《西北法令》。新宪法开始实施后,众议院、参议院和总统乔治·华盛顿在1789年确认《西北法令》有效。
托马斯·林肯搬离肯塔基更直接的原因是他在肯塔基的土地所有权岌岌可危—— 那时很多肯塔基人都面临这个问题。这个州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可谓梦魇—— 土地丈量混乱、土地所有权不清不楚。而西北领地则不同,那里的土地是政府丈量划分的,土地的归属也一清二楚。在奴隶制和土地这两个问题上,联合政府的立法有着什么样的力量又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这一点林肯一家有切身体会。
林肯曾经对他的雇主(也就是他的邻居)说,他父亲教他怎么劳动,却从未让他喜欢上劳动。而林肯没有喜欢上劳动是因为他不是在为自己劳动,在自家的田地里干活儿是一码事,可是被租出去在别人家的田地里当牛做马则是另一码事。虽然那时候把自家人当雇佣工租给别人是常有的事,可不同的人对于“常有的事”有不同的感受,而林肯的感受是“糟糕”。也許就是在给父亲做免费苦力的时候,林肯的心中萌发了这样的想法:一个人有权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个想法在日后被林肯打造成一门政治哲学,或者叫政治神学。
林肯的继母说得没错,林肯喜欢的不是农活,是读书和学习。林肯的父亲对此非常矛盾。
托马斯·林肯也算识字,他能读些简单的东西,还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他希望儿子比自己强,所以他先后五次把林肯送进学校。虽然每次入学时间都不长,但也要花费一笔钱,有时数目还不小。而林肯成为劳动力后,还意味着为了学习放弃农活,这也可以说是一笔支出。晚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萨拉·布什·林肯坚持说,她的丈夫和她一同鼓励林肯求知,“不到万不得已,林肯先生绝不会让亚布放下学习干别的,他会自己先做的”。读书、写字、算术,这些都是有用的技艺,托马斯想让自己的儿子学会这些技艺。
而对亚伯拉罕来说,读书却不仅仅只是一门技艺,它是通往思想与灵感的大门。从喜爱读书这一点也看得出,林肯胸怀大志。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家里,林肯随时随地都在读书。在田里犁地的时候,他会带上一本书,每到马停下来歇息,他就会拿出书来读。任何书迷都知道,林肯这样做是因为书会让人着迷。但他这样做也是为了让家人和朋友知道他是多么热爱读书,可这些都是托马斯·林肯无法理解的。
睿智机敏会让一个孩子超脱自己的处境,但托马斯·林肯不喜欢这样。如果有陌生人骑马从林肯家的田地路过,林肯父子同在栅栏边劳作,那么林肯就会抢先搭话,有时他的父亲会为此打他一巴掌。当林肯问他的生母“谁是西庇太的孩子的爸爸”的时候,他的生母会笑着叫他小调皮蛋,可当林肯在他父亲面前耍点小聪明的时候却要挨一巴掌(萨拉·布什·林肯不记得林肯跟自己抢话,也许是因为林肯觉得和继母之间没有什么要争要抢的)。
这对父子的精神世界是不一样的,林肯肯定是这么认为的。多年后,在为总统竞选写自我介绍的时候林肯说他的父亲“除了会歪歪扭扭地写出自己的名字,什么都不会写”。“歪歪扭扭”这四个字里含着多少轻蔑啊,不过虽有轻蔑,却也有评判:要是我的父亲肯努力,他是能写好自己的名字的,可他不努力,但是我努力了。
托马斯·林肯说过的话里只有一句刻在了林肯的脑海里,晚年的林肯还曾重复过这句话:“要是你被宰了,那就更要珍惜这高价买回来的东西。”这句话的意思含混不清,可能是说人要坚持,这一点托马斯·林肯做到了。说是坚持其实也是固执—— 他只知道死守着一小块农田,而这种生活林肯不喜欢。托马斯·林肯这句格言最明确的意思可能是:哪怕做了不明智的选择,也尽量做到最好。在对待父亲这件事上,林肯并没有遵守这一格言。他的父亲是谁不由他选择,他也没有试图让他的父亲成为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人。
但是,是父亲给了我们生命,林肯的父亲除此之外更是给了林肯21年的陪伴,影响还是有的。
托马斯·林肯懂得节制。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这是非常少见的。19世纪早期,酒鬼在美国随处可见,一个美国人平均一年喝掉5加仑烈酒,有些干重活的男人一天会喝掉一夸克(将近1公斤)。但托马斯·林肯没有加入这个全民热潮,据一个姻亲说,他“从来没喝醉过”。而亚伯拉罕和父亲一样懂得节制。
林肯父子身材迥异。亚伯拉罕长到1.93米,瘦瘦长长,看上去笨手笨脚,托马斯只有1.77米,结实稳健。但父子两人都很强悍。托马斯不轻易展露自己的强悍,但被逼无奈时他就会大显身手。在肯塔基的时候,一个有名的壮汉向他挑战,但在交手时被托马斯打得落花流水,打那以后“再也没有谁胆敢与他较量”。这样的较量是边疆生活的家常便饭,不同群体的人借此恃强凌弱。林肯也曾卷入这样的较量,并也像他父亲那样大败对手。
这种身体对抗都是主动找上门的,因为林肯父子都安分守己。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因为那时群体殴斗的事时有发生,并且往往一发不可收拾,连抓带咬、你死我活。也许是林肯父子不嗜酒,所以能平静度日。
但父子二人最重要的共同点是都会讲故事说笑话。林肯的很多表亲都这样评价这父子俩。约翰·汉克斯认为托马斯很会讲故事,和亚伯拉罕不分伯仲,丹尼斯·汉克斯则坚称托马斯更胜一筹。每每和过路人说话,林肯就会挨父亲的巴掌,这可能是因为他坏了父亲讲故事的好事。在乡下,消遣方式少之又少,除了布道、庭审和选举就只剩下讲故事了。布道一个礼拜一两回,而庭审和选举就更难盼了。但故事只要你会讲,随时随地都能讲。随便哪一个酒吧、商店,哪一家的壁炉前都是讲故事的好地方。人们通过讲故事来传布消息,聚揽朋友,躲避黑暗。
1830年林肯21岁那年,这家人又举家搬迁,这次是搬到伊利诺伊。一年后,亚伯拉罕与托马斯分道扬镳。
打那以后林肯与父亲极少来往,两人之间也没什么事值得细说。托马斯继续他的农耕生活,托马斯已经和约翰·约翰逊建立了亲密的父子关系。约翰是萨拉·布什·约翰斯顿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三个孩子中排行最小的,和他的继父一样,他也是一辈子务农。萨拉·布什·林肯最器重的是求知若渴的继子林肯,而托马斯最疼爱的则是甘于躬耕的继子约翰逊。1840年以后的10年里,托马斯和约翰逊动辄为些小钱联系林肯。亚伯拉罕替他们还债,他开始怀疑父亲精神不正常(托马斯快70岁了),并怀疑约翰逊也在其中捣了不少鬼。
1851年新年刚过不久,林肯听说他的父亲将不久于人世。他写信给约翰逊,信中说他不能回去见父亲,因为他的妻子生病了(“我有了新的家庭,这个新家庭取代了以前的家庭”)。他把父亲托付给上帝,“我会弃他不顾,但上帝不会”。此后不久,托马斯撒手人寰。
林肯以父亲的名字给一匹马命名为汤姆,而且他的第四个儿子也叫汤姆(1853年出生)。后来,林肯一直想在父亲的坟前立块墓碑,但始终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