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购同权”落地
2017-11-03
2017年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其核心内容可以用“租购同权”概括。
所谓“租购同权”:一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租赁居住权利;落实税收优惠;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逐步加大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二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增住房需求。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三是壮大现代租赁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指导租赁企业成立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房屋租赁日常管理。
《通知》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现代租赁产业这一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发展潜力,加快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促进广州市经济长久向好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住房租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市教育局、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地税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成员单位,各成員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工作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求临时召集或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要牵头继续深化研究“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的各项有力措施。各牵头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会同配合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通知》亮点多、涉面广、力度大,产生了轰动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效应。
我们有理由相信:广州将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补充、协同发展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下,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将长足发展;符合政策要求的租房者将解去后顾之忧,实现幸福居住;规则透明、诚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到位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将充满活力,迎接广州房地产市场新的发展机遇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