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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政客要“监察香港”,迷之自信

2017-11-03李晓兵

环球时报 2017-11-03
关键词:香港基本法内政罗杰斯

李晓兵

上个月被中国拒绝入境的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最近高调宣布,将联合其他英国政坛人士成立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会”,以监察香港特区人权、自由和法治情况。在该组织网站上,罗杰斯写道:“香港主权移交20周年之际,当地的人权和言论自由正遭到威胁。‘香港监察会将发展成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世界各国首都为香港发声,促请中英两国政府履行《中英联合声明》的责任。”

以“人权、自由和法治”等为借口来对其他国家的内政事务指手画脚,这是西方一些政客们惯用的伎俩。过去西方对于国际事务拥有充分主导权和话语权,这种做法往往具有神奇的效果,这些“洋老爷们”信口开河的言论却常引得“万众瞩目”,甚至被一些政治力量视为“不可抗拒的圣旨”。

而今,西方自己的内部治理问题多如牛毛,本来早已自顾不暇,但一些政客们依然喜欢拿着双重标准来对别国内政指指点点,这种做法暴露出的是他们的妄自尊大。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中国政府贯彻“一国两制”并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努力可圈可点。然而,一些沉醉在帝国余晖的政客们却总把《中英联合声明》拿出来作为介入香港事务的理由,这是他们的一厢情愿。他们似乎认为,30多年前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还可当做他们插手香港的一柄尚方宝剑。

事实上,香港已回归祖国,香港的治理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政府、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在香港回归20年后,《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更不能为英方介入香港事务提供法律依据。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中英联合声明》是当时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就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事达成的共识,包含了一些双方都能接受的原则。在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基本法》过程中,《中英联合声明》的很多内容都被吸纳进了这一法律文件。当下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需遵循的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它们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而《中英联合声明》并不构成有效的法源。

罗杰斯在香港入境被拒后成立“香港监察会”,未必是他受刺激后的无厘头之举,更像是暗中策划的政治作秀。我们无法预料这位政客还会闹出什么怪异的动静,但不管他施展什么招数,都无法动摇我们在香港成功实践“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在世界瞩目下进入新时代,香港发展也将开启新征程。▲

(作者是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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