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防恐架构探析
2017-11-03□王欣
□王 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社会治理与控制】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防恐架构探析
□王 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近年来,恐怖主义的威胁再掀高潮、持续不减,考验着立体化治安防控的防恐能力。防恐即防范恐怖主义,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下防恐须从时间、空间、心理与社会交往四个维度着手,坚持情报主导防恐,强化防恐的舆论宣传,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的治安防控,加强危爆物品的登记管控工作,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加强对重要场所、设施、部位的防范,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平安中国。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防恐;维度;策略
21世纪,恐怖主义的威胁在全世界仍旧持续上升,并长期存在。当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然而恐怖主义活动不断向中国蔓延,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清国际与国内恐怖主义思潮,看清防恐形势,认识到转型期中国面临的各阶层中的新问题,结合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采取针对性的防恐策略对恐怖主义进行防范。防恐强调预防恐怖袭击重于一切,坚持“预防为主”,在及时性、灵活性和全面性原则的指导下,规避恐怖袭击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影响和破坏[1]。
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防恐工作的基本格局
(一)防恐主体:一元主导下的多元并行
恐怖主义是一个社会问题,防范恐怖主义只依赖公安机关单一主体是难以奏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应当树立现代治理思维,突出协同共治[2],要动员利用全社会的治安资源,使公安“一元”单挑的传统模式转化成党政主导、各部门联勤联动、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并进的防恐模式。
(二)防恐思路:从控制束缚转向以人为本
防范恐怖主义的目的不是为了束缚控制人而是为了保障、服务于人民。在防恐工作思路中,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应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入手,依靠群众,以群众为强大后盾,形成防恐的强大力量。
(三)防恐战略:由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出击
恐怖主义分裂破坏的图谋始终不会改变,面对日益频发的恐怖袭击,公安机关须树立“大维稳”和“情报主导防恐”的战略理念,要跳出反恐看防恐,由静态防控变动态预防,采取防恐措施,防患于未然,扭转被恐怖活动牵着走的不利局面,把握防恐反恐的主动权。
(四)防恐基点:以社区为中心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与细胞,是社会秩序稳定的根基。防范恐怖主义必须将工作的基点和重心立在社区。防恐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从维护社区的稳定入手,逐渐完成由“小治”到“大治”,“小安定”到“大安定”的目标,实现“社区无恐、社会稳定”。
(五)防恐机制:整合共享,协作联动
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恐怖形势播报预警机制与情报信息整合、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实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域协作机制、多方参与机制、保障机制,形成防恐工作合力,增强预警预防恐怖主义的实效。
(六)防恐手段:多手段综合运用
防恐是一项综合性与系统性工作,需要综合多种措施,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使用刚性措施也运用柔性手段,既要注重采用法律、司法、行政手段,也使用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
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防恐的四个维度及路径
(一)时间维度:时间防范——技术视频防控网
恐怖活动袭击无时不在,由此维度出发,防范恐怖主义袭击必须是全时段、无缝隙的。时间维度强调对恐怖主义预防的全过程性,即从恐怖主义思想的出现,到恐怖活动“预备——组织——实施”的整个过程。基于此,防范恐怖主义袭击应当纳入日常的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一项基本工作进行,而不能靠运动式的突击检查,以避免运动间隙恐怖袭击的发生。因此,相对于运动式专项严厉打击暴恐行动,公安机关须创建一个预防恐怖主义的长效机制,将预防工作落实于日常工作之中,常抓不懈,并辅之专项的打击,通过打击促进防范。
恐怖活动有时间不确定的突出特征,公安机关须增强全天候的防范。技术视频监控拥有全天候无缝隙的记录功能,能够有效发现早期袭击的端倪,对恐怖活动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对及时阻断和事后侦破提供便捷。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广泛构建技术视频监控网络并统一管理,普及技术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综合应用与信息共享。
(二)空间维度:空间防范——虚拟社会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
由此维度出发,对恐怖主义袭击的防范应当是全覆盖的、无处不在的。空间维度强调对恐怖主义袭击预防的全方位,既有现实社会也有虚拟社会,既有人财物聚集的交易密集场所也有代表政府权力的机构。凡是袭击发生后能够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部门、地域、行业场所等,都会成为恐怖主义袭击发生的地点。因此,基于空间维度,预防恐怖主义袭击应当加强对敏感地域、场所、部门和行业的防护,通过增加警力部署增强威慑力。空间的防控应当以情报信息为导向,有重点地增加防控力量,使防控常态化,真正做到全方位防控。
空间防范要将三张网有机结合起来,创建一个没有空间死角的网络体系。
第一,强化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络建设。依据目前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完善社区(村)警务室职能,对农村网格化管理,将社区警务作为防恐的前沿阵地;二是加强社区村落治安力量建立,动员发展治安志愿者、选调生、网格员等新型防恐力量;三是增强社区村落技术防范能力。明确责任主体,对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社区,以物业、居委会、所属单位、楼院长为主实行多项自治与安防措施。利用以上举措织密的基层社会的防恐网络,使暴恐分子难以施行恐怖活动。
第二,完善虚拟社会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是防恐的一项重要屏障。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大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督管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明确网络运营商、用户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增强对暴恐危害信息的过滤与倒查力度,对于发现的境内外的恐怖信息,要及时进行锁定追踪,严防扩散、传播;三是要开通网络有奖举报平台和热线,激励网民举报涉恐信息,形成网络防恐的举报机制。
第三,强化区域警务协作网建设。建立全国的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联席会议,各地开展区域性的警务协作:一是信息共享协作,依托公安信息系统,定期开展信息研讨交流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反恐实战;二是对重大活动可能引发的恐怖袭击要通过信息交流及会商研判,实行跨区域提前主动介入,共同制定预案,做好预防工作;三是启动区域防恐反恐协作演练,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有反恐专职部门,密切合作,针对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实施演练。
(三)社会交往维度:重点预防——街面巡逻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防控网
恐怖主义产生于社会,防范恐怖主义只依赖政府单一主体不能全面有效地防控,而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在当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中,防范恐怖主义主要依靠政府组织的力量,而通过社会自发组织形式的防恐之路依然漫长。恐怖主义袭击受害者是普通公众,全民防恐力量既是公众的义务同时也是公众保障自身权益的途径。据报道,自2015年6月初严厉打击恐怖主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国新疆地区仅在15天时间内接受群众提供的可靠线索约300余条,抓捕69名暴恐分子,收缴100余件非法爆炸物。
恐怖分子在袭击目标的选择上一般标准有三,一是袭击难度较低;二是袭击成本低且易于逃脱;三是袭击后能够造成巨大的社会效应。公安机关对此种区域或场所应当加强重点预防,须预计各场所遭遇恐怖袭击的概率,按照概率进行重点预防。首先应当在袭击概率较高的场所建立警力24小时巡逻机制;其次须加大硬件和软件的投入,配置专业的反恐装备,提高应对能力;最后,应当在这些区域建立阻隔带,能够将各部分进行隔离,缩小袭击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因此,在城市繁华地带和重点单位场所,应当建立街面巡控网和单位场所防控网,建立全天候的巡逻机制,同时不定期地变更巡逻线路,配备防爆设施,加强重要单位场所的值守,必要时可以配备武装巡逻和值守。
(四)心理维度:心理预防——涉警舆情引控网、安全感经营与心理抚慰网
恐怖组织发动袭击直接的企图是制造恐怖氛围,对公众心理形成一种冲击与胁迫,从而使其主张被知晓。从心理维度出发,防范恐怖主义袭击,一个基本的做法使公众认知恐怖袭击的本质目的,明确政府的态度。同时要建立心理抚慰网,加强对居民安全感的经营。
第一,建立涉警舆情引控网,一要加强针对公众的反恐宣传力度,要动员媒体舆论应引导国民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对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保持高度敏感,增强市民对各种危机事件的理解与认识;二要划清舆论打击范围,尊重民族权益。某些恐怖袭击确实来源于种族歧视、宗教民族压迫或极端主义,但防恐并不代表把矛头指向某种民族宗教自身;三要管控主流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在反恐舆情引控中须把握、利用、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要扩大对恐怖行为的批判及对防恐举措的正面报道。
第二,建立完善的安全感经营和心理抚慰网。恐怖袭击会使公众安全感降低,继而会产生心理问题。政府应当成立心理抚慰专门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对被卷入恐怖袭击的公众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心理干预和安抚,使其能够迅速恢复。(见下图)
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防恐的四个维度
三、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的防恐策略
(一)坚持情报主导防恐,布建涉恐信息网
情报信息在防恐工作中具有前瞻性、指引性、先导性。在防恐工作中,坚持以情报为导向,及时全面掌握情报信息,是预防恐怖袭击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掌握防恐斗争主动权的重要依托,其内涵是改变被动应对式的警务工作模式,以动态分析研判防恐信息为根本来开展防恐工作,运用防恐情报机制,使防恐情报的作用最优化并引入各级政府的决策中,指引防恐方针以提升防恐水平。
在思想上认识情报信息的重要性,坚持情报主导防恐,公安机关利用侦查手段获取情报,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机构之间如治安、刑侦、网监等部门间防恐情报的合作共享:另一方面,加强与军队、武警情报部门交流协作,搭建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搜集网络,以便获取预警性的涉恐情报。涉恐信息收集主要有以下方面:恐怖组织的基本信息(名称、宗教信仰、政治观点、形成历史、纲领、宣言),恐怖组织的财政经费信息(资金来源及资金支持者、犯罪所得情况、开户账号),恐怖组织成员档案(领导者的成长背景、领导之间、成员之间、领导和成员之间的组织结构、成员的战术技能情况),恐怖组织的地理位置信息(指挥部的位置、武器弹药库的位置、用来躲避与逃跑的紧急通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防恐情报的分析、研判和共享,准确有效地提供给政府工作部门,以便作出防恐决策,进而指导具体防恐活动,紧握防恐主动权。
(二)强化防恐的舆论宣传
防恐舆论宣传的本质是发挥信息的感化与认知作用,通过影响信息作用的对象,实现利己不利敌的目的。
第一,要认识到防恐工作须以传媒为依托和重要手段,占领舆论阵地的制高点。一是动员媒体对恐怖袭击进行详实的报道,揭示恐怖袭击危害的严重性,显示出政府在防恐反恐上的自信。二是做好策反宣传,瓦解解体恐怖主义势力。宣传中运用“据渗透到恐怖组织的情报人员透露”“根据截获的消息,恐怖分子发生内讧”等表达方式。运用媒体创建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交流传播平台,正面透明的社会报道和社会舆论信息能缩小谣言的传播空间,降低其“生存活性”,有助于缓解恐慌,稳定人心。
第二,开辟防恐宣传舆论阵地,从心理上动摇瓦解恐怖组织。因此,广泛正面宣传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宣传恐怖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真实面目,使得公众看清恐怖主义的真相。要利用党和政府在先进文化、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的优势,感化那些因受胁迫或引诱而支持或参与恐怖活动的少数公众及某些涉恐不深的危险分子,使其及早摆脱恐怖组织。
第三,划清舆论打击范围,尊重民族权益。部分恐怖活动的确产生于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宗教压迫和种族歧视,但恐怖主义不等同于宗教,从源头上追究恐怖主义并不意味着把防恐矛头指向某种族或宗教自身,否则将引发更为激烈的反感和对峙,使得防恐工作陷入困境。因而防范恐怖主义应证据确凿,必须坚持民族平等独立自主,尊重传统文明的多样性和多元性。
(三)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的治安防恐
加强网络虚拟社会防控必须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理念,整治网络虚拟社会治安问题,铲除虚拟社会空间滋生犯罪的各种因素条件,创建虚拟社会防恐系统。
第一,加快网络安全管控机制建设。一是明确运营部门安全管控责任,在推出多种网络新技术应用与新服务时,应配套各种安全管控系统,使二者同步发展;二是强化对网络应用重点机构、经营业主和网民的管理,严格落实“实名上网”制度,虚拟主体申请IP、注册账号、登录网站等活动都必须实名制,以便掌控其真实身份。
第二,加强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设情报收集机制,提高网上控制、侦查取证的作战能力;二是完善虚拟社会警务工作制度,扎实网监基层基础工作。搭建网监部门与政务信息中心、互联网运营单位与服务场所、教育机构等部门的“桥梁”,建立网上案件举报机制与网上联动协作机制;三是加强网络警察专业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公安部“每万名网民配备一名网警”的要求,建立专业网警队伍,最终形成由网警、网上协管员、网站网吧安全管理员和多方举报群众组成的多层次的网上巡防力量。
第三,进一步完善虚拟社会重点管控阵地建设。网监队伍充分运用技术优势,对虚拟空间中的重点“区域”进行精准地管控,将网络电视、直播、微信、微博等新兴自媒体等纳入虚拟社会的重点阵地,获取深层次的网络违法犯罪情报信息,有效防范境内外恐怖分子使用网络进行的煽动、渗透、破坏活动。协同治安、刑侦部门,对电子市场、网吧、高校等行业场所的管控措施进行逐一落实,拟定并规范电子市场业主出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移动终端、手机卡、TV插播器等详细信息登记制度。
(四)加强危爆物品的登记管控工作
对实施恐怖主义活动的武器、爆炸物等来源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能够有效斩断他们“手脚”。
第一,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有关部门应摸清爆炸物品的使用现状,严格限制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爆破资格等级,检验危险物品储存库房的规章制度,严格检查危险物品出入库情况;加强特殊化学原料的管理,对硫磺、硝酸钾等化工原料严加监管与监督;加大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及走私炸药行为的查处,消除爆炸隐患:要不定期地对危险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尽早发现治安隐患并纠正。
第二,严格规范危险物品的市场交易,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与周边省市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跨省市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行为;治安、刑侦部门、巡警紧密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查处非法制造、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品案件,对流散于社会上的危险物进行收缴,切实做好防恐的每一项关键环节工作。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型场所、重要设施、要害部位的防范
第一,加强封闭场所防范。封闭场所防范要以场所为核心由内到外划分防范区域,最内层为核心控制区,以场馆入口为界限,只允许有证件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在进入场馆前要接受严格的安检,包括运用安检门、车辆检视镜、X光机设备实行警戒区。由场馆入口向外延伸200米范围是警戒区,该区设置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并安排观察哨、布控巡逻警力。疏导区是与外界相连的区域,是警戒区和最外层的安保区的界限,此区域需安排适当警力对可疑车辆及人员进行盘查。
第二,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机构的防范。要加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军事重地和仓库、外国使领馆、金融机构、铁路交通枢纽、水利枢纽、核电站、发电厂等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注意安装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无缝监管,注意加固建筑物本身和对其周围安全防护屏障的增建。例如在美国,加强了工程设计和建筑上的改进,要求房子应建在至少距离保护性围墙或栏杆100英尺之外并建立坚实的水泥墙,安装小型窗户并安上厚厚的塑料和玻璃窗,此举措对防恐起到了预防作用。
(六)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有效压缩恐怖组织活动空间
全面了解社区警务在防恐工作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以“网格化”的基础工作回击恐怖活动的“随意性”、“隐蔽性”,使其陷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
第一,扎实社区基础信息工作。由于流动人员广而多、流动十分频繁,管控上十分棘手。社区民警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治安耳目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以掌控其聚居区、流散地、活动区。同时,要利用公安信息平台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核对、排查,尽早消除不稳定苗头。
第二,严密对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的管控。对于社区结合部与基层组织管理不力的地方,一方面通过基层党委与政府完善此区域的基层组织,提升对该区域的掌控力;另一方面要在此区域布建信息情报网,发展秘密情报员,使社区民警耳聪目明,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力量共同防恐,筑建社会治安防恐网,便于及时有效掌握流动人员的信息,进行防恐维稳。租赁房屋,必须进行治安消防大检查,出租条件达标的,签订治安责任书才能出租,管理机构在办完租房的手续后,对后续态势持续管理掌握,严厉打击以赢利为目的不办手续私自租房的情况。
余论
恐怖主义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其本质是基于仇恨的系统化暴力,其行动的逻辑是通过对弱者残害的示强,目标在于制造社会影响使其主张得以彰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够在时间、空间、社会交往和心理四个维度建立起有效的立体组合,使恐怖主义活动发生可能性最低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本质是国家力量对社会的一种系统化控制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3],而其中的防恐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专门性和社会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集中各部门优势,这样才能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全面展开防恐工作。
[1]徐 同.治安防恐的界定 必要性分析及对策研究[J].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46-150.
[2]郁 欣.风险社会视阈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4):51-56.
[3]张胜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研究[J]. 净月学刊,2015(5):83-88.
AnalysisofAnti-terrorFrameworkintheCubicPreventing
andControllingSystemofSocialOrder
WANG Xin
(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038,China)
In recent years, the threat of terrorism is achieving climax again, continues unabated and tests the ability of preventing terrorism under cub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public order. Preventing terrorism in the cubic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system of social order should be carried from 4 dimensions of time, space, psychology and social interaction adhering to anti-terror led by intelligence, strengthening public opinion propaganda about anti-terror, improv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ublic order of network virtual society, strengthening the registration control of dangerous explosive items, improving community policing work mode, strengthening the prevention of important places, facilities and sections in order to 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 and construct peaceful China.
cubic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system of social order; anti-terror; dimension; strategy
2017-03-05
王 欣(1993-),男,山东淄博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专业2015级硕士生,治安学方向。
D631.4
A
1671-685X(2017)03-0072-05
(责任编辑:王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