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017-11-02魏江
魏江
【摘要】项目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创造效益的基础和源头,引入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对其规避建设施工领域日益突出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部;法律顾问
一、项目法律顾问的概念与作用
1.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
项目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从业资格的,由建筑施工企业聘请并派出的常驻项目经理部,具体从事项目部法律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处理的工作人员。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代表是中国建筑集团,这项基于建筑行业项目独立性、复杂性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不仅使法务工作覆盖了项目招投(议)标、合同的签订、履约过程的管理、结算的管理、工程款项的回收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全生命周期,也使得各个分散项目的法律风险管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1]
2.设置项目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项目部是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因此项目管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一是项目部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日常的法律风险防控主要由项目部自行负责;二是项目数量繁多、分散,企业总部的法律顾问无暇一一顾及;三是项目管理具有复杂性和日常性,合同的签订、分包商的管理、计量结算管理、工程款项的回收和划拨等均涉及法律事务。
3.项目法律顾问的作用
3.1积极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项目法律顾问在纠纷出现前通过审查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及时提醒等方式,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即使事前一时无法显现相关法律风险,也可以通过系统的法律审查制度,将通常法律风险予以避免,或者将未来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2]
3.2及时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
项目法律顾问因其直接参与日常工作,对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掌握较好,因此与外聘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比较而言,能够更为及时有效的处理。
3.3降低项目决策风险
引入项目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审核,可有效降低项目决策失误风险。
3.4推动项目管理的合法合规发展
法律的要义就是规矩和责任,引入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参与项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制度建立,推动项目的健康发展和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利用制度和文件漏洞损害项目利益。
二、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
1.参与项目决策评估
法律顾问以其专业知识和视角对项目决策层的决定进行评估,有利于发现决策中隐藏的法律风险,避免出现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况出现。
2.审核项目合同文件和参与分包商管理
项目部根据规模大小和管理模式的区别,具有不同权限的分包合同签订、变更、执行权利以及分包商选择和管理权利。
在合同文件审核方面:第一要求项目部合同文本格式正确;第二,针对合同相关文件与签章展开细化审查;第三,针对合同主体签约资格实施审查;第四,针对合同个别条款进行有效性审查。
在分包商管理方面:第一,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计量结算进行审核;第二,监督分包商劳务用工、工资发放;第三,及时掌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工期变更、工程量变更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3.参与项目法律纠纷解决
在建工程项目劳动争议纠纷和合同履行纠纷较多。要想在参与项目法律纠纷解决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法律顾问需要对项目管理的中可能出现纠纷的工作加以关注。
4.出具法律意见书
項目法律顾问需定期对项目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意见。
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建立法务报表制度,报表重点是将准备决策或拟签订的合同、已决策或签订的合同等法律事项,已出现法律纠纷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3]
5.承担项目法制宣传和教育
项目法律顾问需承担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推动法律风险防控的全员参与。
三、建立和实施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
1.赋予项目法律顾问较为独立的管理权限
赋予项目法律顾问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一是在文件起草、合同审核方面独立的签字审核权;二是在日常的法律风险防控过程中,独立调阅相关的基础资料权;三是有权独立访谈分包商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四是在提出的合法建议和意见不被项目决策层采纳时的独立上报权;五是赋予项目法律顾问“意见保留权”。
2.建立项目法律顾问双重管理机制
一是项目法律顾问的隶属关系,其人事工资关系仍属于项目部,但同时列入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工作人员库;二是工作汇报关系,项目法律顾问人员日常工作接受项目部领导,并向项目管理决策层汇报工作,同时定期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工作任务接受上,日常工作任务接受项目部安排,同时按照公司法律事务部的安排部署开展专项工作;四是法律顾问人员配置上,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选择和派出人员,项目部参与对法律顾问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
3.建立有区别的项目法律顾问配置制度
每个工程项目因其规模大小不同、所处地域不同、管理模式的不同,其面临的法律风险程度也不同。建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建立有区别的项目法律顾问配置制度:
一是派驻具备法律从业资格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项目法律顾问。适用于特别重大、风险很高的工程项目,需要法律顾问“实时监控”全程跟踪参与项目管理。
二是派驻具备法律从业资格的一人或数人担任区域内多个项目法律顾问。适用于中等规模,一般风险的工程项目。
三是对项目部从事商务、合同等业务的专业人员进行法律事务培训后聘任其担任兼职项目法律顾问。项目部从事商务、合同等业务的专业人员本职工作即为招投标、工程预结算、合同履约管理等,这些业务往往也是项目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内容的高度契合使得此类人员在短期培训内可迅速成长为能适应兼职法律顾问的最佳人选。
参考文献:
[1]吕斌.中建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创新之路[J].法人(特别报道).2015(04).
[2]羿克,权俭,梁强.论大中型项目法律顾问的作用,现状与职能[J].今传媒(传媒与法研究).2011(01).
[3]徐孝忠.浅议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J].法制天地.2005(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