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内各级各类学校将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2016-03-07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2期
1月11日,河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高校法律顾问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校内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兼职担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可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专门法律顾问或统一法律顾问的方式。
学校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学校章程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协助学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为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学校法律事务,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