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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浅析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017-11-02苗海敏

城市地理 2017年8期
关键词:新城区城市规划新区

苗海敏

摘要: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人口的持续增长,在老城区交通拥堵和恶化环境,新的城市市区建设是减轻过度的人口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在本文中,从新城区的城市详细规划建设的角度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新城区;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详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有效连接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以提供城市建设的基础。它不仅实现了规划的要求,也实现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老区的建设改造扩大,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作用也将体现,所以在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面,简单提出论述。

1.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来设定的,往往对具体的建筑施工和建筑设计有指导性作用。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做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安排,以适应一个新的水平的需要。以此同時,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中的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中的最具体实际的设计部分,可以为建筑设计和园林设计提供具体的指导性参考。在具体的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过程中,真正的融入进了上级规定,是城市建设整体思路的一个具体性的反映。

2.城市新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人员应注意的规划原则和规划要点是,理性分析在新城区详细规划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有效的做出交通规划和新城区的公共建筑设计。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新的城市市区详细规划方面的问题。

2.1规划原则

有效的规划原则的确定是新城区详细规划的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城市新区规划主要原则包括:要认真协调整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保证设计规划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朝着环保一体化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例如,在城市规划的工作中,设计人员应该着眼于提高休闲和娱乐的体验,购物便利。这是新城区规划工作中以人为本原则的体现。另外,在新城区规划中强化地块内绿色空间和周围环境连通性和渗透体现在环境一体化的原则。对城市新区建设规划目标分期实施和滚动发展更好地反映了城市新区整体规划中的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基于新城区计划用地的大小,进行合理规划,大分区小综合项目是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的原则,是新的城市规划更好的实施方案。

2.2规划要点

在城市新城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在新的城市规划合理的分析是在促进规划的顺利进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在规划新的城市工作中,设计人员应注重高标准规划,并密切关注环境美化和新城镇居民的合理设计,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为了更好展现进城市整体形象。此外,新城区功能的有效的定位,在新城区规划过程中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2.3交通规划

进行有效的交通规划是新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交通规划应该更加合理,根据城市中心的新商圈的需要,可能会有大量的车辆聚集,人流聚集的特点按需求规划交通。在以确保有效维护新城区交通的顺畅,确保市民出行方便。

2.4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规划水平的好坏,将影响环境和所有新的城市总体舒适感。比如,为了保证城市供水效率,新城区居民日常生活使用的水大多数来自附近的自来水厂,所以应该及时修建自来水厂,并且新厂的输水管道也要经过重新修建,合理的分配水资源来保证居民日常用水。

3.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遇到的问题

在目前的新城区规划设计工作中,新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也表明,城市设计和规划过程中一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3.1有效期问题

对于城市规划的实施,持续性是一个关键因素,当然,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也有这个功能。规划过程的结果的有效性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与之相关的处理依据是按照上一个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而进行适当的调整。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大规模的许多建设项目有建设周期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现状,使有效性的问题也得到很好的处理。

3.2城市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额指标执行

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强和构建和谐社会,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需要,创建绿色园林城市,生态化的商业配套变化和强化物业管理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被注政府部门和社会重视。为了应对这种需要,一系列的文件的下发修订增加了相配套的指标。然而,对于管理规划地方标准尚未修订,这导致了管理工作的一些困难和障碍,特别是在规划公示的阶段。

3.3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要求的执行

城市新区规划依据为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奠定了基础。城市新区规划设计的全面、准确性直接影响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其次是规划地区的面积,从详细规划到批准建设。还要经过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下称规划许可批准的两个阶段。

3.4相关程序和内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开始实施,但实施细节不能配套颁布,对某些概念和术语的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和规范,特别是公众参与,决策程序,公示,公开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日照分析等问题的详细分析。

4.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则

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规划。城市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应遵循合理和适度的范围,并遵循以下原则。

4.1必须要符合审批权限以及审批程序。

必须符合上一级城市规划,特别是强制性计划的的具体要求,按照符合土地出让或划拨的规划要求设计,包括控制指标,对周边环境的整体影响,公众的支持,土地出让或者公益性项目建设,特别是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的监管等项目建设的设计。

4.2慎重调整部分已经实施建设的项目

慎重调整部分已经实施建设的项目,不是因为局部的项目调整损害整体的利益。首先要注重保证结构完整性。其次,我们必须强调边界条件不变,尤其是涉及到绿地,低层配套建设不变,毗邻建筑性质不变,相对关系不变。最后,为了确保原计划实施的绿地,配套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及停车位,出入区的设置安排。

4.3应注重市政点位置的设定

市政场、市政点以及市政站必须建立在能给附近居民提供积极便利的服务的地段,而且还要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积极的影响,对选址规划不适合的,应该及时调整。

结束语: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的学科理论跟随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更新。只有积极吸取新知识,及时按照社会需要更新城市设计和修建相关知识,才能提高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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