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理论的山地城市建设探索
2017-11-02唐蕾赵艺维
唐蕾+赵艺维
摘要:基于海绵城市的山地城市建设与平原城市所区别的主要特点即在建设的过程,山地城市更加注重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的梳理,以及对海绵城市的针对性规划建设方法。本文基于山地城市的特点,对适合于山地城市体系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方法进行探究,从规划的目标与体系等多方面探索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理论的山地城市规划建设方法。
关键词:海绵城市;山地城市;建设
1.建筑要素探索
当前在高密度城市地区普遍建筑物呈现较集中的态势,并且屋顶罗裸露的面积较大。通常角度较小的坡屋顶可采取植被绿化的措施,不仅能对城市空间利用高效化,同时还能金陵减小雨水资源由于城市下垫面改变而造成的流失,并且还能起到减弱噪声,净化雨水的作用。建议设计者应结合实际考虑屋顶承载力及防水性能进行设计。
2.道路要素探索
在城市范围内道路面积占总面积近1/3,雨水直接接触面即是路面,而城市道路通常具有不间断、距离长等特点,对雨水下渗起到了充分的阻隔作用。建议在道路长距离不间断地带建设缓冲带及线性草坪,既能提高雨水的下渗程度,同时也能缓解城市内部径流,减少内涝危害。
此时针对于城市道路中大量存在的交通岛,建议采用微型局部雨水花园,雨水花园下部可设计为凹槽型。当前我国已有了较为完备的生态雨水铺装技术,如透水水泥混凝土、水性沥青混凝土及透水砖等(图1)。
3.开放空间探索
城市开放空间主要是指城市停车场、城市广场及城市绿地等开敞性强的区域。开放空间具有面积较大的人流聚集场所,地面铺装主要是砖石、沥青及水泥等。对开放空间区域铺设透水铺装既能缓解城市雨水下渗问题,也不会对其原有性质造成干扰。
4.雨水处理设施探索
对于高密度城市地区雨水系统的处理和收集规划,需对降水初期的污染负荷进行综合评价,在根据所评价的结果进行雨水处理规划。城市下垫面改变而造成雨水径流增大,德国DWWA对其污染负荷造成影响研究得到一个较完备的污染评价系统。首先对收纳水体进行环境评价,再对汇水区及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进行评价,最后确定适宜的降水初期的治理措施。在重庆市悦来新城建设中,即是通过对雨水的处理和收集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实现了雨水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图2)。
5.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5.1重庆海市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思路
对国内外优秀雨水治理实践进行总结,立足于重庆市现状问题及重庆山城地形特点,本文将从雨水治理的低影响开发理念及弹性城市与弹性管理出发,重点针对综合管理,市场激励,社会导向和公众参与共四个方面,对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进行探索并提出一定的建议。
(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管理
雨水管理的概念是雨洪控制、雨洪管理以及雨水径流管理,主要包含内涝防治管理、雨水利用管理以及雨水排水管理等内容。目前雨水管理的可持續发展技术及相关新兴理念主要包括城市设计的低影响开发、水敏感的城市设计及城市排水可持续发展系统等。在城市雨水径流造成城市污染前采取有效规避措施,以避免城市由于开发建设而造成城市污染及因雨水径流而产生城市内涝是保护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二)弹性城市及弹性管理理念
弹性城市管理理念的针对点在城市内部的不稳定性和间断性,该理论的观点认为城市规划的作用应是提高城市未来挑战的应对性和适应的能力,城市规划不再是控制城市发展的一种手段(图3)。
城市弹性管理和城市社会生态等个方面密切相关,弹性思维对设计者认识城市和理解城市提供了有力手段,同时对城市社会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的有机结合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能促进城市社会生态的融合(图4)。
5.2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理系统
重庆市的海绵的海绵城市建设立足于自身城市地形特点,通过多学科多部门综合管理,共同协作,在顺应自身发展的情况下,确立符合当前建设的海绵城市规划管理系统。概括而言,总体目标包括五个方面:
系统性:对海绵城市建设办法试行系统性的管理,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系。
体制性: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形成体制,有一定的要求的制度体系。
可视性:建立健全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模型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建立适应于本地方特点的模型,以便进行现实模拟计算。
定量性:将模型、数据定量化处理,所提出的指标要求更适合于量化考核。
(一)重庆市规划管理系统
重庆市规划管理系统从以下四个环节进行实施:总体规划阶、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及建设项目审查(图5)。
场地规划的设计理念通常落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出让管理阶段,而低影响开发的建设实施则通常落实于建设项目审查管理阶段。
(二)建立完善的雨水管理法律体系
现行相关海绵城市建设法律体系(表1)现状包括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低影响开发和雨水管理部分内容。
重庆市的海绵城市建设首先在渝北区两江新区悦来新城进行试点。其发布了相关建设政策,重庆市政府首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两江新区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紧接建立了悦来新城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最后发布了《重庆市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悦来新城河湖水系保护与管理办法》等5个相关法规性文件,对悦来新城项目进行一步步细化明确。
对于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在此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开放新理念的系统建设,完善径流系数增长要求
减少制约开发理念融入的标准文件,制定开发后径流系数零增长的要求
就当前重庆的发展来说,其城市化进程非常快,致使该市的不透水面积越来越大,相应径流系数也越来越大。因此,作者建议可以在相关条款中增加一些规定,构建一定存储能力的蓄水池,确保开发区不会受到积水的影响。
(2)相关法规及文件应以为指导建议,循序渐进,在实践中转变为法律规范
当前我国针对于雨水收集与利用的文件大部分是鼓励、建议为主,但由于强制性不强,导致其实施效力也较弱。建议对相关法规及文件进行一定的修缮,以便更有利于下级单位的实施。
(3)法制化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办法
在现有规划体制下,通过新的规划办法的制定,在有关部分的协调及下级规划设计部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体系,并使之与实际项目实践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4)将雨水管理与低影响开发相结合
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将雨水收集、利用与污水管理与低影响开发建设结合起来,考虑城市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
雨水管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贯穿于城市脉络,涉及多个组织和部门,建议在进行雨水管理规划工作前,先进行一个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方案讨论,对雨水管理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导向,并成立相关意见小组,提出对雨水管理机制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建议。
同时在全过程中还应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程监督,以便随时发现问题或更改计划进程(图6)。
5.3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激励机制
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应制定相应激励制度以适应和鼓励城市的发展。较早的激励机制建议可以经济激励为主,一段时间后可适当增加负向激励,以推动海绵城市规划目标的实施。
5.4重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市场引导体系
重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市场引导体系是基于城市环境与基础设施的构建及永续性发展的系统平台而形成的。
(一)创新建设运营机制
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二)完善融资支持
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悦来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实践中,规划建设了3P投资平台(图7),该计划由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监督实施。平台与政府对接项目合作,通过实际付费与运行维护绩效的方式实现运转。
5.5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公众参与
(一)可持续雨水管理的试点建设
悦来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尚在探索尝试阶段,更是从其自身建设特点出发,建设效果有一定的普适性,但无法囊括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全部内容。同时,由于重庆市山地地形多样,因此开发进行较为缓慢,在实验与探索中前进。建議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将城市雨水管理系统构建成为城市网络的一部分,以期建设完备的雨水管理系统的实现。
(二)增强政府与公众的雨水管理意识
目前雨水管理系统理念尚未全面地步入公众视野,部分政府部门对该管理方法也尚不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从上海起步,但因因地制宜的特点,辐射效应较差。
建议应当加强政府宣传力度,对管理人员及普通社会公民进行海绵城市及雨水管理意识的普及,让公众认可雨水管理对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并自觉加入到雨水管理的公众参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