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管档,为国守史”—宁夏住建厅开展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活动纪实
2017-11-01刘延刚
■ 刘延刚
“为党管档,为国守史”—宁夏住建厅开展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活动纪实
■ 刘延刚
住房保障档案,是真实反映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住房保障档案,是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为未来着想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实档案服务民生、服务住房保障群众的重要举措。周恩来总理曾明确指出,“为党管档,为国守史”,充分说明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动适应住房保障工作由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的形势需要,把档案资料作为住房保障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创新思路,健全制度,夯实基础,示范带动,督导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深入调研,聚焦突出问题
自2007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宁夏抢抓机遇,加大力度,累计建设筹集了66万多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有效解决了180余万群众的住房困难。在强力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宁夏住建厅从基础管理入手,先后深入各市、县开展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各地在住房保障档案资料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变动大,缺乏专业素质;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档案存放粗放散乱,缺乏明确标准;三是档案硬件不配套,设施设备条件差,缺少经费投入;四是档案资料不齐全,缺项漏项普遍,缺少统一规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客观反映住房保障工作印记,使这项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是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明确规范标准
制度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10月,宁夏住建厅会同自治区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体系上明确了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一户一档”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一套一档”的原则,对责任主体、档案归集、信息化建设、鉴定移交和督查考核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住房保障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并以标准化格式确定了住房保障档案整理规则。《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档案法》和住建部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由住建部门和档案部门联合印发,借助专业部门人才、技术优势,高标准规范,高起点推进,必将对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健全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是执行者有良好的贯彻执行能力素质。2016年11月,住建部在宁夏举办了“住房保障政策培训班”,组织全国多位住房保障政策专家讲解授课。宁夏住建厅把握机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组织全区住房保障系统260多人参加了培训。在全面落实住建部培训计划的同时,专门安排一定时间,邀请自治区档案局业务处领导,专题讲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政策、标准和基本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疑释惑、传授方法。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通过学习,明确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掌握了住房保障档案归集整理的原则方法,为推行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试点先行,树立示范标杆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是推动工作的基本方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政策标准,兼顾地级城市和山、川区县级城市在存档范围和管理基础不同的实际,按照可复制、宜推广、实用可行的要求,今年5月,宁夏住建厅印发了《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方案》,确定在银川市、青铜峡市、平罗县、同心县同步开展试点工作,明确了基本要求和达到的目标。试点工作启动后,住房城乡建设厅、档案局有关处室人员多次深入试点单位现场指导,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7月10日,宁夏住建厅、档案局对4个市、县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决定授予全区“住房保障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五、观摩推进,强化基础带动
为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8月4日,宁夏住建厅组织召开了“全区住房保障暨档案规范化管理观摩推进会”,全面推广住房保障档案试点工作经验,并以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总结上半年住房保障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年底前进行的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考核,档案规范化管理是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各市、县(区)对住房保障档案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档案归集整理的流程和分类存档的方法,特别是试点市、县加强档案基础性管理,配合台账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棚改项目征收和公租房分配入住进展情况,实现档案管理与重点工作融合互动、相向发展的经验做法,实用可行,具有学习推广价值,对其他市、县启发很大。
(作者单位: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