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中青年律師座談會」兩岸律師齊聚滬上 暢談實習與從業
2017-10-26史瑩
史瑩
從2008年開始,台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到2016年,台灣居民共有4758人報名參加司法考,其中有3489人參加考試,有308人成績合格,被司法部頒發律師職業資格。
2017年8月1日,由司法部台灣事務辦公室主辦的「海峽兩岸中青年律師座談會」在上海市成功舉辦。司法部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國台辦法規局負責人、部分省市律師管理機構代表和來自兩岸法律界、律師界近80名代表參加了會議。
據統計,從2008年開始台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到2016年,台灣居民共有4758人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其中有3489人參加考試,有308人成績合格,被司法部頒發律師職業資格。
本次座談會以「實習與從業」為主題,聚焦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在大陸實習從業、為台商提供法律服務等議題,解讀政策,分享經驗,對接法律服務需求,鼓勵台灣中青年律師在大陸進一步發展,服務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自2008年大陸開發台灣居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以來,已經經歷近10個年頭的發展,那麼這10年來海峽兩岸律師工作的發展概況如何?此項工作到底在哪些方面取得了突破呢?
方便考生提交資料
自2010年起,司法部委託台灣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來承擔考生材料的遞交工作,讓島內考生不用再遞交到深圳和廈門,節省時間和費用;同時在司法考試中,對台灣考生的試卷專門由熟悉繁體字的專家教授評閱試卷,防治誤刪誤判。此外,2017年開始,司法部在《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若干規定》中,取消了「提交戶籍藤本和戶口名簿影本須經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規定。
同時,2010年起,司法部正式委託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承擔所有台灣考生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工作。2014年,台灣考生的學歷認證也由該機構代為收件。此外,該機構還幫助通過考試的台灣考生推薦實習律所。
進一步擴大執業範圍
為進一步推進兩岸法律界交流合作、給依法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營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環境,在前期工作基礎上,2016年11月,司法部進一步放寬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涉台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至5大類237項,雖然相比之前台籍律師的職業範圍更廣了,但是與會的台籍律師也表達了在開放訴訟業務方面的訴求。大陸司法部門的領導也認真聽取了大家的建言,表示相關的工作也會加速推進。
大陸5省市開放台籍律所設代表處
2017年5月,繼續擴大臺灣律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至福建全省、上海、江蘇、浙江和廣東;允許已在大陸設立代表機構且該機構成立滿3年的台灣律師事務所在其代表機構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與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允許福建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台灣執業律師擔任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提供台灣地區法律諮詢服務。
提供實習基地
上海建立了台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該基地採取律所在前,政府靠後的民間方式開展,它以牽頭所加參與所加合資企業的模式運行,它的資金補貼以獎學金的方式發放,整個構架很有開創性;福建省則利用「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的5個優勢。於2009年專門發出公告,推介70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接受台灣居民實習的工作,其中推介了329名律師作為實習輔導律師。
搭建兩岸律師人才庫數據平台
台籍律師建議建立台籍律師的資料庫,讓廣大民眾能夠查詢到相關律師資訊,以便於民眾與律師進行溝通,提升法律服務品質。還有台籍律師希望中華律協或司法部能夠借助互聯網平台,在網站上公開台籍律師實習所需要遞交的材料以及相關時間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延誤。
座談交流中,大陸有關律師協會、律所代表介紹了大陸律所運作概況、律師准入及實習制度。與會台灣律師代表對大陸司法行政部門為推動台灣中青年法律人才來大陸考試實習從業、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所做的真誠努力表示感謝,並希望這一交流溝通、建言獻策的平台能夠繼續延續下去,發揮更大作用。
在大陸執業的台籍律師分享了執業經驗,並對相關政策落地、實習從業環境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表達了對融入大陸法律服務市場尤其是抓住「一帶一路」建設機遇的期待。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和上海台商協會代表也提出了相關法律服務需求。
會後,兩岸嘉賓還參訪了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自由貿易區法庭、台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和上海台灣麥可將文創園和上海律師事務所,實地考察了台籍律師實習和從業的需求。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