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本博:忠诚履职,无私奉献
2017-10-24周坤怡
文|周坤怡
崔本博:忠诚履职,无私奉献
文|周坤怡
崔本博,河南省许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在环境监察执法一线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党员,他始终把“忠诚履职、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座右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努力为许昌市的环保事业添砖加瓦。2014年,他获得了河南省第三届环境监察技能大比武环保业务知识竞赛业务标兵(第一名)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技能竞赛业务能手(第三名)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国家、省、市表彰为排污费核定征收核定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其他先进个人,2015年崔本博同志荣获许昌市劳动模范称号。
强化学习 提升本领
为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崔本博自1998年参加环保工作以来,非常注重理论知识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很快成为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他经常受邀请作为授课人员对各县(市)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现场监察稽查等业务培训授课;经常被省环境监察总队作为环保业务骨干抽调协助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2015年至今已经被省环境监察总队多次抽调对各地(市)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其业务素质、工作能力获得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他还经常在《许昌日报》《映象网》等媒体网站发表稿件,宣传许昌市环境保护成果。
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颁布实施后,他更是反复研读、认真思考、学深学透,并结合以往的实践经历,熟练掌握现场调查取证的程序、方法和步骤,为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其中,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河南省首例按日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即是由市环保局领导指定崔本博作为案件主办人进行调查取证的,该按日处罚案件调查取证经验被作为经典案例,在河南省环保执法经验交流会上专题汇报。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许昌市首例工业堆场扬尘处罚和许昌市首例汽车4S店废机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没有统一执法模板的情况下,他提交的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材料严禁周密,获得局案件审理小组成员一致好评。自2015年以来至今,许昌市共立案处罚45家企业(其中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立案处罚6家,由崔本博作为案件主办人或主要承办人的案件就有6家,其中包括1家按日处罚案件、1家环境刑事案件),其中由崔本博作为案件主办人或主要承办人的案件就有24家,占了调查案件的50%。崔本博扎实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了省厅和市环保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埋头苦干 敬业奉献
崔本博作为全市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承担着市本级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对县(市)排污费征收的稽查工作。市本级涉及的排污费征收企业有70家左右,每个企业每月或每季度要向许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申报表》、《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等多个报表和其他辅助资料。崔本博要对这些报表和辅助资料填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全面性和逻辑关系等逐一审核把关,工作量非常大,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排污单位因填报问题少征或者多征排污费。他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唯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敬业奉献,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交付的重担,才能无愧于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使命。自2012年接手市本级排污费征收工作后,排污费征收额从过去的每年不足180万元,基本稳定在现在的400万元左右。崔本博也多次获得全省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和2015年均获得全国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果不了解其行业特点和污染类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很容易陷入被动局面。2007年环保部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崔本博作为许昌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成员,经常为了核实企业污染物的真实排放情况不分昼夜、蹲点调查,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原辅材料和生产产品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及相关药剂用量等信息,从而准确掌握企业的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也因此获得了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廉洁自律 秉公执法
在2008—2011年崔本博负责许昌市环境统计工作期间,他经常深入企业和县(市)沟通交流,调研了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别是对水泥行业、钢铁行业、火力发电企业等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比较复杂的行业,为了真实掌握企业实际排污状况,从生产工艺到设备,从原辅料购进量到产品种类产量,从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浓度到利用物料核算、排污系数比对核算等,他都亲力亲为、亲自核算,准确、全面地掌握了第一手污染源资料,为许昌市每年污染物环境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打下了坚实基础,并为污染减排、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执法提供了数据支撑。
在监察执法中,崔本博充分发挥敢于碰硬、严格执法的精神,对不法企业“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通过实施立案处罚、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按日计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为保障环境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9月至11月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崔本博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6例,没有1例出现违规或投诉情况。崔本博还作为骨干力量,负责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案件查办总协调联络人并兼任案卷督办组组长,自身亲自查办案件的同时参与对各县(市、区)大练兵情况的督查督导以及案件查处的指导工作。在查办案件或指导案件查处过程中,认真负责、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企业调查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对每个证据力求确实充分有说服力,立案的卷宗没有一起因为取证不全或者调查失误而被退回的,为许昌市环保部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了榜样。大练兵期间,崔本博还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关于落实许昌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意见》《许昌市环境执法大练兵督导考核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7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崔本博又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紧张工作中,为京津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