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和防范
2017-10-23范嘉琛
【摘要】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采取股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非常普遍,股权质押贷款总余额已经高达5.70万亿元,这些贷款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风险的现状和特点,得到了高估值企业普遍更加偏向于股权质押贷款的结论,同时为防范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提供了处理思路,可以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公众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质押贷款 风险控制
一、当前股权质押贷款风险的现状
股權质押贷款是融资方以股份为质押物获得贷款资金的方式。上市公司股东获得股权质押贷款的方式包括通过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股权质押贷款,以及证券公司开展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于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会对质押股权的价值造成很大影响,金融机构通常对股权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
近年来,尤其是在2015,2016两年,股权质押贷款的数量和余额迅速增长,这种高速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截至2017年8月4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共23.46万笔,5202.27亿股。按上市公司当日收盘价计算进行统计,可以得到这些质押股权的市值,计算的总余额高达5.70万亿元。这些贷款中,来自上市公司大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的质押股权融资现象十分普遍。有1035家上市公司质押股权占总股本的比例超过20%,115家上市公司超过50%,质押股权普遍占据了这些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绝大多数股份。
上市公司大股东采用股权质押贷款的动机可能是对未来乐观行业预期的资金需求,或者是由于股权转让的限制而采取的变相套现转移风险。后者的动机里本身就包含着上市公司大股东对自身股价已经估值过高的判断。大股东的这些股权作为金融机构的质押资产,顺利变现却非常困难。如果上市公司股价一旦达到预警线和平仓线,通常会引发市场的恐慌情绪和羊群效应,金融机构届时很难把这些质押股权找到足够的交易对手进行平仓交易,而如果整体市场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流动性风险有集中爆发的可能。
二、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特征
(一)高估值企业质押股权更多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股权质押数据以及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估值数据,对当前不同估值情况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进行了分类统计。对比指标使用质押比率,即质押股权占总股本的比例。在比较数据上,为了降低个别企业的影响没有使用平均数而选用了中位数。统计的结果如下:
通过对数据统计发现,随着上市公司动态市盈率的提高,质押比例的中位数也随之上升,当前A股上市公司的质押比率中位数为9.06%,动态市盈率10倍以下的56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率中位数为1.3%,而60倍以上的1053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率中位数为12.15%。同样在市净率的统计中也有类似结论,在A股有股权质押上市公司中,低于4倍市净率的1902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率中位数为4.04%,而市净率高于4倍的1351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率中位数高达10.63%。这个结果说明更高估值的上市公司明显更倾向于股权质押贷款。
(二)贷款风险相关性高
大量采取股权抵押贷款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往往资金链比较紧张,为了获得资金,这些企业在抵押股权的同时还往往把土地等其他资产进行抵押借贷,普遍对供应链借贷甚至民间借贷,造成金融机构顺利回收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维持高股价,通常会通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或者资产重组的方式有意抬高上市公司利润,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存在脱离经营层面的虚高现象。
除了来自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券商的股权抵押贷款外,很多上市公司普遍还是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和分级基金重仓股,大量的融资和杠杆资金参与其中。这些杠杆资金在股价下跌时同样会采取抛售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通过质押股票平仓来回收资金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如果没有外部力量介入,金融机构进行平仓时股票交易很可能会彻底丧失流动性,通过市场交易顺利回收债权极其困难。
(三)遭遇平仓风险时上市通常采用停牌等手段
目前的状况下,金融机构很少直接通过平仓解决股权质押风险问题,目前为止对大股东质押股票进行被动平仓的情况仅有广西正和一例。一般情况下,当上市公司发现自身质押股权面临预警和平仓风险时,都会采取停牌的方式。比如乐视网,信威集团,尔康制药这些股权质押总量很大的上市公司停牌时间长达几个月,通过这种的方式逃避股票的下跌。在2015年股灾和2016年熔断的时候,更是有上千家上市公司通过停牌方式躲过了一时的暴跌。然而这种方式在解一时燃眉之急的时候,可能会导致流动性的进一步丧失,同时,如果上市公司确实存在股价虚高和经营问题,通过停牌是无法从根本上阻止股票下跌的,只能使得问题爆发时企业情况更加严重,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资金失去了在早期离场的机会。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一)对股权质押贷款进行总量限制和比例限制。
经过近些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和修订,我国对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限制愈加严格,导致大股东不容易通过大量出售股权获得资金。可是相比在减持股份的严格限制,目前我国对股权质押贷款的限制却没有跟上。为了获得更多资金,很多大股东把自己的几乎全部股权都参与的质押。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也普遍缺乏对股权质押贷款风险的足够认识,为了提高业绩也会尽可能满足大股东的贷款要求。当股价下跌问题出现时,金融机构手中的质押股权就变成了难以变现的烫手山芋。
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股权质押导致股价崩溃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金融机构对股权质押贷款往往比较谨慎,比如日本大和证券规定单一法人或自然人股权质押贷款总量最多不得超过10亿日元(约6100万人民币)。我国金融机构由于经验欠缺,风险控制能力比较薄弱,在当前股权质押贷款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况下,尤其需要监管部门对股权质押贷款进行总量限制和比例限制。监管机构应该在制定大股东减持股份规定的同时,严格限制大股东把自己大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限制单一股票股权质押的总比例,使得金融机构需要减持质押股权的时候,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接纳这些股权。endprint
(二)严格规范高估值企业股权质押贷款
前面的统计结果表明,高估值上市公司普遍更倾向于股权质押贷款,而这些企业的风险往往更大。一旦企业业务增长达不到预期或者市场估值回归,这些上市公司股价可能会面临大幅回调的风险,击穿预设的预警线和平仓线也并不是难事。相比之下估值较低,业绩比较稳定的企业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小,更适合股权质押贷款控制风险。
对于不同估值水平的企业办理股权质押贷款,金融机构应该采取区别的处理方式,尤其对于高估值企业的股权质押贷款应该严格规范。同时进一步修订金融机构相关贷款业务人员的评价机制,在业绩评价方面考虑到贷款企业的行业,估值等因素,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金融風险。
(三)避免无故停牌导致流动性进一步丧失
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因为股价下跌面临风险的时候,单纯停牌无法解决问题,相反停牌本身会进一步降低股票的流动性。从实质上看,股票的交易过程实际上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一些风险承受能力高的资金可能会买入股票谋求重组机会,而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适当时机出售部分股权降低风险。停牌实际上阻断了这种通过证券市场交易实现资金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而且停牌原因,停牌时机不透明也可能会引发投资者的怀疑,让更多投资者望而却步。A股长期停牌现象也已经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可能会影响对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的评价。
(四)积极处理无法回收的股权质押贷款
如果由于上市企业经营状况确实出现问题导致股权质押贷款很可能无法顺利偿还,金融机构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及时在场内或者场外转让股权,要求上市公司追加抵押物。经过积极追讨仍然无法偿还的股权质押债权,金融机构应该尽早按照呆坏账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要抱有过度的侥幸心理,避免风险的积累。由于市场预期的变化和羊群效应,证券市场波动具有较大相关性,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存在集中爆发的可能。金融机构对此应该尤其予以警惕,及时排查风险,在自身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尚未产生较大影响的时候积极处理,避免潜在风险的堆积引起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的集中爆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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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德仁.郑登津、崔宸瑜,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潜在的“地雷”吗?——基于股价崩盘风险视角的研究[J].管理世界,2016(5).
作者简介:范嘉琛(1985-),男,汉族,河北石家庄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现任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金融系教师,研究方向:金融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