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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中常见索赔问题分析

2017-10-19尤子睿

水能经济 2017年6期
关键词:索赔成本分析水利工程

【摘要】水利工程作为大型施工项目的代表,具有规模大、投资多、工期长、施工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发生索赔现象的几率较大,本文以某水利工程为实例,介绍了不同的索赔方法的具体应用,可为以后类似的工作提供必要参考经验。

【关键词】水利工程;索赔;成本分析;进度分析;事态分析

1、工程概况

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位于新疆昌吉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和奇台县境内,东经88°30'~89°30',北纬43°30'~45范围之内,东西长约220km,南北平均宽100km,煤田面积约 20000km2 。西與阜康市接壤,北越卡拉麦里山与富蕴相连,南以博格达山分水岭同吐鲁番、哈密地区为界。距离乌鲁木齐约250公里左右,位于准东铁路南越2公里处的5000万方冬季调蓄水池放水口下游。泵站从冬季调蓄水池取水,加压后输送至180万方水池作为冬季调节备用水。该工程分为泵站、管线和防洪工程三部分。在建设中涉及到5个施工单位,由于各方面因素造成小范围索赔工作较多。

2、施工索赔方法的具体应用

2.1 成本分析法及应用分析

成本分析法其本质是将工程实际成本与合同成本进行对比,从而发现施工中高出成本的原因,之后可以采取相应对策防止。从经验来看,单价和工程量变动是引起成本偏差的主要原因。

(1)单价变动引起成本上涨

由于水利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涉及的材料多,单价变动是引起实际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出现这类成本超支,主要归咎于以下几点:1)物价短期上涨;2)非承包商因素导致工效降低;3)承包商在投标中报价失准;4)施工管理出现问题。若经调查确实属于前两种情况,此时施工方可以要求合理的补偿;而后两种情况不会得到补偿。

①物价上涨索赔分析

随着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热度逐渐加大,人民币贬值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出现物价上涨也是有理有据,尤其是人工费、建材费等。此时承包商可以借助调价公式进行合理的价格调整,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用FIDIC合同条款中的物价调整是目前最广泛的做法。在本项目实施中,遇到钢铁市场回暖情况,钢铁价格上升明显,显著增加了施工成本,因此承包商可以进行合理索赔。

②非承包商原因的工效降低

生产效率降低必然造成成本上升,这也是出现成本偏差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发生索赔事件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影响。在本项目中,由于前期准备阶段工期较紧,地质勘查精度不够,造成招标工程清单是IV类土方开挖原土回填,而实际是坚硬石方开挖土方换填。大大降低了施工单位工作效率,成本增加。承包商以此为由对业主进行索赔合理合法,因此该索赔成立。

(2)工程量引起成本上涨

供水管线穿越铁路的预留洞位置发生改变是引起工程量变动的主因。本项目需将5000万方水池里的水通过PCCP管输送到宜化,因铁路改线,将原计划的铁路预留口发生改变,将原设计的管线发生改变。这部分费用本质不叫做索赔,其实是设计变更,业主应当为承包商承担这部分合理费用。

2.2 进度分析法及应用分析

进度分析是将实际工期和合同计划工期对比来判断工期是否延误。承包商可以及时找出延误原因,以此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合理索赔。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在业主或非人为因素,可以分析是属于可原谅补偿或不可原谅补偿。其中不可原谅补偿因承包商而引起,不应进行任何索赔;可原谅补偿包括三类:补偿费用和工期、补偿费用不补偿工期、补偿工期不补偿费用。

在该项目中,因施工图纸不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延误工期15天;因原计划砂砾料料场较远,业主为了降低成本,更料场地点造成工期延误7天。这些都属于业主责任,因此承包商有权进行索赔。在施工中若发生非人为所能控制因素造成延误,承包商可以对业主进行工期索赔,但不应进行费用索赔。如果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但是不在关键线路上,承包商可以提出合理的费用索赔,但是不应再提出工期补偿。

2.3 事态分析法及应用分析

事态分析法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进行分析,找出发生的原因进而对可能合理索赔的事件认真分析协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可索赔费用和工期的事件分析

在本项目中,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造成某一处厂区规划未定,供水管道入口位置暂时无法未定,导致后期施工工期被拖延1个月。发生该事件责任在业主,因此承包商可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此外,如果在施工中遇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问题,这里的变化是指各方在现场勘查及分析资料后都无法预料的问题。例如:在本项目PCCP管开挖时,遇到长1.8公里的不透水层。在管沟开挖时,就有地下水渗出,过了一夜,3.9m深的管沟就有2m深的地下水。在前期地质探勘资料中,没有勘测到这段具有腐蚀性很强的地下水,设计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重新设计,由此造成工期延误7天,在此承包商有权利对业主进行合理索赔。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承包商有权对工期和费用进行索赔。

(2)可索赔工期事件分析

可索赔工期(不索赔费用)包括: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气候条件;2)发生大规模瘟疫,必须疏散人群;3)停电、停水、交通中断等情况;4)需要的建筑材料短缺。若上述事件影响了关键线路,可以提出索赔工期。

3、结语

水利工程的特点造成了其发生索赔的概率较大,本文从三个方法对常见索赔问题进行了分析,这也是维护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也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途径。而业主也要以正常心态面对承包商的索赔问题,不能一味避免,这也是我国水利工程走向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梁宝利,刘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中索赔问题的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5,(11):45-48.

[2] 顾汉祺,杨长青.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施工索赔问题[J].河南水利,2013,(08):22-25.

[3] 盛海洋.刍议水利水电工程低价中标与索赔问题[J].施工技术,2013,(12):41-44.

[4] 李华,邵妍.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问题研究[J].海河水利,2010,(08):49-52.

作者简介:尤子睿,女,(1985—),河南新蔡人,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利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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