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研究
2017-10-16汪志刚宋文雅黄少坚袁建华
汪志刚,宋文雅,黄少坚,陈 庆,袁建华
(1.国网湖南带电作业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0;2.湖南商学院 研究生院,湖南 长沙 410205;3.三峡大学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国网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研究
汪志刚1,宋文雅1,黄少坚2,陈 庆3,袁建华3
(1.国网湖南带电作业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0;2.湖南商学院 研究生院,湖南 长沙 410205;3.三峡大学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以国内外相关理论和案例研究为基础,通过文献阅读、数据收集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国网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并对未来班组职工创新成果提出了“三级评价”的评估方法,同时对于内部推广和外部转化提出了对策建议。
班组; 技术创新成果; 三级评估; 推广转化
在全球化经营、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和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大背景下,未来的班组建设必然朝着“智慧型”的方向发展。国网公司作为位列世界500强第二的跨国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特高压输变电领域取得全球领先的地位,成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领导者。与此同时国网公司也十分重视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自2010年建立第一个创新工作室,到2015年已发展为1100多个,约10万人参与创新并获得创新成果6万多项。为了促使职工持续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实现便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而当前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从根本上来讲,是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和内外部转化机制,使得转化过程无法持续进行。因此,需要探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实现机制,提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
一、文献综述
现代意义上的“创新”理论发端于熊彼特,他认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也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1]。著名的管理学家德鲁克将“创新”概念引入管理领域,提出“创新行动赋予资源一种新的能力,使他能够创造财富”,因此凡是重组资源创造新财富能力的行为都属创新活动[2]。经济学家厄特巴克认为,“与发明或技术样品相区别,创新就是技术的实际采用或首次应用”[3]。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C.Freeman)认为“技术创新是一个技术的、工艺的和商业化的全过程,其导致新产品的市场实现核心技术工艺与装备的商业化应用”[4]。关于员工创新的定义,从已有文献来看,“结果导向”的定义显然得到了更多的认同,这种定义提出了创新的两个标准:一是“新颖”,意味着这些想法应该是新鲜和原创的;二是“有用”,意味着这些想法应该对组织具有直接或间接、短期或长期的价值[5]。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是一个从技术创新成果到最终在产业化应用的转化过程[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是,为提高生产力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张卫国等提到成果转化可分为开发阶段、中试阶段、规模化(产业化)生产阶段[7];此外,何朝远[8]、赵文清[9]等也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进行了讨论。周常春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严重缺乏资金投入是影响创新成果转化的不利因素[10]。杨栩从推广渠道、推广评价机制和推广保障机制等方面讨论了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认为内部和外部的推广方式都要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11]。
综上,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员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推广转化的过程中,特别是对员工创新成果的推广从渠道、方式、机制体制和法律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其研究主体中的“员工”和国有企业中的“班组职工”是存在较大区别的。“班组职工”作为国有企业中的最小单元,其创新成果绝大多数是不同于重大科技发明的生产工具的小改小革,同时这个主体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要严格遵循我国国有企业的机制体制,因此“班组职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灵活性大大低于一般研究上的“员工”。可见关于“班组职工”这个主体的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研究在理论层面上很少涉及,因此对于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研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能填补当前对于这个主体研究的理论空白。
二、国网班组职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现状及问题分析
1.现状分析
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重点考察了湖南省各市县创新工作室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创新工作室数据统计分析(以湖南省各市县创新工作室为国网公司的典型代表)得出各工作室成果数量、成果类型、获奖以及推广情况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湖南省各单位创新工作室成果统计表
表2 湖南省各单位创新工作室成果汇总表
注:统计创新工作室样本成果总数为550项。
通过对上述湖南省各市县创新工作室的调研及数据分析可知:成果获奖数量较多,达到了72%左右;班组职工创新成果显著,小部分申请了发明专利,大部分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创新成果推广大部分限于班组内推广,推广率也达到了64%以上,可见创新工作室作为班组职工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是有利于职工技术创新工作的。创新工作室一般由一个劳模挂帅(或领导),核心成员几个(参与员工最多也就20多个,大部分都为挂名成员),真正参加创新活动的人数并不多。
2.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存在的问题
第一,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应用的比例不高。创新成果主要是班内应用,但有一部分甚至在班内也没有得到应用。成果在市县级别均很少推广,在省级推广的项目也是屈指可数,更不用说在整个国网推广应用了。因此,成果较多但推广应用很少,这是国网职工技术创新的主要问题。
第二,职工创新工作效益不高,获得感不强。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率低,直接导致两个问题:一是产生大量的浪费,在增加成本的同时减少公司利润;二是群众不满意。
第三,职工创新只是少部分人参与,广大职工参与不够。从湖南创新工作室的统计来看,一般一个工作室核心成员为2~3人,其他成员属于拉郎配从而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整个国网参与创新的职工不足6%,国网8万多个班组,从2010年至今六年时间仅有6万多项成果。由此可见,大部分职工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没有被激发出来的。
第四,尚未形成创新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转化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作,既涉及成果发明创造前端的工作,也涉及成果的产业化以及推广应用的后端。谁负责?如何转化?基本政策是什么?产业化资金问题如何解决?转化组织如何保障?这些在国网公司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1)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比较复杂,尤其涉及电网安全以及成果大面积推广的质量认证问题,国网公司尚未在这个方面有明确规定。新成果应用没有质量和安全认证的环节,所以各有关部门不敢承担责任,这是推广难的主要原因。(2)“重评奖、轻推广”的思想影响推广应用。对各级领导来说没有竞争压力,创新完全不影响考核,创新不过是“棉花糖”可有可无。对创新者个人而言,只要拿到“奖状”有利于“升值加薪”就可以,成果的推广和自己并无关系。(3)创新成果一般都以内部应用为导向而不是以市场为导向。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主要立足于本职岗位,解决特定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具体问题,而不是面向市场终端客户的产品创新,不需要考虑盈利与市场争夺,使得领导职工都对创新认识不足。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转化就成为一个次要的问题。(4)未建立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决策-管理-服务体系。创新成果转化的过程包含成果的后续实验、应用、推广等工作,与环境、政策、文化、资源、生产管理息息相关。而国网公司在创新成果推广整个体系中:一是缺乏创新成果的评价与决策体系,什么样的成果属于成熟成果可以推广,推广应用的前景如何预计,投入产出如何计算都没有相关的制度指标;二是缺乏创新成果转化的协调机制,创新成果涉及很多部门的联合协调,在现有体制下,缺乏这种配合的动力。(5)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资金不足。创新成果转化需要一个过程,其中资金支持必不可少,特别是在试点推广阶段,这样巨大的费用是创新者个人和所在班组无法承担的,国家电网通过工会途径为创新项目的推广提供经费,但杯水车薪。目前国网公司没有制定任何针对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的追加投资管理办法,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只能由个人和基层单位承担,导致投资者不愿意冒风险来获得未知收益。
三、对策建议
1.建立三级评价体系
成果如何评价,是否公正公平,关系到职工对创新的看法和对公司的信心。公正的评价既是对员工辛勤劳动的肯定,也是对国网发展负责任的大事。研究评价问题,建立评价标准,实施科学评价是国网职工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项目评估可以分为立项评估、验收评审、推广应用评估以及市场化推广评估。前者以内部行政手段立项、验收、推广应用为主,实行“三级评估”制度,遵循县市级-省级-国网公司三级进行逐级申报评估、限额推荐,并统一归口于工会创新办公室管理,做到评估标准全国统一;而后者适于市场化应用转化以第三方评估估价为主。
2.完善内部推广方式
班组技术创新成果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强的特点,一般应以内部行政手段推广为主。强调技术创新在国网系统内部推广的重要性,可以引导直接面向一线工作的技术创新活动。在班组创新成果进行内部推广时要建立内部分级推广机制,具体的推广实施过程如下图1所示。
图1 创新成果内部推广示意图
从图1可以看出,内部推广转化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逐级试点,然后根据试点的情况再进行推广:
首先进行班内小试,经过一年后对试用项目进行评估,符合推广要求的项目向市级电力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申报,由市级电力公司组织评审后决定是否在全市电力公司推广应用。然后进行市县中试,市县试用一年后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向省级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推荐。省级公司每年可以随时受理,年度评审一次决定是否在全省推广应用。最后进行省级普试和国网全面推广。在省级电力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接到市级提报的推广项目申请,由省电力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一年一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后符合全省推广的项目由创新办公室直接编入内部推广目录,推广费用进入全省推广费用预算体系。全省推广使用一年后由省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组织评估,评估后根据使用效果和创新性、安全性、经济效益等多项指标评估后决定向国网工会创新办公室推荐。国网总工会创新办公室接到各省申报的职工创新成果推广项目后组织年度评审,评审后如项目具有内部推广价值则进入国网推广目录,由各省公司编入推广预算并解决资金问题。
3.加强市场化转化方式
创新成果的推广不仅要立足于系统内,通过行政化的手段,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以市场对创新成果“作价”,利用开放、共享的社会资源,利用众筹和众创等方式实现系统内的技术创新和资本的“联姻”。对于班组职工技术创新的成果经评估后具备市场化转化条件的由成果的所属单位或个人来组织,利用多种方式进入外部市场。
第一,拍卖。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其中最常使用的是竞价拍卖方式。由于班组职工技术创新的成果大都以生产工具的小改小革为主,因此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技术转让是实现创新的途径之一。
从节约成本和充分发挥竞争优势的角度考虑,可以采取委托专业拍卖公司举行投标,由省级工会创新办公室对专业代理公司进行竞争性遴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组织成果拍卖。成果拍卖以后专利权被买断,发生产权转移,国网公司没有优先购买产品的义务。产品如要进入国网采购系统,按照现行国网采购体系办理。
第二,众筹。尽管众筹的模式较多,但班组职工技术创新市场化转化拟主要采用内部众筹的方式。众筹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由成果所属公司工会创新工作室负责,并由工会办公室负责众筹平台的监管。众筹平台的运营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适当性、能力、运营基础设施、财务资源、治理结构以及赔偿保险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必须拥有提供服务所需的公平、有序和透明的制度和程序,要有充分的披露安排以保证投资者能及时获得信息。对于职工的职务发明,首先由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的相关信息发布到众筹平台吸引投资者。然后由众筹平台对职工作为众筹发行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最终的推广评估结果确定筹资的限额。而国网职工可以作为个人投资者优先投资,同时根据具体的众筹项目对投资人资金的具体限额进行规定。对于众筹的整个过程由工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选择在外部进行部分众筹,对外众筹可以委托第三方众筹平台,具体的外部众筹管理与监督工作也由工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孵化。孵化是一种实现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我国存在各类孵化器,如留学生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空间等都具有孵化器的功能。它们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而培养成功的企业,通过协助企业成长辅助企业毕业离开孵化器。国网公司在下属省级公司已经有一些孵化基地,如湖南电力公司的湘能公司就是专业孵化器。班组创新成果如果采用职工众筹方式组织,公司可以在湘能公司开辟专门的孵化基地,协助职工创新创业。若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国网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孵化基金。以孵化基金、知识产权、市场份额作为资产估价作为孵化公司的股份,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根据出资额来决定股份比例。
4.改革创新成果收益分配
国网班组职工技术成果众多,特别是班组小改小革创新一直持续不断,然而只有对创新成果进行合理公平的效益分配才能激发班组职工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创新成果的效益管理成为班组职工技术创新重要内容。国网公司原来为了促进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按照职工自愿结合、自愿参加的原则建立了职工技协,职工技协为单位职工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和贸易;开展配套和延伸服务;开展技术中介服务等等。技协在职工创新成果的评价推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使得创新成果的收益分配有理有据、公平合理,技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但最终由于缺乏监督和管理造成了其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不能严格执行以致财务管理混乱,最后被强行关停。可见技协在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和效益分配上仍然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只有在各省级公司建立起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这样才能使得职工技术创新具有持续的动力。
第一,对于内部推广的收益分配,可以引入影子价格(表示对某种资源一个单位的估价,它不是资源的市场价格)的概念计算收益:即通过对项目投资额、推广的使用量、制造成本来确定其成本。在成本上再加利润的方式计算其市场价格,再按照使用量来估算总价值。因此对于推广奖励机制,一方面按量折价,议价以市场同类产品为参照,扣除成本形成的虚拟利润,按使用套数形成的利润总额,从中按比例奖励给成果的发明团队;另一方面市场没有同类产品,可由验收机构或第三方评估估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职务科技成果完成、转化后,按照企业规定或者与重要技术人员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时限执行。由于利润随着使用量的增加而增加,不同层次推广利润分配的比例也要不同,因此要按照市县、省级、国网三个层次的不同价值评估来进行收益的分配和奖励。
第二,创新成果市场化转化所涉及的利益群体更多更复杂,转化方式也是多样化,因此面对不同的市场化转化方式,其收益分配也不同:(1)对于拍卖方式获得的收益,在扣除拍卖费用之后,剩余部分由所在公司工会创新办公室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直接分配给创新小组的不低于50%,对于主发明人应不低于奖励的50%,其余作为工会班组创新基金。(2)对于职工以职务发明的创新成果进行众筹的项目,其收益的分配先在国网公司层面进行:国网公司可以以市场份额折成股份和众筹项目所有权拥有者获得项目收益的50%,分别用于创新成果的奖励、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以及工会活动的留存等。对于余下的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首先,对于众筹的发行人(职务发明人),从该创新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利润作为奖励和报酬。其次,作为投资人的班组职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可以分配获得利润的30%~40%;最后,外部投资人按照风险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按照投资金额折算的股份获得10%~20%的利润。(3)对于孵化项目利益分配,按照市场化方式转化的孵化企业,以股权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结束语
通过建立“三级评价”的评估方法,促进班组职工创新成果在市县-省级-国网三个层面逐级试点推广,同时又引入市场化推广的手段,目的是解决国网公司当前创新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利于国网公司班组职工持续创新,更是给我国国企业的职工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当然,作为国网公司班组职工创新问题的研究,本文也存在尚需深入研究之处:首先由于受到条件的限制,调研数据基本集中在湖南公司,对于其他省份和国网公司实际情况缺乏实地调研。其次,在国网公司现行“三集五大”的体制下,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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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建平]
F 423.3
A
1672-6219(2017)05-0084-05
2017-04-05
国家电网总工会项目“加快建设我国能源互联网任务下的班组建设创新模式研究”(1600040);湖南省学位委员会研究生创新课题(cx2017B726)。
汪志刚,男,国网湖南带电作业中心生产技术部主任、高级工程师。黄少坚,男,湖南商学院经营革新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通信作者。
10.13393/j.cnki.1672-6219.2017.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