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为主体建设田园综合体
2017-10-14
田园综合体是出现在中共中央2017年一号文件中的一个新词,一个生于天字第一号文件的国家命题、一个打造诗意栖居理想地的时代课题、一个构建城乡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问题。以农民合作社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的田园综合体”,说明中央的主旨是以农民或由农民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开发田园综合体,而不是企业或者其他主体。田园综合体主要包含六大建设理念,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續性模式。
为什么要以农民为主体?在近年来的农业开发中,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中,各地重企业轻合作社的倾向一直存在,以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民的利益,甚至会给农业的长期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当然,中央提出以农民为主体的思路,并不是排斥地方政府在开发中引进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而是强调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在开发中不能忽视农民的诉求,要以农民为基础。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户是分散的,由其集合而成的主体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田园综合体最合适的开发模式就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可以是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是多个,组建合作社、引进龙头企业,可以田园综合体内不同区域为单元,也可以开发内容为单元。从长远看,能否真正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田园综合体开发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
未来十年是我国农业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田园综合体是一个新提法,但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经验,目前需要做的,就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田园综合体建设为突破口,引领农业发展调结构、转方式,以顺利实现农业转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山西农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