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必要准备
2017-10-12黄家玲
【摘 要】本文分析职业学校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必要性,提出职业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法治知识教育,需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准备、师资准备、教材准备,为创新法治知识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奠定基础。
【关键词】职业学校 法治知识教育 必要准备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8C-0108-03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法治知识教育越来越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此背景下,职业学校有必要结合学校的行业归属、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状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思想准备、师资准备、教材准备,为开展法治知识教育奠定基础,为法治知识教育的持续开展和保量、保质地对学生进行法治知识教育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一、进一步做好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思想准备工作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对法治知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识到位,是职业学校保量、保质地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思想基础。因此,职业学校应该加强对法治知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法治知识教育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一)从国家层面看,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治理国家的各项事务,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首先,法治的理论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落实党提出的坚持“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求的具体实践。其次,法治是党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之后作出的明智选择。“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意义与价值。”法治“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之后所作出的战略选择。中国发展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革”的教训告诉我们,中国的进步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同步发展,法治兴则中国兴,法治废则中国危。再次,法治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最后,法治是人民期盼的国家治理方式。“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从职业学校层面看,法治知识教育是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职业学校的素质教育主要有三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能技术素质。职业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通过德育课程来加以培养,法治知识教育作为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面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从学生层面看,法治知识教育是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法律素质是综合素质的有机组成。法治知识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是可以引导学生形成崇尚法治的思想观念。对学生进行法治知识教育,不仅可以让学生知法、敬法、守法,还可以让学生懂得并敢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自觉依法办事的法治思想观念。二是可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依法而行、按规矩办事的习惯。心理学和行为学的研究表明,人的思想观念和习惯对人的发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正如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所说的:“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法治知识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
必须指出,对于法治知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部分职业学校的领导和教职工当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甚至不正确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三種思维上面:一是运动思维,误认为法治知识教育只是短暂的、阶段性的教育,因而对法治知识教育缺乏长期坚持的思维。二是局外人思维,误以为法治是司法机关和政府的责任,与学校关系不大。三是轻视思维,部分职业学校的领导和教职工还存在重技术技能教育、轻思想道德教育的思想,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的视野来看待法治知识教育,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法治知识教育形式化、边缘化。
崇尚法治,始于对法治的内涵和精髓的正确认识。因此,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强调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思想准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二、进一步做好夯实教师法治知识功底的师资准备工作
对学生进行法治知识教育的主要阵地在课堂,承担法治知识教育重任的主要是教师。教师对学生应该承担起传授知识、指点迷津和引领方向的责任。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法治知识教育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承担教育任务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本领。包括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其中,扎实的知识在教师本领当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从职业学校担任法治知识教育任务教师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从事法治知识教育的教师在法治知识方面的功底不够扎实。在我国,职业学校行业办学的色彩非常明显,特别是数量比例最多的公办职业学校,通常都是政府某个行业的管理部门开办或者主管的。其中,以法律专业为主的职业学校所占的比例非常低,以广西为例,有各种类型的职业学校400多所,以法律专业为主的职业学校只有两所,所占比例还不到0.5%。由于编制的限制,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下,注定了绝大多数非法律专业为主的职业学校在招录教师的时候,不会优先招录具有法律学科背景的教师,而是具有其他学科背景教师。因此,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自身法律知识面不够宽广、对法治的内涵和精髓理解不够精深以及缺乏司法经验的问题在职业学校中具有共性。在具有法律学科背景的任课教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由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兼任法治知识教育任务的现象普遍存在。法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教师要想全面和深刻地理解和掌握法治的精神,除了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外,还需要扎实的法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兼职担任法治知识教育任务的教师的知识短板恰好就是法学方面的知识。由于缺乏扎实的法学方面的知识,很多兼职担任法治知识教育的教师不得不采取“蜻蜓点水”的教学方式,导致法治知识教育边缘化,最终的结果就是:一是教师缺乏教的激情和愉悦,教学会应付了事;二是学生缺乏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三是教学效果不理想,无法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种知行合一的境界,难以让学生树立法治思想观念。
扎实的法治知识功底,只能依靠教师与学校的合力才能练就。对于教师来说,要按照“做好老师,要有扎实学识”的要求,想方设法夯实自身的法治知识功底。在教学任务重、长时间离岗学习存在难处的背景下,教师应按照“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的学习方法,主要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和思考来实现。
对于学校而言,学校应本着可行、实用、高效的原则,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促进教师法治知识水平的提高。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可行性原则。所谓可行,是指学校可以做得到。职业学校应从五个方面来考虑可行性问题:一是从时间上考虑是否可行;二是从师资力量上考虑是否可行;三是从财力上考虑是否可行;四是从教学计划的执行上考虑是否可行;五是从制度上考虑是否可行。例如,在如何解决法治知识教育的任课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法治知识水平整体上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上,由于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的职业学校的编制使用(包括实名制编制和非实名制编制)都处于饱和状态,而不能突破编办所确定的编制,因此以大量招聘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师资的办法来解决法治知识教育师资不足的难题是不现实的,可行性比较低。比较可行的是通过学校内部培养和教师自身努力的方式提高本校现有教师的法治知识水平和能力。
第二,在工作思路上,要坚持实用性原则。所谓实用,是指对提高教师的法治知识水平有实实在在的帮助。学校要从是否有助于教师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知识的角度来考虑实用性问题。本文认为,要按照以教定学和以缺定学的工作思路,帮助和督促教师提高法治知识的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所谓以教定学,是指教师要围绕着《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中“三个知识模块”的内容进行学习和思考。所谓以缺定学,是指教师要根据自己对法治知识掌握的情况,对掌握得比较差的内容加强学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知识面方面做好增强补缺的工作。
第三,从工作方法上,要坚持高效性原则。所谓高效,是指可以在短时间内让教师掌握或强化一定范围的法治知识和能力。在职业学校中法治知识教育课时多、师资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而法治知识教学活动不能够搁置,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如期进行的情况下,教师在岗学习将成为常态。学校要营造鼓励教师边教边学、边学边教的学习氛围。所谓边教边学,是指教师在从事教学的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所谓边学边教,是指教师将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将所学到知识及时地运用到教学之中。学校可以通过四个途径来帮助教师达到边教边学、边学边教的目的。一是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是“三个知识模块”中的重点,即教学目标中强调需要让学生“理解”和“运用”内容和一些理论或者实践性比较强的内容。每个知识模块的培训时间为1-2天。为了突出针对性,学校在集中培训前要先听取本校教师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与培训的主讲人进行沟通。二是组织本校担任“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举行教学座谈会,为了避免座谈会流于形式,应该要求每个教师不但要谈体会,还要提出问题,座谈会后要对教师所提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反馈给每个教师。三是按照一师多能的思路,设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促使教师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四是与人大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人事与社会保障部门等部门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共建活动,根据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目标要求,或邀请共建单位派人到学校为教师进行专题辅导,或不定期地安排教师到共建单位跟班学习,为教师提高法治知识的理论水平和法律实际运用能力提供学习的平台和机会。
三、进一步做好开展法治知识教育的教材准备工作
教材是教育内容的载体,是学校和教师进行法治知识教育的根据,教材可以让教师在知道教什么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教学方案。
职业学校的法治知识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没有单独的教材,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职业道德与法律”共同作为一门必修的德育课程,使用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该教材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进行编写的,是职业学校进行法治知识教育的统编教材(以下简称统编教材),解决了职业学校法治知识课程教什么的核心问题,给从事法治知识教学任务的教师提供了编写教学方案的依据。但是,自2009年使用以来,该统编教材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教学目标(预期达到的结果)、教学要求(教育活动的要求)与内容不相匹配问题。具体体现在: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定位比较高,而该统编教材内容既简单又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难以满足教育部对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所提出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单元为例,该单元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理解依法治国方略,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学会用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包括:“认知: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作用,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情感态度观念:拥护依法治国方略,增强法治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崇尚民主、公正、平等。运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履行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公民职责,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客观地说,该单元的内容很難满足这些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第二,教学内容与教学课时安排不相匹配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按照现有的课时安排,难以保证法治知识教育的教学质量。该统编教材全书161页,字数178千字,第65-161页共97页的内容是法治知识,字数约10.7千字,占该课程比例的60%。分为“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自觉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三个知识模块。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用于法治知识教育的课时为18课时,按照适合做课堂笔记的授课语速(150字/分钟),在不停顿、不解释的情况下,需要约710分钟才能念完,按照45分钟/课时进行折算,约需要15课时。这说明教师在上法治知识课的时候,只能够“照本宣科”地念完教材的内容,让学生达到“了解”的程度,法治知识教育所希望达到的让学生“理解”和“运用”法律,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等目标难以实现。
基于上述原因,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材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职业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所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保留和继续使用统编教材、基本不改变原有的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按照“三个知识模块”结构,编写辅导教材,采用统编教材与学校自编辅导教材相结合的形式,在保证原有课时量的前提下,利用机动时间,对需要“理解”和“运用”的重点法治知识,采取专题辅导的方式进行教育,这样做既保质又保量,有助于实现法治知识教育的目标和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職业学校在自行编写辅导教材的时候,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其一,要体现对教育部文件权威的尊重。在知识模块、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上,要尊重维护《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等文件的权威性。由于课程名称、课程内容模块以及课时量等都由教育部的文件形式加以确定,教育部文件的权威性应该得到尊重,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职业学校所编写的辅导教材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统编教材要有关联性,不能撇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统编教材另起炉灶。
其二,要秉承实事求是、节约和贴近学生原则。教育部文件所明确的是课程名称、知识模块名称、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和课时,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事实上,统编教材中“三个知识模块”的内容,均来自编写教材团队人员的认识和理解。由于编写该统编教材团队的人员的研究领域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而不是法学教育领域,出现了上述问题不足为奇。因此,在尊重权威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节约和贴近学生需要的原则,自编的辅导教材应该以统编教材中“三个知识模块”为基础,以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为导向,以符合学生学习就业需要为根本,要突出重点,将需要学生“理解”和“运用”的法治知识作为辅导教材的主要内容。例如,为实现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学目标,在编写“弘扬法治精神,建立法治国家”这个知识模块辅导教材的时候,主要围绕着什么是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实行法治有什么重要意义来编写,要以教师讲得清楚、学生听得明白为教学的要求。再如,为了让学生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就业、工作权利,在编写“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这个知识模块辅导教材的时候,主要围绕什么是劳动法、什么是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权利等与学生定岗实习、就业等密切相关的内容来编写,既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兴趣,也有助于学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学.培养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N].现代教育报,2014-12-10
[2]李斌,霍小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N].文汇报(上海),2014-09-10
[3]孔丘.论语[M].吴兆基,编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126
【作者简介】黄家玲(1970— ),女,广西合浦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思政课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