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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的政策演变及问题检视

2017-10-11岳建军

关键词:政策法规资源共享教育资源

岳建军

(聊城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暨教师教育学院,山东 聊城 252059)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的政策演变及问题检视

岳建军

(聊城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暨教师教育学院,山东 聊城 252059)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政策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被动选择阶段、主动探索阶段以及全面发展阶段。其发展特点是:人们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态度经历了一个由“潜在”、“被动”向“积极”、“主动”转变的过程;专项资源的共享与整体资源的共享相互交织在一起,相互促进;整体来说,我国的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是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享的内容、层次与途径等都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现行的政策法规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关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收费问题、动力问题、产权问题、评价问题等界定不清,这些问题都是今后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出台时应当重点考虑的。

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政策演变

我国高等学校(简称高校,下同)的发展长期以来都面临着这样的矛盾:一方面,许多高校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却仍有不少高校存在着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的现象,盲目追求“小而全”和外延式发展,导致高校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这种“既缺经费却又浪费,既没钱却又乱花钱”①张保庆:《关于中国教育经费问题的回顾与思考》,转引自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477页。的状况,无疑进一步加剧了这种“资源瓶颈”的束缚。为了摆脱这种束缚,尽可能提高有限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教育资源共享的理念开始在国家教育政策中提出并逐渐发展起来。

本文旨在考察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在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中的发展脉络,为今后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本研究依据的政策法规资料主要有:何东昌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系列,共五本:1949-1975、1976-1990、1991-1997、1998-2002、2003-2008②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75、1976-1990、1991-1997、1998-2002、2003-2008),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2003、2010年。;教育部法制办公室2010年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上、下册)③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上、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2008年至今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从该网站获得)。选择的依据主要是教育部或国家其他各部委颁布的包含有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相关概念或内容表述(如“共享、协作、合作、联盟”等)的政策法规等。

一、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政策演变历程

想要用具体的年份来对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政策演变历程区分出明确的阶段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共享的发展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突变”的过程,很难找出一个个独立的“时间节点”。因此,本研究拟用年代作为区分工具,希望借此对我国教育政策法规中关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的提出与发展做出大概描摹,以便能够从整体上对其发展演变过程有个概观。

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的政策演变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被动选择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20世纪70年代,为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被动选择阶段,亦可称为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潜在的、被动的共享已经开始出现。

这一时期出台的最重要法规是1962年9月8日原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草案),其中的第二十一条指出:“对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必要时,可参加当地的校际协作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1956年1月11日,中国科学院、高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关几项试行的合作办法的通知》中提出了高校和科学院之间的几种合作方式、方法,主要体现在:(1)软硬件设备资源方面。……高校和科学院的图书资料和仪器,在不妨碍原单位本身任务的情况下,应做到互通有无,……。(2)师资培训方面。高校的科学家和科学院的科学研究机关应在基本上不妨碍其本身任务情况下,尽可能代对方培养某种学科的研究生或青年科学干部。同时,高校和科学院应鼓励科学家在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在双方兼职。(3)科研方面。高校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可以商请科学院的某些科学家进行某种教学工作,而科学院的科学研究机构也可以委托高校的某一科学家进行某种科学研究工作。

通过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尽管这一时期还没有明确出现“共享”这个词汇,但是已经出现了共享精神的萌芽,例如软硬件设备资源方面的“互通有无”、师资培训方面的“双方兼职”、科研方面的“商请”“委托”等,这在今天我们的教育资源共享中仍然能够觅得它们的影子。这一时期,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理念尚未清晰和明确,带有明显的被动性和潜在性的特点,如政策表述中往往含有“必要时”等措辞,这说明在这一时期对于资源共享还仅仅是一种被动接受,而非主动选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彼时我国刚刚建国,百废待兴,资源的严重短缺而导致的教育发展中不得不为的一种状态。

(二)主动探索阶段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期,为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主动探索阶段。在这一时期,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开始出现,并为后来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有: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1983.12.15)、《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984.5.22)、《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1987.7.25)、《关于高等院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990.3.28)、《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管理办法》(1991.4.28)、《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1992.6.27)等。

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规定主要体现在: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1983.12.15)中提到:“第十一条,实验室应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与情报资料交流等活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984.5.22)中提到:“第十九条,要通过研究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济规律,逐步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第二十二条,(精密贵重仪器)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对外开展技术服务,并制定合理的收费(包括收取必要的折旧费)标准。”

从上述政策法规中可以清晰地发现,从这一时期开始,我们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变,从措辞上开始出现了“积极”“努力”等词汇,从态度上实现了由“被动选择”到“主动探索”的转变,这表明,我们已经逐渐意识到共享的意义,并且开始了主动寻求教育资源共享的尝试。如这一时期开始关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问题,对于资源共享的一些具体方式也有了初步的探索,而且对于共享中的收费问题也有了基本的规定。尽管如此,共享的深度与广度仍然十分有限,从教育资源要素的角度来说,这一时期的共享仅限于高校的教育物力资源层面,主要是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等资源的共享,对于高校的其他教育资源要素共享尚未涉及。

(三)全面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为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全面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我国的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已经开始为社会所广泛认可和接受,并对共享的形式、方法与内容等开始了更深入的探索,表现出了全面性、多样性、深入性的发展特征。

这一阶段以1995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标志,该意见中指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试验。距离相近的不同类型、不同科类的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科交叉、协同发展,共同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合作办学的高校,要通过互聘教师、互相承认学分、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实行计算机联网、共用图书资料和教学、科研试验设施、共办产业以及共同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充分挖掘各校潜力,真正做到互惠、互利、互补,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部分学科互补的或一些规模较小、科类单一、设置重复的学校进行合并。合并学校的目的在于优化某一地区或全国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布局,合理使用有限的教育资源与经费,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正是这一意见的出台,规范了高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学校合并等资源共享行为,使得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因此,这一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一阶段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多,其中代表性的主要有:

1.关于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的规定,主要是通过对现代远程教育或网络教学方式的规定体现的。如《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2000.7.28),该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在实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过程中要“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2.7.8),此意见进一步提出要逐步实施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学分认可制度,从而推动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程度的深化;《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10.12)、《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2012.5.21)等。

2.关于高校教师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高校教师资源共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8.16)和《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2017.1.25)。前者对于教师资源共享的具体途径提出了一些建议,后者最大的亮点在于提出要探索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问题,实质上即是要探索解决高校教师资源共享的前期培养成本问题,该问题的解决有可能为高校教师资源共享扫清部分障碍。

3.关于高校物力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高校物力资源共享的规定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2015.12.25)为代表,该意见从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完善管理模式、建立成本核算和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建立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激励和调控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8个方面切实推进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的全面开放、充分共享。该意见的亮点在于对共享的收费问题、激励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等有了概括性的规定,为今后相关问题的细化提供了基础。

除此之外,还有《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00.3.21)、《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4.16)、《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5.8.20)等。

4.关于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2002.2.21)为代表,该规程指出:“高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本规程对于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和社区读者开放的收费问题做了粗略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教育部科技基础资源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办法》(2005.6.8)、《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基础资源数据平台评估规则的通知》(2006.8.15)等。

5.关于教师教育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教师教育资源共享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两份文件中,一是《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2011.10.8),该意见提出通过建设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加大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的共享。二是《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2012.9.6),该意见明确指出部属和地方师范院校之间通过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的方式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并通过构建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的方式实现师范院校与其他校企等机构的深度合作。

6.关于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规定

关于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份文件中,一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2013.2.20),该计划不仅提出东部高校和中西部高校之间在优质教育资源上的共建共享,而且对于精品课程资源的共享明确提出免费的概念。二是《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6.6),提出要从加强区域高校校际合作、共建区域教育协作发展平台、构建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和推进区域性师资队伍建设合作四个方面创新区域教育合作体制机制,该意见为跨省的区域教育资源共享作出了规定。

7.关于全面共享的规定

从整体上对高校教育资源共享进行规定的文件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8.29),其中第十二条指出:“国家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其中明确指出高校之间以及高校与其他组织机构之间应加强合作共享。这一法案在2015年12月27日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版本中这一条目的表述没有任何变化。二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7.29),其中明确提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将教育资源的共享扩大到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之间,目的是充分调动一切资源。三是《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3.16),其中指出:“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立高校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共建平台,促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大学联盟,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加强信息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施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高校和社会开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

与前面两个阶段相比,这一阶段的政策法规明显增多,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问题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增加。这表明,我国在高校教育资源共享方面开始了更广泛、更深入的探索,如共享的内容逐渐扩大,不再仅仅局限于物力资源方面,而是拓展到包括高校教师资源、课程资源、信息资源在内的其他诸多教育资源要素方面,另外,共享的层次也在不断深化,开始涉及到了不同主管部门高校之间、高职院校之间的共享,共享的途径与方式也更加丰富多彩。这一时期对于高校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中的收费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也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可以说,高校教育资源共享开始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阶段。

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政策演变轨迹可以参见图1:

图1 :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政策演变图

二、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发展的主要特点

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出台的教育类政策法规的梳理,可以大致总结出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发展特点,主要如下:

(一)共享态度由“潜在”“被动”向“积极”“主动”转变

建国以来,人们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态度基本上经历了一个由“潜在”“被动”向“积极”“主动”转变的过程。建国初期政策法规的文本表述中往往含有“必要时”等措辞,表明这个时期教育资源的利用仍然主要局限于本院系、本学校,虽然此时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资源共享,但往往是一种被动的接受,尚未成为高校发展乃至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动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越发认识到高校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对于高校、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为了使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能够发挥最大效能,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这些教育资源,人们对于实现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呼声与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开始主动寻求策略以促进高校教育资源的共享,因此,这个时期的政策法规表述中往往含有“积极地”“主动地”“努力”等词汇。这充分表明,人们对于资源共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由之前的“被动接受”转为了“主动选择”。如今,实现高校教育资源共享也越来越成为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有效路径选择。

(二)专项资源共享与整体资源共享相互交织、相互促进

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关于高校教育资源的共享,既有如高校实验室资源、仪器设备资源、图书信息资源、教师资源等专项资源的共享,也有诸如高校与科研机关共享、高校之间合作办学、高校合并、东西部高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从高校整体出发而推行的资源共享。从高校整体层面出发的资源共享往往涵盖了若干专项资源的共享,而专项资源的共享往往又能够推动整体资源共享的深化,二者相互交织、相互促进,共同推动高校教育资源的共享。

(三)共享内容、层次与途径不断丰富和完善

总体来说,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理念的的提出与发展是一个缓慢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享的内容、层次与途径等都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首先,共享的内容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仅限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的教育物力资源共享逐渐扩大到包括教师资源、课程资源等在内的全资源要素共享。其次,共享的层次也在不断拓展,从基本的高校内部系、院、校之间的共享,逐渐发展到校际之间的共享、地方高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之间的共享、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共享,甚至进一步扩大到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共享,可以说,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层次在不断扩展。最后,共享的途径也在不断丰富,不断探索出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共享途径,如合作办学、高校合并、校际协作、地区协作、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

三、我国高校教育资源共享政策的问题检视

可以说,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已经对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许多方面作出了不同程度的指导和规定,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高校(或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法的制定和出台正当其时

作为高等教育领域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1998年8月29日颁布(2015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中虽含有共享的含义在内(第十二条:“国家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却并没有明确使用“共享”一词,从高等教育的现实情况及未来发展来看,明显已不相适应,故建议在法律修订时应增添有关资源共享的专项内容,并进而专门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法》(或《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法》)(暂定名),将资源共享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并注意相关配套规章的研究和制定。另外,还要注意,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立法重在激励性,而非惩罚性,基于资源的不同属性、来源、种类等区别强制共享与鼓励自愿共享等等。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立法的作用是巨大的,但立法不是万能的。

(二)共享收费问题亟需明确

尽管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关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收费问题已经有了一些初步规定,但仍然比较笼统,许多关键问题尚未明晰,如共享究竟应不应该收费?应该在哪些方面收费?如何收费?所收费用如何管理和使用?同一财政来源的高校之间应不应该收费?不同财政来源的高校之间如何收费等。由于共享必然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共享收费问题的厘清对于推动共享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共享动力问题不够清晰

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动力问题谈论不多,但这恰恰是共享得以实现的核心问题。现实中常见的情况往往是人们其实知道应当共享,但却有意或无意地“避免”共享,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共享的动力。因此,如何激励高校积极主动的参与共享,尤其是如何激励那些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高校(此类高校往往是资源共享过程中的关键一方)主动去提供共享,将是推动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突破点。

(四)高校教育资源产权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有了一些粗略规定,但是对于其他产权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我们认为,高校教育资源的产权不明问题是制约当前共享程度不高、效果不好的主要障碍之一。由于产权不明晰,在共享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搭便车”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挫伤了共享过程中优质资源提供一方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就会打击这类学校的共享积极性。因此,实现高校教育资源共享,必须明晰教育资源的产权。教育资源产权明晰不仅仅是指明确教育资源的所有权、占有权和支配权,更重要的还要明确教育资源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

(五)不同财政来源高校之间的共享缺乏规定性

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对于不同财政来源或不同主管部门高校之间(如市属、省属与部属)的教育资源共享缺乏规定性,缺少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实践中较多的是对同一财政来源高校之间的共享,如“211工程”高校之间、“985工程”高校之间等,而对于不同财政来源的高校或不同主管部门的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则较少涉及,缺乏细节研究。我们认为,要实现全面意义上的高校教育资源共享,首先应当从政策上突破不同财政来源的高校之间共享的藩篱,从而扩大共享的层面,真正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

(六)高校教师资源共享涉及不多

现有的政策法规中关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内容仍然更多集中在高校物力资源、课程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很少提及教师资源共享,即使提到的也是泛泛而谈,非常笼统。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当前对于高校教师资源共享的忽视,但更为重要的应当是反映了当前高校教师资源共享的困难程度。但是改革就是这样,不能因为畏惧困难就停滞不前,而应当发扬大无畏的精神,攻坚克难。我们认为,教师资源是高校的首要资源,是教育资源中的重中之重,也是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我们应当首先从政策的角度对高校教师资源共享作出必要的规定,然后积极探索共享的具体操作内容。

(七)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评价问题规定较少

现行的政策法规中对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效果评价问题几乎没有涉及。我们认为,评价本身具有极强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和评价,那么共享很有可能只会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或者是局限在比较低的层次和水平上,无法真正达到广泛、全面、深入的共享。因此,我们应当将资源的共享情况纳入到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中,即不再是静态的考核评价高校拥有的资源数量,而是重点考核该校资源的利用效率,让资源“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高校之间的恶性竞争,真正促进高校之间的合作、共享。

Abstract:The evolution of policy about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experienced three phases: the phase of negative option, the phase of active exploring,the phase of development in an all-around way. The features are the following: people’s attitudes about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 experienced a transition process from “po tential”“passive”to“positive”“active”; special resource sharing and the overall resources sharing are intertwining together and promoting each other; on the whole, the ideas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a slowly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in the process, the content,level and way of sharing are constantly enriching and perfecting.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about the curre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uch as the problems of charging,power,property rights and evaluation about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not clearly defined, and these problems should be considered when the related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and issued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policy evolution

[责任编辑 常伟]

The Problems Review and Policy Evolution about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Shar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YUE Jian-jun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 School of Teacher Education, Liaocheng University, Liaocheng 252059,China)

G640

A

1672-1217(2017)04-0100-07

2017-05-18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教育部青年课题(EIA160456):资源共享视域下地方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者共同体构建研究。

岳建军(1984-),男,山东曲阜人,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暨教师教育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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