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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中的摄影探讨

2017-10-11舒恬高运申

中国司法鉴定 2017年5期
关键词:鉴定人照相机法医

舒恬,高运申

(1.美国杜兰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新奥尔良;2.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北京100052)

伤残鉴定中的摄影探讨

舒恬1,高运申2

(1.美国杜兰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新奥尔良;2.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北京100052)

伤残鉴定摄影是法医摄影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伤残鉴定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其是运用摄影的方法,客观、真实、形象地记录和固定被鉴定人的创伤、瘢痕、关节运动活动度等情况,或对医学影像资料进行翻拍照相,为案件的调解和审判提供直观证据的一门摄影技术。摄影是伤残鉴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伤残鉴定摄影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如背景要干净,不能杂乱无章;摄影用光最好取散射光或45°光照,切忌逆光照相;翻拍影像资料要用翻拍架或三脚架,并遮挡杂乱的光线;遵守比例摄影的原则,拍摄瘢痕时镜头光轴必须与瘢痕平面垂直等。遵守以上原则,有助于拍摄出理想的照片。

伤残鉴定;法医摄影技术;比例摄影;光源

法医临床伤残鉴定摄影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摄影比较起来相对简单,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中,将现场照相分为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重点部位照相、现场细目照相。法医临床伤残鉴定摄影一般只需要进行重点部位照相和细目照相及相关临床资料(包括医学影像资料、病历材料等)的翻拍等。在进行伤残鉴定时,拍摄照片的内容与刑事技术照相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伤残鉴定照相一般要求对被鉴定人进行正面半身免冠照相、损伤情况照相、瘢痕部位、长度、性状和细节特征照相,四肢大关节运动活动度对比照相、手指和足趾活动情况照相、面部瘫痪情况照相、张口度照相、牙齿脱落或义齿安装情况照相、局部组织缺损的照相、双侧足弓比对照相等,某些情况下还需要对影像学资料、B超、肌电图、听力检查图片报告、视力客观检查图片报告等临床资料进行翻拍或照相等。

一般照相机的镜头分为:标准镜头、广角镜头、长焦镜头、变焦镜头等,在伤残鉴定工作中一般使用标准镜头或小变焦镜头,尽量不要使用广角镜头和长焦镜头,否则拍摄的对象容易变形。常用的数码相机一般为小变焦镜头,可以自动变焦、自动曝光,也可以手动曝光。笔者仅就自己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摄影工作中所积累的点滴经验和教训叙述给各为同行,以期对伤残鉴定工作中的照相技术有所裨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 拍摄被鉴定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时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法医临床伤残鉴定时,一般都需要拍摄被鉴定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按照相关操作规范,应有唯一性标识,一般可采用在背景墙上安装可改变数字的编号牌,必要时还可在被鉴定人身体相应部位加上唯一性标识,被鉴定人站立或坐在编号牌下进行拍摄。由于各人的身高比例不同,个体的上半身长度不同,被拍摄的被鉴定人的头顶与编号牌底边的距离各不一样,拍摄时需要有一个可以调节座位高低的椅子或凳子。一般要求被拍摄人的头面部居于画面中央,首先使被拍摄人取端正的站或坐位,取景时被拍摄人的头顶部不能遮挡编号牌,也不能使头顶部与编号牌底边相距太大,以头顶部正好位于编号牌底边且不遮挡编号为宜。如果被拍摄人的头顶与编号牌的底边有少许差距,可以适当调节照相机镜头的高低;如果被拍摄人的头面部未能居于画面中央,也可以左右移动照相机确保其面部居于画面中央,以求突出主体,达到最佳拍摄效果。拍摄时,照相机镜头的光轴一般要与被拍摄人的鼻子在同一水平线上,两耳外露程度尽量一致,要防止人体面部各部分比例失调和变形,防止拍照时偏斜,以求拍摄出高质量的照片。

2 摄影背景要干净,做到主题明确

由于条件所限,司法鉴定往往没有专业的摄影场所,一般均在鉴定室内进行拍照,在拍照之前,首先要选择好拍摄对象的背景,要求在鉴定室有限的空间内,选择一处背景干净而没有杂乱物体及画面的地方,让被拍摄对象置身其间,防止杂乱的景物、画面或无关人员进入镜头,尽量排除杂乱背景的干扰,要使被拍摄对象占据取景框内的主要空间,力求做到主题明确,主体突出,客观、清晰、准确地反映被拍摄客体的特征,这样拍摄效果会较为理想,拍摄出来的对象显得干净整洁,眼观舒适。同时还要考虑到景深的影响因素,力求拍摄的照片主体突出,拍摄的损伤特征突出,拍摄的瘢痕具有层次感和立体感。

拍摄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一般可以首先拍摄被鉴定人的唯一性标识,再拍摄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之后拍摄损伤、瘢痕、关节活动度、影像学资料等其他照片,这样可以避免在对多人进行拍摄时,因鉴定工作忙乱而出错,出现漏拍或难以辨认所拍摄照片属于何人的情况。

3 拍摄创伤和瘢痕照片时,要遵循法医临床摄影的相关规范

拍摄创伤和瘢痕照片时,要遵循法医临床摄影的相关规范,拍摄顺序应当与检验的顺序相同,即遵照“先拍摄高处后拍摄低处、先拍摄上部后拍摄下部、先拍摄前面再拍摄后面、先拍摄正面再拍摄侧面、先拍摄外部后拍摄内部、先拍摄左侧后拍摄右侧、先拍摄整体特征后拍摄局部特征”等原则,先拍摄损伤或瘢痕所在人体的部位、数目、形状、走向、相互关系等,然后再拍摄创伤或瘢痕的细目特征,要清晰完整地反映创伤或瘢痕的所在部位、分布情况、形状、颜色、长度等。同一部位有多个损伤或瘢痕时,先拍摄创伤或瘢痕的整体情况、分布情况及对应关系,再分别对各个创伤或瘢痕逐一进行细目照相。

4 拍摄时要正确选择拍摄角度和摄影用光,防止损伤或瘢痕变形、失真

拍摄时要正确选择拍摄角度和摄影用光,以便拍摄出来的照片主题突出,具有层次感和立体感,可以反应创伤或瘢痕的细目特征,防止创伤或瘢痕变形和失真。在法医临床伤残鉴定摄影时,一般以侧光拍摄出来的瘢痕比较理想,拍摄时要求镜头光轴垂直于损伤或瘢痕平面的中心,使用柔和的自然光或人工光光源从侧面投照。如果拍摄头部的创伤或瘢痕时,由于人的头部类似于一个球体,拍摄过程中创伤或瘢痕较易发生变形,因此,拍摄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角度,配以柔和的漫射光或散射光,以反映创伤或瘢痕真实的形态特征,否则,拍摄出来的创伤或瘢痕的照片容易失真。如果室内光源较强,明暗反差较大,则并非照相的理想光源,此时可以用硬纸板等物品加以遮挡,可以使光线变得柔和,减少瘢痕部位的反光,增加瘢痕的质感,使与案件有关的被拍摄对象的形状、大小及其细节特征得以清晰的显现。在对瘢痕进行照相之前,也可以用酒精棉球擦拭瘢痕部位,由于酒精的刺激和挥发作用,可以使瘢痕的形态特征更加明显,拍摄出来的照片也更为理想。

5 在进行创伤或瘢痕的拍摄工作时,应在创伤或瘢痕的周边合理放置比例尺

在进行创伤或瘢痕的拍摄工作时,依据相关摄影规范,要遵守比例摄影的原则,拍摄时应在创伤或瘢痕的周边放置比例尺。如果是拍摄横向的创伤或瘢痕,比例尺应该放置在摄损伤或瘢痕的下方居中位置,如果是拍摄纵向的损伤或瘢痕,比例尺应放置于损伤或瘢痕右侧的居中部位。比例尺放置的方向应与创伤或瘢痕的长轴平齐,间隔要小,有毫米刻度的一侧要面对创伤或瘢痕,且应与创伤或瘢痕的主要特征在同一平面上。照相机镜头与被拍摄的损伤或瘢痕及比例尺要保持垂直,同时要避免比例尺在拍摄时反光。拍摄时还应将创伤或瘢痕附近的解剖学标志如眼睛、耳朵、鼻子、嘴巴、乳头、肚脐、肢体关节等一起摄入画面,使阅读者可以从照片上清晰辨认创伤或瘢痕所在人体的部位。手、足部位的创伤或瘢痕要求左、右两侧同时拍摄,以便比较。无论拍摄创伤还是瘢痕,都要坚持“宁多勿少”的原则,从不同方向、不同角度、不同距离、使用不同光源等,尽量多拍摄一些照片以备择优选用。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摄影工作中,不仅要拍摄阳性体征,也要拍摄重要的具有比对价值的阴性体征,以备需要时比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创伤或瘢痕的漏拍,以免影响伤残鉴定工作。

6 在拍摄人体各关节运动活动度照片时,照相机与关节的角度是摄影的关键

在拍摄人体各关节运动活动度的照片时,照相机与关节的角度是摄影的关键,要选择正确的拍摄位置和角度,照相机镜头的纵轴要与被拍摄关节的活动面垂直,努力避免拍摄出来的关节角度变形,影响关节运动活动度的测量。可以选择正确位置放置关节活动度测量计,把关节活动度测量计同时摄入画面,拍摄关节活动度测量计时,要防止其反光。同时还要注意主题的背景要干净,防止无关人员和物体进入画面,要防止杂乱光线的干扰。拍摄照片时还应注意关节主动活动度与被动活动度的问题,因为在测量被鉴定人的关节活动度时,一般是测量关节的被动活动度,检验鉴定人员通常要协助使被鉴定人的关节达到屈曲或伸直的最大活动范围,而在拍摄照片时,尤其是拍摄手指活动度的照片时,因为没有对被拍摄肢体施加外力,关节活动度可能会比实际测量的数值要小,测量照片上的关节活动度与实际测量的关节活动度的数值就会有出入,两者数值不一样,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拍摄时就需要注意,尽量使拍摄出来的关节运动活动度的照片接近实际测量的数值,以免所附录的关节活动度的照片与鉴定文书的体格检查记录不一致。也可以先拍摄一组关节活动度的照片,在制作鉴定文书时,从照片上测量关节活动度,然后再把这些照片作为附件附于鉴定文书,可使关节活动度数值就不会出现明显偏差。

7 在拍摄被鉴定人半身照片、创伤或瘢痕照片时的注意事项

在拍摄被鉴定人半身照片、创伤或瘢痕照片时,在光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关闭闪光灯,尽量使用小光圈,增加景深,增加层次感,使拍摄出来的照片主题突出,立体感强,特征鲜明。

在拍摄张口度的照片时,相机镜头的光轴一般与被拍摄人的口唇在同一水平线上,拍摄时也要放置比例尺,比例尺要放在其口唇的右侧,且要与其上下切牙切缘在同一平面上,还要使其上下切牙切缘充分暴露出来,以便可以从照片上准确测量被鉴定人的张口度。拍摄牙齿脱落或义齿安装情况的照片时,可以不放置比例尺,但要使需要拍摄的牙齿充分暴露以便拍摄,活动义齿要分别拍摄佩戴时照片、取下后的照片及活动义齿照片,拍摄活动义齿的照片时,需要将活动义齿放置在黑色背景上,以增加反差。

8 在翻拍X线片、CT和MRI等影像片时,要把多余光线用其他影像片或黑纸板等加以遮挡

在翻拍X线片、CT和MRI等影像片时,要把观片灯透照出来的多余光线用其他影像片或黑纸板加以遮挡,尽可能减少多余光线的干扰,防止镜头前出现白雾。一般需要注意:首先关闭照相机的闪光灯,防止胶片反光,把拍摄距离调到近摄档,因为拍摄时同样需要放置唯一性标识,要尽量放置在影像片上密度较低、较透明的部位,但又不能遮挡需要拍摄的对象,这样拍摄出来的照片上的标签透光率较高,文字也更清晰。也可以把影像学片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摄片时间、医院名称等内容拍摄进照片的画面,作为唯一性标识。拍摄时要使用翻拍架或三脚架,在按下快门的时候要憋住一口气,防止按下快门时因为相机抖动使照片变模糊。为了保持稳定,避免震动,最好用翻拍架或三脚架和快门线或自拍器进行拍摄。数码相机在拍摄时,先半按快门数秒钟,待相机自动调好焦距后,再按下快门,防止成像变虚。如果拍出的照片还要制作局部放大(细目)图,一般应在拍摄整个画面之后,在不移动唯一性标识的前提下,再加拍一张局部放大(细目)照片,也可以从拍摄的大图中截取制作局部细目放大照片。

9 在对PACS系统、B超或监视器等荧光屏上的闪烁画面进行拍摄时的注意事项

在对PACS系统、B超或监视器等荧光屏上的闪烁画面进行拍摄时,要把荧光屏置于背光位置,调整好荧光屏上的颜色和亮度,使屏幕色彩饱和,反差适中,同时要关闭室内灯光,消除其他杂射光源的干扰;要关闭照相机的闪光灯,防止荧光屏的反光;要把照相机固定在翻拍架或三脚架上,调整电脑显示屏与照相机的相对位置,使照相机镜头的中心与显示屏中心一致;照相机镜头的光轴位置要与荧光屏中心的位置相对垂直,防止拍摄的画面扭曲变形。一般应该采取大光圈、快速度的方法进行拍摄,可以把数码照相机调在手动挡位,把曝光量降低1~2个档位进行拍摄,借以缩小黑白反差,增加照片的层次感,避免拍摄出来的照片黑白反差太大,主体发白,层次不清,提高拍摄效果,增加照片的质感。在拍照时,照相机镜头与荧光屏要保持适当距离,不可太近,以免出现类似磁力线一样的光斑光环,影响成像质量。如果照相机在荧光屏上有反光,可以在黑纸中间剪个圆孔,用以遮挡除照相机镜头之外的部分,避免拍摄的照片上出现照相机的反光影像。

10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摄影用光的注意事项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摄影用光一般可以采用散射的阳光、碘钨灯、闪光灯等光源,无论是拍摄损伤或者瘢痕,要求照相机镜头与被拍摄的画面垂直,可以采用45°角的散射光,一般以柔和的光源进行配光,如晴天的背阴处或阴天的自然光都比较合适,对浅表的条状瘢痕,可用10°~25°角的侧光从瘢痕的横向或交叉方向照射,以便增加瘢痕的质感,使其形态特征更加突出,力求拍出完整、清晰、真实的瘢痕。无论拍摄人物还是关节运动活动度,切忌用逆光,在拍摄关节运动活动度时,可以在拍摄好一侧之后,让被鉴定人进行180°的反转,再拍摄另一侧,实在没有办法避免逆光拍摄的情况下,也要把光源进行适当遮挡,因为逆光拍摄出来的画面主体发黑,背景发白,背景出现白雾,图片质量太差。伤残鉴定照片不宜艺术加工、修饰、夸张等,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对某些人的面部或隐私部位采用诸如马赛克遮盖的特殊处理。

案例:李某,男,35岁,因交通事故致头面部多发挫裂创,伤后4月后进行伤残鉴定,面部瘢痕眼观较明显,因其肤色较黑,又系油性皮肤,我们对其面部进行常规照相后瘢痕效果不理想,之后采取先用酒精棉签擦拭瘢痕部位,之后关闭灯光,利用室内自然光侧面20°角投射于其面部,并用纸板遮挡于光线来源方向的上方进行拍照,拍摄出来的照片效果较为理想(图1~10)。

图1 位置适当

图2 位置不当

图3 未遮挡背景光线的拍摄效果

图4 遮挡背景光线的拍摄效果

图5 比例尺放置不正确

图6 正确放置比例尺

图7 背景杂乱

图8 背景干净

图9 45°角未遮挡光线瘢痕照片

图10 20°侧光并遮挡光线照片

[1] 杨玉柱.法医摄影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2] GA/T 117—2005,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S].2005.

[3] GA/T 158—1996,比例照相方法规则[S].1996.

[4] GA/T 222—1999,近距离照相方法规则[S].1999.

[5] GA/T 223—1999,尸体辨认照相、录像方法规则[S].1999.

[6] GA/T 592—2006,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S].2006.

(本文编辑:夏文涛)

DF793.2;DF795.4

B

10.3969/j.issn.1671-2072.2017.05.017

1671-2072-(2017)05-0093-05

2016-05-05

舒恬(1989—),男,分析师,摄影师,主要从事流行病数据分析和司法鉴定摄影研究。E-mail:7193779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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