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发展方向
2017-10-09庞博
庞博
【摘要】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越来越被人们重视的问题,但在高校中,却出现了对这一工作观念上的不重视、成果的流失以及人员和管理制度缺乏等问题。在国外的先进经验中,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的建设,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使用,都值得我们的借鉴。在我国高校未来解决此问题的发展方向上,应通过增强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力度、建立激励措施以及紧密与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1-0116-02
在当前快速发展的时代,谁掌握了技术,谁就把握了在未来竞争中致胜的关键因素。而知识产权,就是这样一种具有极高价值的核心竞争力。在这样的条件下,高等院校在我国当前社会中也就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当前进行科研活动的主要场所。在社会整体对于科学研究、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的背景下,更多的科研经费投入了高校,而高校每年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越来越多,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此前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情况,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出现的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就是一个组织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配置,实现其最大程度上利用的过程。在当前形势下,我国高校在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在借鉴了先进的经验基础上,已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1.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观念上的不重视
对于知识产权这一概念的认识应是从近些年来才开始增加的。而这一概念的较新颖性,也就造成了一些学校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不重视。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高校中知识产权意识较好的高校只占不到20%,而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重要性的高校则高达70%,对于这一概念认识模糊的则占15%。而在以师生为主体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近70%的师生不重视对知识产权知识的了解。正是由于这一观念的落后,造成了在实际操作中高校师生更注重科研经费的数目,而不是这一科研项目所得出的结果所带来的知识产权转化效益,以及在合同签订中出现的一系列“知识产权廉价使用”现象。可以说,“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知识产权意识淡漠,源于高校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1]。
2.高校知识产权成果的流失
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不重视,带来的另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造成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内部的创新体制与过去有了较大程度上的改变。同时,与国际各方面的联系也就越来越多。在当前一些就职于高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者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有着社会兼职工作。而这一工作又与他们的本职工作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高校会提供相当一部分经费用于校内科技创新活动,但在产生成果后,高校中的师生却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收入,将取得的这些成果用在了高校以外的地方。具体的流失情况是“外单位窃取占40%,化公为私占40%,随人员调配流失占20%。”[2]高校也缺乏对这种现象的有效管理模式。在对外交流越来越密切的今天,也会有一些知识产权成果随着学校工作人员外出交流、考察、学习的机会带到境外使用,而没有将其留在国内。这也造成了国家整体经济的损失。
3.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的缺乏
截止2010年末,高校知识产权申请的总量仅仅是全国知识产权申请总量的20%,看似这和高校产生大量创新成果的事实是不相符的,但在实际上,有大量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根本没有进行申请保护,而是在获得科研经费和完成教学任务后,便被放在一旁束之高阁,或者是直接进入了公共领域,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流失。究其原因,比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者意识薄弱更致命的,是相关管理制度的不规范,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没有能学校方面阻断这种流失的途径。与此相关的,就是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当前高校中,本身存在着专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单位就不多,其中的工作人员大多又是行政人员转换过来或者是兼任知識产权管理工作。自身就缺乏相关法律方面学习的背景,在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时,也肯定不能妥善地完成这项工作。
二、当前值得我国借鉴的先进经验
1.管理机构建设
在一些国外的高等院校中,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已经建设了相当完备的机构,并有相当程度上的创新。以英国的牛津大学为例,牛津大学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通过由学校全资设立的Isis公司负责管理,通过许可、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牛津大学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业务转化。其公司内含业务转换部、企业部和咨询部三个部门。三个部门负责不同方面的事务,进行专业化的分工。同时,牛津大学也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企业与学校间科研管理分配制度的规定,如“净收入无论多少,Isis创新公司均会获得30%的份额,其余70%将视情况而在研究人员、大学以及院系之间进行分配”[3]。通过校办企业这一制度,不仅可以给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较大的工作自主性,减少行政手续对于这一领域事务管理的干扰。同时,这种企业工作量与收入之间的挂钩,也能以较大的积极性进行管理工作,使这种管理的效果更加明显,收益最大化,反过来也能促进牛津大学整体知识产权收益的获得。
2.管理方式、权属制度建设
目前国外所采用的新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促进其此方面工作的进步起了极大的作用。当前,“美国、欧洲、日本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多采取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管理和投资职能合三为一的集中管理模式,一般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知识产权,负责发明披露、知识产权申请维持和技术转移等事务。”[4]通过统一的管理方式和模式,可以在较为固定的标准和政策下,管理知识产权整体建设和发展的流程,发挥出知识产权最大的效益。同时,一些高校直接与企业建立了合作制度,能将所创造的的知识产权,直接使用与新的生产中,同时又能在统一机构的监督下,减少知识产权流失情况的出现。endprint
国外政府部门和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属和获得收益的分配问题。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了拜杜法案,其中明确规定允许联邦政府资助大学、小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承担单位所有,但承担单位必须负责将专利申请和专利权许可给企业的义务;允许承担单位进行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但必须将一部分许可费收入奖励给发明人,并将技术许可所得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研究工作中;政府保留实施为公共利益利用知识产权的介入权。在这一法案以及之后颁布的几个法案的支持下,承担联邦政府资助项目的高校可以获得知识产权和所有权,这极大程度上地刺激和鼓舞了高等院校的积极性。不仅是在美国,在欧洲和日本也有着相似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属,还要明确收益的分配。对于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来讲,获得收益不仅仅是奖励,也是本身应该享有的权利。以德国马普学会为例,“德国马普学会知识产权收益由嘉兴创新公司负责分配,其中研究所37%,马普学会32%,发明人30%,创新公司只收取1%,但创新公司代表学会负担全部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成本。”[4]这样的明确分配制度,能够为知识产权创造者提供物质上的保障措施,也能够刺激这一领域的继续前进,营造社会整体科研创新的氛围。
3.知识产权使用情况
在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管理基础上,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转让等活动也越来越多,知识产权活动更加频繁,知识产权的效益得到了更大的转化。以英国的教育系统为例,截止2010-2011学年,高等教育系统所拥有的专利超过1.6万件。尽在2010-2011一个学年,专利数量就增加了近4500件,同上学年比有了不小的进步。而在知识产权转化为收益的方面,牛津大学的Isis公司收入持续增长。在2004年开始,该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就已经超过了牛津大学对他的投入,此后更是每年都在增长。2012年的收入更是创纪录的达到了530万英镑。可见,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能够为高校带来十分丰厚的回报。
三、结合我国实际,针对当前问题应提出的有效对策
1.推动高校内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设
结合诸如牛津大学所采用的国外先进经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拥有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能够在内部进行专业分工,能有效地对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会对高校内整体的创新工作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在国内的高校中,我们也可以推广校办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方式,利用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并结合学校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转换。同时,设立这样的机构也能够避免过去行政机构内办事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的弊端。在企业内部,也要进行专业化的分工。通过使用有着知识产权学习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对外合作规章的制定、有关业务的咨询等工作。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使學校的科研经费不会白白流失,保护学校的利益。同时,知识产权成果也能得到有效的转化。
2.加强教育力度,增强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当前高校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上出现的困境,就应该加强对高校中进行知识产权创新工作的师生重视知识产权的教育。首先是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明确自身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对应尽的义务有一定的掌握。比如在这样的教育中,就应着重讲授关于知识产权流失方面的内容,明确在知识产权不合理甚至是非法流失,从而给集体带来损失时,个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从而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其次是鼓励师生进行知识产权转化活动,摒弃过去旧有的以获得科研经费为主要目的的工作模式,而是通过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的转化,形成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既能够获得更大的效益,又不会使得知识产权浪费的现象再次出现。最后通过获得一些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方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今后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之时不会束手无策。
3.建立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措施,明确知识产权收益的转化
当前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不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于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不明确。特别是在高校中,一些师生新创造的知识产权可能会直接归集体所有,自己个人除了科研经费没有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就忽视了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开发。就这一情况,高校应该出台具体的规定,“适当增加主要研发人的分配比重,突出收益分配中的技术要素原则”[5],保护主要研发人和合理收益,同时促进他的积极性,在今后有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知识产权的创造工作中去。在鼓励了研发人的同时,学校也能够直接从中得到收益,实现了双赢。在每年年终或者是出现重大发明创造时,高校还可以进行额外的奖励,促进高校内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在学校内获得合理的收益,也能够减少知识产权向社会外部甚至是国外的流失,对高校乃至社会整体知识创新活动都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建华,《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经济纵横》,2012(7).
[2]赵敏祥、袁要棋,《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与发展管理》2005(6).
[3]刘娅,《英国高等教育系统知识产权管理与转化》,《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4(2).
[4]宋河发、曲婉、王婷,《国外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4).
[5]向欣,《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剖析及对策研析》,《管理观察》,2014(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