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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众心理需求的应对策略

2017-09-30杨静

科技视界 2017年13期
关键词:需求应对策略

杨静

【摘 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民众的心理需求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程度而产生相应变化的。但是我们都知道,社会不总是按部就班地,有规律地向前发展,而是在摸索中,曲折推进的,甚至会出现失败的变迁,或重复的停滞不前。而人的心理需求受到这些外部的环境影响,其发展也会呈现一种无规律的复杂状况。有时人们的需求会在短期内急剧膨胀,却又很快消退,而在长期内则会多次反复出现,而这种现象的出现恰恰是由于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只是被抑制,缺乏根源上有效的举措,长期积累所造成的。

【关键词】民众心理;需求;应对策略

跟其他普通事件的发展过程一样,群体性事件也会经历发展、酝酿、激化和爆发的过程,所以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不能只是被动的“亡羊补牢”,真正做到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

1 坚持改革的正确道路,调整发展的重心

这些群体性事件之所以会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群众的利益诉求没有及时得到妥善的解决,而人们也往往把它归结为经济发展不充分所引发的。但是,他们也忽略了很多方面,人民群众的需求有些并不与经济直接相关,甚至和经济毫无关系,经济进步了,也不代表整个社会就一定是先进的。而相当一部分矛盾就是由于经济而引发的,却又无法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

很明显,这是因为我国过于追求经济的发展,试图在短期内就赶超发达国家,缩小二者间在几个世纪内所造成的差距,十分的功利化。所以,我国在经济上虽然每年都登上一个新台阶,发展速度令世界震惊,而其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是逐年的积累,甚至是年年都跻身于人大议案的前几位。究其原因,不是经济发展的不够,而是国家只顾片面追求经济上的进步,忽略了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法律、社会和文化等其他方面的发展。

对此,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适时的调整发展的重心,重视法律、文化和社会等其它方面的发展,对于巩固已有经济成果,解决各种冲突和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并为今后的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2 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改革政府运作体制

中国政府机构臃肿,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政府官员玩忽职守的现象,早已不新鲜。长久以来,人们都把公务员看作是“铁饭碗”,工作稳定,福利高,而不是把公務员当作一门赖以谋生的职业,丝毫没有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感。

近几年来,我国很多省市都在尝试改革公务员录取选拔制度。“公务员”不再是人们眼中的铁饭碗,也实行了合约制,每五年进行一次考核,如果不合格就会被辞退。这一重大改革,激发了公务员的危机感,让他们开始正视自己肩负的职责。我国的政府也正逐步由管理性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进行转变,在政府力不能及的事情上重视民间的力量,对媒体和舆论等传播媒介持宽容态度,面对被曝光的违法事件,能够及时进行回应,并快速处理,并不是利用特权对其警告封口。另外,精简机构也是当务之急,只有裁减多余人员,明确职责,才能减少权力腐败和资源浪费。

3 建立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

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都曾明确提出了“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的主张。胡锦涛总书记亦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和奋斗目标”。但是我国社会处于剧烈变革的时期,利益分配容易失衡,道德面临挑战,法律需要更新。孟连事件的深刻教训就是当地胶农的利益受到损害,权利被剥夺,机会公平和竞争公平也完全失效,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非正常的激烈方式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因此,国家要做的就是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多、更通畅的表达利益的渠道,要让政府能够及时掌握信息,体会到每个人的利益感受。同时还要坚持信息透明,政府的公务要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避免政府内部的腐败和寻租现象的产生,保证政府工作的公平公正,真正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

4 建立及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时间。群体性事件从人员聚集到爆发,一般是3至5小时[]。能否控制事态发展,就在于政府在这段时间里的应急管理能力。现有的职能部门并不能完全胜任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政府官员对于工作的第一反应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推诿责任。

因此,政府需要建立一个专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系统和机构,引入整体性治理理念,在处置体制上必须从单一政府主体应对体制向民主的合作型体制过渡[]。事件一旦被定性,这个系统和机构就会立刻做出反应,组织人力和物力对事件进行处理和控制,大大争取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5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防治体系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单单依靠应急系统和处理机制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建立风险评估防治体系,对未经评估的关乎民生的政策、项目和改革,一律不能擅自组织实施,把群体性事件消灭于萌芽状态,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防微杜渐。

首先,政府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条例,定期分析形势,进行评估,适时作出部署,及时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把更多的群体性事件扼杀在摇篮里。第二,各地政府应对其他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引以为戒,及时反思当地存在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化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但是各政府机关往往过分自信,总以为事不关己,既不反思也不采取措施。每当一个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都会引起整个社会的讨论和反思,普通民众都会感到害怕和恐慌,政府机关却对民众的这种心理需求毫无察觉。

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旧的事物会逐渐解体,新的事物会逐渐形成,难免会出现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求政府机关和整个社会给予高度的重视,反思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失误,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关注广大人民的需求和利益。并重视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做好预防和预控的工作,消除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根源,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参考文献】

[1]唐正繁.《群体性事件构成分析及其预防和处置》,《理论与当代》,2009(4),29.

[2]姜朋.《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与诱因分析——以浦东新区动迁中的问题与矛盾为视角》,《兰州学刊》,第2010(7),49.

[责任编辑: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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