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标准变化要点解读
2017-09-29本刊编辑部
文 本刊编辑部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标准变化要点解读
文 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要求,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承担的《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行业标准修订工作已于日前完成。经公安部批准,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驾考评判新标准中,有些项目降低了扣分,有些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些增加了考试点。综合来看,此次修订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考试内容的难度亦是有增有降,因此提醒正在待考或有计划报名的学员,不必着急赶时间节点前参加考试,以免造成“拥堵”。
本期特别报道对《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新旧标准变化的要点进行解读和对比,简要回顾了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联合推出的驾考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并介绍了新政实施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
一、考核变化要点
要点一: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调整相关考试内容: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调整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要点二: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模拟实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在通过路口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要点三: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优化调整考试组织。小型车:调整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对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二、主要变化内容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表1 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
科目二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
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表2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表3 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表4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二、考试研判主要修改序号 考试项目 评判项目 评判标准 备注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修改通用评判2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修改3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不合格 新增4靠边停车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细化修改5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50cm 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不合格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