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兼职应遵守的三个基本原则
2017-09-28邢晓英
摘要:在校研究生兼职已经成了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但调查研究发现在校研究生兼职的效果并不如意,理性选择兼职的类型是关键。为了提高研究生兼职的实效,应当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兼职内容与学业相关原则、坚持工作形式灵活原则、坚持兼职任务包干原则。并始终坚持“副业”服从“主业”的原则处理好学业与兼职的关系、导师与兼职工作主管领导的关系。
关键词:研究生 兼职 三助
中国分类号:G643
研究生兼职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现象。如果哪个研究生没有兼职似乎成了不可理解的事情。然而,研究生對兼职的态度、目的、效果以及兼职的内容却有很大差别。对某大学在读硕士生就研究生兼职的态度进行的调查问卷显示[1],研究生对兼职持赞成态度的占57.14%,而持反对态度的只有6.34%,约40%的研究生则视情况而定。这一结果一方面说明了研究生对兼职的普遍认可,同时也说明研究生兼职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针对兼职目的进行的调查问卷显示[2],兼职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北京高校研究生的兼职目的以“接触社会”和“毕业后留在兼职单位”为最多,而石家庄高校研究生的兼职目的基本是“缓解经济压力”、“接触社会”和“打发课余时间”。对兼职效果的调查结果是:普遍认为有收获,但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却不足10%,认为“没有收获”的也只占5~20%。这些调查结果给我们一个启示,对在读研究生兼职的利弊到底怎么看?本人认为,其中的40%“视情况而定”是值得注意的,恰恰是这部分人对研究生兼职有其理性的思考。纵观研究生兼职的内容,大致可以归为三类,一类是在本校兼职,特别是兼任“三助”,即助教、助管和助研,或兼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第二类是任务包干型的社会兼职,这类兼职主要是针对社会上的培训、促销、编程、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任务明确、时间不固定的工作需求进行的,其时间灵活,但任务明确,可以采取任务包干的方式完成;第三类是定期的顶岗兼职,如到相关公司、企业进行规定时间确定岗位的兼职。兼职类型不同,取得的效果也有明显差异。
1原则1-兼职内容与学业要相关
在校研究生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完成学业,达到个人发展、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的目的。而所谓的学业弹性很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都是基本要求,通过完成学业所取得的实效与个人的努力关系极大。因此,在校研究生兼职必须围绕学业这个主线进行。
事实上,出色地完成学业可以获得各种奖励和奖学金,同样能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这个收入比兼职所得还要高。此外,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已经有各种接触社会、专业实践、社会交际等方面的要求和安排,所以,出色地完成学业本身就可以使研究生得到全面发展,兼职并不是研究生培养必须的内容。如果研究生自己一定要做兼职,就应当坚持与学业相关原则,即兼职工作的内容与自己的学业相关。否则,可能出现捡芝麻丢西瓜的现象。例如,在本校兼任“三助”,即助教、助管和助研的这一类兼职,其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后发展迅速,很多高校制定了相关文件对此进行规范和鼓励,目前已经成了研究生兼职的主要类型。但是,必须看到,这种兼职对研究生的成长和学业发展作用不大,特别是“助管”对于非管理类研究生来说基本上是一种时间的浪费,其工作内容基本上是一些文件传送、计算机办公、值班等是极其简单、基本不需动脑的廉价劳动,当然报酬也很少,要说其有积极作用就是缓解了学校各个管理部门编制紧缺的问题,为管理机关提供了最廉价的劳动力。而“助教”和“助研”兼职与学业联系密切,虽然也不如在自己的研究领域进行潜心研究对于培养目标的达成作用大,至少它们的工作内容与学业相关,能起到一定的知识应用的功能,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2原则2-兼职工作形式要灵活
根据在校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可以将研究生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约3个学期,是以课程学习为主的阶段,这一阶段大部分时间用于课程学习,旨在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基础;第二阶段也大约是三个学期,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时间主要由研究生自己安排支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通常人们认为这一阶段是兼职的最好时机。这个想法极其可怕!恰恰是这个阶段时间自由支配,一旦安排不好,就会使学业受到颠覆性的影响。如果这个阶段兼职,很容易出现主次颠倒,影响学业。面对“重基础、宽口径”按大类招生的本科教育出来的研究生,应当说,研究生学业期间的哪个阶段都是非常紧张的。如果研究生自己定位只是完成学业的基本要求,一定要兼职,也必须遵守兼职工作时间灵活的选择原则,即选择自己可以灵活支配时间的兼职工作。只有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灵活的兼职,才能确保兼职从属于学业。
3 兼职原则3—兼职任务要包干
在校研究生作为一个初级人力资源,他们的确具备了一定的开展工作的能力,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他们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快,可以说几乎任何工作只要他们想干都能干。问题是做这些兼职工作毕竟是“副业”,不能舍弃“主业”去做“副业”。面对自我价值急需体现的现代社会,做一些与学业相关的兼职工作也是可以的。但是,兼职任务要明确,最好不限时间、不限方式、能够包干完成。这样的兼职既不会影响主业,也能够有效锻炼自己独立系统的工作能力。例如,承担一些相关单位的专业难题攻关、产品质量提升、新产品开发等专项工作,既能锻炼自己,又能服务社会,增加收入。
上述三个原则是密切联系的一个整体,都围绕着兼职的选择进行。也就是说,在校研究生坚持以高质量地完成学业为基础,慎重选择兼职,要让兼职工作促进学业发展,而不是阻碍或影响学业发展。根据这些原则,建议优先选择与学业相关的包干型专项工作。
4总结
在校研究生兼职已经成了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兼职类型可以归纳为在本校兼任“三助”岗位、任务包干型的社会兼职以及固定时间的顶岗兼职三大类。选择兼职类型,应当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兼职内容与学业相关原则、坚持工作形式灵活原则、坚持兼职任务包干原则,并始终坚持“副业”服从“主业”的原则,处理好学业与兼职的关系、导师与兼职工作主管领导的关系。只有这样的兼职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林绍赋 李佳孝. 高校硕士研究生兼职现象的调查与对策[J]. 文史博览(理论).2013,(2):84-87
作者简介:
邢晓英,女,1966年2月,籍贯河北,大学本科学历,汉族,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中级职称;研究方向:高校教学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