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关于“善”的伦理学思想解析
2017-09-27郑咏梅
郑咏梅
【摘要】善是最一般的道德概念之一和最重要的伦理学范畴之一。人们通过善的概念建构反映出自己最普遍的利益、意向、心愿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它们是在这里都表现为应当是“真”的和符合社会发展的抽象的道德观念。鉴于这种价值观念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提出以下观点:善具有内在性、能动性、民族性。
关键词:善、伦理、真与美
【分类号】B82
西方元论理学审视论理学的基本问题是善,其定义是人们认识和理解论理学的关键。他们以元论理学的事实价值的关系问题以及道德实践问题的基本立场离不开善是什么出发寻找善的定义。列宁的“善理解为人的实践”(《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9页)。即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人通过改造客观世界,实现或满足自身的要求和目的。
一.西方哲学中关于“善”的认识是内在的,能动的
在古希腊,人们对善的认识同我们的祖先基本上是一致的。善不仅有好、可欲、有益的意思,还有幸福的含义。苏格拉底就认为:对于任何人有益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善。他甚至将善的知识称为“一种关于人的利益的学问”,而 “一切可以达到幸福而没有痛苦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就是善和有益 ”。苏格拉底的善,希腊文中本来就有好、优越、合理、有益、有用等含义。苏格拉底还认为:美德就是善。知识即美德。善是内在的。善是至高无上的宗教,是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唯一东西,人们应该认识什么是善行。苏格拉底认为,既然同一件事情,同一种行为,不仅对于不同的人,而且对以同样一种人(如对朋友),可以是善行也可以是恶行,因此,具体的有条件的善行是不真实的,只有一般善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善行。
康德把心灵看作是能动的因素,可以为它所经验的对象做些事情。凭借它的本质发,心灵能动地组织我们的经验,就是说,心灵不仅通过感官得到印象,而且还对我们的经验做出判断。就像是一个戴着变色眼镜的人看世界,必然把世界置于那种颜色之下。每个正常人都有思维能力。不可避免地依据心灵的天然结构来思考事物。在康德看来,哲学的任务是发现我们如何能够达到束缚所有人的行为规则。他确信我们仅仅学习人们的实际行为是不能发现这些原则的。虽然这种研究会提供给我们关于人的行为的有趣的人类学信息,但是它不能告诉我们人们该如何行为。而且,当我们说,我们应该说真话,我们确实在下道德判断。问题在于,我们是如何达到这样的行为规则的。对康德来说,“我们应当说真话”的道德判断与科学判断“一切变化都有原因”是相同的,使它们相似的东西是,这两种判断都源于我们的理性而不是来自我们所经历的对象。
因此,对于康德来说,道德是理性的。一方面,与我们对行为的规则和法则的意识有关,而这些行为规则是普遍的、必然的。普遍性、必然性是先天判断的标志。这就进一步确定了康德的观点,即,行为原则通过先天的实践理性而产生,不是去寻找善对我们行为的影响。康德关注的是我们行为的理性方面。所以,善具有能动性。
二、对善的理解
(一).善的哲学定义分析
真是符合规律, 善是符合目的 ,美是二者的统一。
善本身是一种主观判定结果,随着主体和时间的变化,而被赋予不同的内容。
总体宏观的说,在最广时间范围内符合最大多数人的目的(最大最终目的)即善。在最广时间范圍内被证明对最大最终目的 有利的目的被称为是“善心”。在最广时间范围内被证明对最大最终目的 有利的行为被称为是“善行”。
善的哲学定义:善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价值和意识都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都是人脑在感官观察具体事物的基础上,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普遍性规定组成的认识对象,都是存在于每个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实际上价值和意识是人们对同一个认识对象冠予的两个不同名称,是完全能够相互包容的名称不同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价值、意识、绝对抽象事物、元本体有两种对立统一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正价值和负价值、真和假、善和恶、好和坏、真理和谬误等
人是万物的尺度,善是万物之一,所以人是善的尺度。这里所谓的人不是指社会中的个别人,而是指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指占社会多数比例的人民。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有客观规律的,人是社会发展变化规律的制定者,人们参与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意向、意识就是社会发展变化具有的客观规定和客观规律。
(二).利与善的关系分析
现实中的人,总是受“趋利避害”的本性所支配。这种力量让人迷失本性、把社会、世界离我们真正向往的世界越来越远。而且使人认为,现实中的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是天堂,其实我们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强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无异(极端化的话,人的生命就是争夺、不是争夺别人,就是被别人争夺、在六道轮回中,“修罗”界就是这样,无时不刻地战争,杀人或者被杀,永无宁日),对这样的世界、人间。不知不觉,被奴役、支配,而且还觉得很舒服。
做为一个人,上天赐于我们身体,赐于我们感官,让我们感知这个世界、让我们得到身体、感官带来的满足和欢乐。
成为一个人,上天又赐于我们“自我”意识,让我们体验感情付出与收获、让我们认识这个世界、让们个人意志得到满足和快乐。
对每个人而言,身体、自我,使我们得到很多(有欢乐、有痛苦),但也同时给我们带来了物质世界的束缚和限制。蒙蔽、错误引导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甘于受到外在力量的控制和支配。远离真正的自由和快乐{没有痛苦、只有欢乐(不是一般意义的快乐,不是由身体、自我得到满足得到的快乐)祥和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存在于我们的感知之外,甚至我们心灵之外}。endprint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善与恶的区别,才是最根本的区别,其它的,都是没有意义的区别。
因为善(趋善、向善、心中有善、以身行善),而无我,从“小我”走向“大我”,解放心灵,让我们的心灵摆脱身体、自我的双重枷锁、消灭矛盾、超越物质的有限。到达善的终极世界,走向真正的自由与快乐。(世界是善、恶两极的,无论是善的终极、还是恶的终极都是世界的不同形式。世界是始于善,终于善,也可终于恶)
尘世中的修炼,不只是参透这个世界的法则(参透自我、参透善恶),让心灵从身体、自我的限制中走出来,一次次的用身心去證明、体验善的境界,在生活中、在自己的生命中,让自己整个身心远离恶的包围、进入善的圆融世界。让一个人的心灵彻底质变的过程。
人只要有身体、自我,就会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就会有对“利”的争夺,就会产生矛盾冲突,就会在解决矛盾冲突的斗争、战争,就会分出强弱,在大部分情况下,强的越强,弱的越弱,但有时,强的会衰败,弱的也会走向强大,所以,做为强者,有衰败的可能和危险,没有绝对的保障,而弱者,长期受强者的打压。存有积愤,所以不管强的,还是弱的,都是在“恶”的世界中体味痛苦。在佛教中“六道轮回”中万劫不复。
而如果能对身体、自我超越的话,从小我走向大我,走向无我,趋向善的终极,消灭矛盾,超越物质世界的有限,就是极乐世界(善的终极,善的全部,无边无际、无始无终,超越空间、时间的存在)。
“什么也没有,无”,以前自己认为的,只是主观中存在的认识,其实是在客观世界中,不存在的世界。或善、或恶。是万物发展的方向,但不会是无,针对某个个体而言,分成了部分,而这些部分又与其它组成新的整体。对以前存在的个体而言,可以认为是无。
对于“自我”来说,最难接受的是身体、自我的消亡。自我会灭亡吗?可以肯定的是,趋向善、从小我走向大我、以无我彻底解放心灵。那是自我消亡的方式,有没有其它方式呢?人死后,没有了身体后,自我会消亡吗?如果消亡,解放心灵的活,也不错,如果,不消亡,永远存在下去的活,备受折磨的话,那可真是万劫不复啊!人死后,这个人身上的罪恶,不会让他轻易解脱的。
一个人把身体当做真正的自己,是错误的,把自我意识当做真正的自己,也是错误的,真正的自己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反映,是不存在的,摆脱身体、自我后,享受自由畅快的心灵,那是物我两忘的境界,是无所谓“我不我”的。
如果,一个人的“自我”意识,不消失的话,那么,这个自我的存在将是它本身得到各种痛苦体验的根源!
三.对善的几点思考
善是最一般的道德概念之一和最重要的伦理学范畴之一。人们通过善的概念建构反映出自己最普遍的利益、意向、心愿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它们是在这里都表现为应当是“真”的和符合社会发展的抽象的道德观念。鉴于这种价值观念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提出以下观点:善具有内在性、能动性、民族性、时代性。这里面包含世界与民族或地区的共性与个性,因为一个有生命力的民族必然有自己的文化观,当然也有自己的“善”的价值取向;善具有时代性。一个时代无论它的文化有多先进,在意识形态上总有统治阶级的烙印,可喜的是这种意识总在向前发展,或者说是人文性在逐渐加强;善应有个体的意识。个体的阅历储备和客观在主观的反映不同,所体现出的个性形态也不一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