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研究
2017-09-27林爱琴
摘要: 通过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概念进行理论解析,对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机制,如构建统一管理的监督机制、制定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等改革创新模式,促进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的长效发展,推动了高职教育的特色发展和职业性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机制
【分类号】G718.5
引言
随着我国的工业、农业、制造业、信息等产业的经济转型,我国的高职院校作为培养产业大军的主力,肩负着为企业培养一线职业性技能型人才的使命。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离不开企业实践,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已成必然。然而我国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比较滞后,无法实现长效双赢的运行模式,抑制了高职教育良性发展。如何改变高职院校现有的校企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向专业社会化转变,加强产业进校园的步伐,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1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的界定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指通过一定的机制将学校、企业和产业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产业化经营实体,是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入合作的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特色办学模式,如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设置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人才与社会发展对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同于其他的产业合作,它不会衍生新的产业,只是职业教育与企业、产业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支持。
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分析
2.1 专业设置滞后社会产业化发展需要。随着我国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快速发展,需求的产业人才也在不断地变化。一些高职院校对区域或国家的专业人才需求不能够及时的了解,使得专业设置不能及时调整,不能适应社会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导致一些专业人才扎堆、饱和,一些紧缺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人才培养不均衡。
2.2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成熟。我国的高职院校大多是从中职学校晋升的,原有的师资理论能力不强,缺乏专业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引进的新教师绝多数是从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缺乏企业的生产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对企业、行业的最前沿技术应用领域和发展趋势和知识标准的及时更新缺乏了解和掌握,使得教授学生的理论知识滞后。教师的实践能力不强使学生的实践操作和应用得不到很好的锻炼,进而导致高职院校与企业现有的技术应用出现脱节。
2.3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积极性不高,合作层面浅。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在积极的与企业联系、建立实训基地、制定“二加一”培养方案,结合自身专业发展引企入校,建立合作关系。高职院校的经济实力有限,又缺少政府的政策支持,使得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利益得不到显现,导致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学校虽然与企业建立的合作关系,但合作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浅层次上,让学生作为临时工为企业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学习计划不完善,使得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效果不佳,沒有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开发、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校企合作缺乏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一些企业合作一两年就不合作了,主要是由于校企双方的沟通不够,制定的有效合作机制不完善,使得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
3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机制建立
3.1 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1)政府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制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和鼓励制度,搭建产教融合平台,参与监督和管理;2)制定职业院校领导与企业的管理者互相兼职的实施制度,更好的促进校企合作交流,互相了解需知,进而共同发展,实现双赢。3)构建校企科研和实训基地管理和合作机制,学校聘请企业专家从教指导学生实践或引进技能型人才,校内教师定期进行企业培训,学习实践经验,促进校企深度融合。
3.2 建立资源融合机制。1)组建区域性的教育集团。将区域内的同一产业链上的相关的高职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社会组织集聚到一起,形成一个综合社会团体,进入深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变化。2)创办现代职业教育的产业集群或创业园区。园区设立生活区、实验区、研发区、创业区等功能区域。由政府引导和引进国有、外资、股份制等优秀的企业进驻产业园,为学生营造自主创业和就业的环境,搭建创新平台。3)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联盟。以企业为主导,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实际需求,学校针对于企业制定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专门的输送人才。以学校为主导,企业需要提供学校相关的资源配置,供学生和老师实践和研发应用。
3.3 完善校企合作的质量评价机制。1)构建学校和企业的内部评价体系。学校质量的内部评价设有学校总体、系部独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主要考查实行产教融合的教师的实践成果转化情况、毕业生企业工作情况和社会影响力等。2)行业协会的评价制度构建。将行业协会作为校企合作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评价校企合作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产化效益,将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指引和规范产教深度融合。3)政府教育部门制定产教融合的奖惩制度。根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定标准,进行校企合作运行中的定期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给予合理的奖惩措施,鼓励学校企业长期有效的深度合作,有利于发展地区经济,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出贡献。
4.结论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教育的特色和办学趋势,是促进高职院校发展的主要模式和机制,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必备条件。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为学院和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和互赢互利、共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指导价值。
参考文献:
[1]杨运鑫.中国新合作职业教育论纲[J].教育与职业,2013 (35):5-7.
[2]翟帆.行业缺少人才向行指委问责[N].中国教育报,2013-02-0(3).
[3]张冬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实践与研究[J],职教论坛,2014.35.47-49
课题研究: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LZY15438)
作者简介:林爱琴,(1980-),女,沈阳市,讲师,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方向:高职教学改革和高速切削。电话:18002401598,邮箱:laq12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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