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探析
2017-09-26唐哲
【摘要】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发挥着提升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主渠道作用。2013版新教材的诞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大学生的关怀和厚望,有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本文以新教材为基础,结合刚刚进入大学学习的90后大一新生特点,从‘变与‘不变的视域来谈一谈如何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教学方式方法 ; 教学实效性
【基金项目】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创新研究》,项目编号:UPRP20140736。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5-0076-01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发挥着提升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主渠道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于于2013年对教材进行了修订,教材内容进一步融合了时代特征,更加符合教学创新的需要,新教材的诞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大学生的关怀和厚望,有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本文以新教材为基础,结合刚刚进入大学学习的90后大一新生特点,从‘变与‘不变的视域来谈一谈如何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一、立足‘变化
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对象是90后的大一新生,他们思维活跃、求新、求变,善于接受新信息、喜欢新事物,这使得他们可以有更好的创造力,但他们也常常会在机会和诱惑面前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教学中必须依据90后大一新生的特点,有的放矢,才能收获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教学方式方法要变。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机械的照搬教材或者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只会使学生产生思政课枯燥、乏味的刻板印象。“一个教师如果仅仅知晓教学目的,并生硬的搬套教科书的教学原则,只会使课堂变成超市的货品选购部。只有把教学目的化解为教学过程,从中揭示符合客观的一般性规律和本质特征,并使结论自然浮出,这才是顺理成章、事半功倍的好教学。”[1]本人在教学实践中曾积极尝试使用为学生接受和喜欢的一些方式,例如,在案例的选材上采取经典案例和身边实例相结合的方式,在谈到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个话题时,本人采用了本校学生王冬雪的孝亲事例,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故事使学生感到榜样就在身边。还有就是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比如,课前演讲、说新闻,联系教材和社会热点选取一些学生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分组进行辩论等。社会实践环节也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在关于爱国主义教育部分,本人会组织学生去参观九一八历史博物馆,90后大学生成长在国泰民安的时代,他们对爱国主义、民族责任感的认识往往停留在教科書层面,通过社会实践可以使学生对‘爱国会有更立体、更深刻的理解。
(二)教师知识结构要变。可以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既是一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的课程,又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修课,“融伦理学、心理学、哲学、文学、美学和法学等多学科于一体”。教材“具有严密的科学性、系统性、逻辑性,体现了思想尺度和道德尺度、历史尺度和现实尺度的互动交叉”。[2]因此,要把握好这样一门融多学科于一体的思政课,对于任课教师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要求教师本身必须不断丰富知识结构、广博多闻、汲取多学科营养、吸收新成果。
二、坚持‘不变
(一)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变。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作为思政教师必须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应是任何一名思政课教师都要时刻牢记的总原则。
(二)认识青年大学生的成长规律
大学生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从生理年龄来看,大多数已接近或达到18周岁,身体发育日趋成熟。可是在心理方面,大多数大学生还处于一个成长的纠结状态之中,在这一阶段他们心理状态相对复杂,常常是充满了矛盾与青春期的躁动不安。这种现象曾经被斯坦利·霍尔比喻为‘风暴和压力的时期,伴随着痛苦、激情以及对成人权威的反抗。”[3]从大一新生的情况来看,他们既有对大学新生活的好奇与憧憬,又有对新环境的不适与担心,在对自我的认知和评价上,有时往往是不太客观的,内心既充满力量又很敏感甚至是脆弱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了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给学生信心,拉近教师与学生的心理距离,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时代在变,教材在变,学生在变,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教学实效性就必须及时调整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调整教师的知识结构。但同时,作为一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程,又要体现出思政课的鲜明特质,在教学中,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不动摇,又要不囿于教材,成为具有教学魅力的思政课教师,真正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走进学生的心灵深处,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
参考文献
[1]康宁.走近哈佛课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1.
[2]陶国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中的三个转换》,《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第9期.
[3]查尔斯·莫里斯,阿尔波特·梅斯托(Albert A.Maisto),张继明,王蕾,童用胜等译.心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唐哲(1977年7月),女,汉族,沈阳人,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