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清理收费为企业年减负44亿元
2017-09-21
现代企业 2017年9期
本刊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陕西省不断加大清理收费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分3批次取消2项政府性基金和41項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直接为企业年减负44亿元。
推进清理收费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陕西省推出了一系列普遍性降费措施:
一是自1月1日起,全省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西安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调15%,每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负20亿元。
二是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两项政府性基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低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取消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计量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35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涉企收费,取消停征预防性体检费,婚姻、收养登记费等6项涉及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4亿元。
三是自7月1日起,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农药实(试)验费等收费标准降低20%-50%,全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0亿元。 (杨 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