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烟草行业法治建设对策研究

2017-09-20罗鸣凌育志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治建设烟草企业新常态

罗鸣 凌育志

[摘要]烟草行业属于国企性质,在目前市场经济中具有专卖法律保护的优势,致使行业大部分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当前行业正值市场停滞、发展减缓的状态,强化规范经营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文章在分析烟草行业法治化建设原因的基础上从执法机构与企业两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新常态;烟草企业;法治建设

一、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中维护自身权益,实现自身发展,就必须依照市场规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市场经济是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运行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时间并不长,发展过程中也走了许多弯路,但是在改革开放国策的巨大推动之下,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走向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处于动态建设之中。同时,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是属于国企的烟草企业同样需要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在此过程中,烟草企业要具备法律意识,既要规范自己又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企业的发展,乃至可持续化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吸烟对于人类健康的影响已经得到了社会大众的普遍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呼吁政府加大禁烟的力度,此举无疑对烟草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社会禁烟需求,如何在其中建立起市场竞争力并保持一定的可持续化发展,烟草企业就必须要充分了解当前的国家法律,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之上完善内部建设,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企业,尤其是市场经济中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长,烟草企业必须要引起重视并强化内部法治化建设。

(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虽然烟草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因对人体健康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致使其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性行业之一。世界各国对于烟草行业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尤其是世界貿易组织对该行业的发展提出了严格要求,而且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禁烟意识日益强烈,就此烟草企业要强化自身建设。然而,由于我国体制发展不够完善,加之烟草企业国企的性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对于该类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漏洞较多,上到领导下到普通员工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即使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遭遇了侵权事件,不少烟草企业管理者不够重视,甚至不知道运用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致使此类事件愈演愈烈。在新常态形势下,强化烟草企业法治化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烟草企业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亦是规范烟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新常态下进行烟草法治建设的对策

(一)执法机构的应对措施

1.依法行政确保法治专卖

新常态下,保证行政执法落到实处,为确保这一目标必须做到三个禁止:禁止委托执法的违法行为出现;禁止非专业执法主体参与到执法活动中;禁止自行对外执行相关执法权。同时,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依法执政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训,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此外,要根据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内容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最大程度地提升执法人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进而达到培训的效果,对于考核不合格要给予一定的惩罚,使之端正态度。

2.加强行政人员的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败是当今以及未来我国政府必须要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之一,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反腐败教育并加大惩罚力度。其一,对于烟草行业管理机构而言,要对内部人员强化廉政教育,使之认识到自身职责所在以及廉政意义所在i其二,要强化国家法律教育,尤其与反腐败相关法律教育,使之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腐败对于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危害所在;其三,采用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惩罚力度。

3.清理企业法人治理机构

烟草企业是国家独资企业,因此,烟草企业最大也是唯一的股东就是国家。在新常态下,对烟草企业的法人进行治理时,必须抓紧时机,加强对烟草企业改革的政策制度建设,对当前的法人治理机构进行大胆改革,理清法人组织中的关系,并且创新改革企业组织结构。由于烟草企业属于国家投资的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受到政府层面的管理,在市场经济中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竞争,但是因企业性质致使管理者缺乏盈亏管理意识。为此,我国要强化对国企的改革,在国企内部管理中进一步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引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对企业经营和发展负责,进而促进烟草企业的健康发展。

4.持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需要持续改进提升,特别是在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这就更要持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持续增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要围绕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已经发生的案例加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强化烟草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认识到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性以及不懂法对于企业发展的负面效应,进而逐步提升全员的风险控制意识。一方面,企业内部要建立风险控制部门,选择专业知识与能力兼备的人员任职,参与到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之中;另一方面,在风险管理控制中要有重点,全面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风险的环节;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要强化监督管理,避免个人舞弊行为导致企业陷入风险之中。同时,在风险管控之中还应做到轻重缓急,将重大法律风险作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对象建立法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和外部法律变化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动态监控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对新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补充、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相应地对法律风险清单进行年度更新,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常杰化、持续化。

(二)烟草企业的应对措施

1.依法进行企业管理

任何企业在内部管理中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烟草企业同样不例外,需要在遵守国家烟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首先,企业管理者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法律法规学习,明确与烟草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其次,将与烟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将之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从上到下形成完善依法管理环境。endprint

2.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就市场经济的本质而言是法治经济。新常态下,任何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不论遇到任何困难或者遭遇了什么变化,均需要在强化企业法律法规建设、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规范经营、依法经营以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发展活动处于合法的状态下开展,进而带动企业的监控发展。就烟草企业而言,要转变国企传统管理意识,强化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包括《企业生产法》《合同法》《烟草专卖法》《劳动合同保护法》《公司法》等以及法律风险相关知识的学习,以逐步提升企业内部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进入到法治化管理轨道之上。同时,在企业内部要加大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观念的宣传,以最大程度提升企业全员的法律意识,使之参与到企业法治化建设之中,不仅个人做到守法、懂法、用法,而且要带动其他人员参与到法律学习之中,自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维护烟草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合法化。此外,抓好新修订《烟草专卖法》的学习和贯彻,始终把《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深入学习信访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组织学习好《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规条例,引导员工群众依法按程序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对烟草企业来说,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有利于科学决策、合规决策,从而规避法律风险。要积极推进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将涉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出台、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例如,烟草企业在制定重大的生产或销售决策时,應组织内部部门人员就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探讨,以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还可以聘请法律专家就该决策进行专业性的判断并进一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最大程度规避法律风险,做到决策落实之前先问法,法律禁止的坚决不予通过,避免因决策人员的不懂法或法律知识不全面导致的失误。同时,烟草企业监督机构或人员要对企业的决策加以审核,尤其是对于决策人员要强化监督管理,避免个人权力独大以及明知错误不反对不制止现象的发生。

此外,持续完善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烟草企业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具体说,就是要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需在企业内部考核时加大法治建设的考核比重,综合企业领导考核、管理层人员考核、企业经营考核等以科学合理、简单易行、重视实效的原则尽可能地对各项考核项目加以量化,以确定最终的考核指标。在指标的确定中要注意不可量化的指标要尽可能地排除,但是对于必须要参与考核的指标要尽可能地排除个人主观性判断,进而得出最具客观性的考核结果。在考核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除了既定的指标考核之外,还可加入党员干部述职、党员干部或管理者的示范作用等,尤其要注重日常工作行为的考核,以起到常规化考核的目的。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理念,切实提高规范管理的能力、自我约束的能力和依法治企业的能力。

综上所述,烟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新常态下如何强化烟草企业法治化建设对于烟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执法机关要强化自身执法能力建设;另一方面,烟草企业要意识到法治化建设对于企业管理与发展的重要性并落实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东安]endprint

猜你喜欢

法治建设烟草企业新常态
烟草商业企业定点采购优化探讨
以“五个常态化”为核心的供电所法治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法治建设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