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及重大任务分析
2017-09-18李俏
李俏
[提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全面梳理当前呼伦贝尔市小康社会建设总体情况,本文以国家统计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呼伦贝尔市实际情况选取其35个使用指标中的21个,对小康社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同时结合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关键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重大任务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按照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小康社会”要求,早在1991年国家统计局确定了关于小康社会标准的16个基本检测值,之后又将这16个指标逐步扩充,形成较为完备的监测指标体系。民族地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区域和重中之重。本文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为例,分析当前小康社会建设情况,并对“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进行预测,分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预测
(一)GDP及人均GDP。2010年呼伦贝尔市完成GDP932亿元,若实现小康社会翻番目标需完成1,864亿元,按照“十三五”期间7.5%的年均增速测算,2018年全市GDP将达到2,000亿元左右,提前完成任务。人均GDP指标目标值为57,000元,2014年已经完成56,763元,按照目前增长势头,2015年人均GDP将超过60,000元,超过57,000元的目标值,“十三五”期间伴随着经济增长,人均GDP将会继续增加。
(二)城镇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城镇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5,641元,按照年均8%的增速,2017年可以完成31,803元,从而实现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三)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80元,按照9%的年均增速,2016年完成13,008元,从而实现较2010年翻一翻的目标。
(四)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4年,呼伦贝尔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7.21%(2010年不变价)。2000~2014年呼伦贝尔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由2010年的45.2%下降到2014年的37.21%。这反映出过去的十几年里呼伦贝尔市经济增长主要是靠第二产业拉动,第三产业是发展的短板,同时未来发展也大有空间。2015年全年第三产业的增速达到8.6%,是近十年来第三产业增速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的增速。初步预计“十三五”期间第三产业的增速将维持在8.3%左右,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设定目标。
(五)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呼伦贝尔市属于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近十年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由54.14%持续降低到24.29%,预计在“十三五”末期将达到30%左右。
(六)工业劳动生产率。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设定工业劳动生产率指标需达到12万元/人,2008年呼伦贝尔市工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8.9万元/人,首次超过设定目标,2014年劳动生产率达到41.1万元/人,随着产业升级、新技术的采用以及人员素质的提高,工业劳动生产率会继续提高。
(七)互联网普及率。2010年,全市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25.92%,2014年普及率达到55.57%,完成目标任务。规划2017年底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宽带覆盖率分别达到96%和70%,预计互联网普及率将继续快速提高。
(八)城镇人口比重。内蒙古东部盟市城镇化一直比较高,2000年全市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2.12%,超过60%的目标值,2014年比重则达到70.26%,随着“十三五”期间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市城镇人口比重进一步提升。
(九)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2010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实现157.04亿元,首次超过150亿元的目标值,“十二五”时期,随着政府对民生社会事业支出力度的不断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也逐年增加,“十三五”期间,该类支出也会继续增加。
(十)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2000~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一直大于5%的目标值,预计“十三五”时期将继续维持这一态势。
(十一)失业率。2010年,呼伦贝尔市失业率为4.1%,2012年以来,一直控制在4%以内,“十三五”期间预计仍可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
(十二)恩格尔系数。2000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持续下降,并一直保持在小康社会设定的目标值以内,“十三五”期间态势将会继续保持。
(十三)城乡居民收入比。“十三五”期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年增长8%,农村牧区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年均增长9%,城乡收入比预计会逐步缩小,但仍将保持在设定区间内。
(十四)平均预期寿命。2000~2010年,呼倫贝尔市居民平均寿命由70.2岁增加到72岁,年均增长0.18岁。目前,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74.8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同期呼伦贝尔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只有72岁,仍有很大上升空间。“十二五”期间,全市平均预期寿命年均增长0.36岁,预计“十三五”期间仍将延续这一趋势,达到小康社会设定目标。
(十五)平均受教育年限。2014年,呼伦贝尔市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62年,超过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设定的目标值10.5年,“十三五”时期随着整体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还会有所增长。
(十六)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2000~2010年,呼伦贝尔市每万人拥有律师数有0.72人增长到1.09人,年均增长率为4.23%;随着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2010~2014年年均增长率提高到12.5%。“十三五”期间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预计到2020年可达到每万人拥有2.3个律师的目标值。endprint
(十七)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从2000年至2014年,呼伦贝尔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都在2人以上,“十三五”时期仍将维持这一态势。
(十八)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该指标指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政策规定应参加人口的比重该指标与国家政策直接相关,“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力度,呼伦贝尔市覆盖率由2010年的27.68%提高到2014年的72.05%。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十三五”时期国家将会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率,预计覆盖率指标将会随同自治区同步完成。
(十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14年,呼伦贝尔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5.49%,在“十三五”时期将农村自来水入户率提高到69%。随着生态移民工作的推进,预计全市农村自来水的普及率将大为提高,有望超过80%的目标值。
(二十)单位GDP能耗。为完成国家减排任务,自治区每年都要平均考核各盟市GDP能耗下降指标。“十三五”期间,呼伦贝尔市将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逐年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
(二十一)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2014年,呼伦贝尔市所在地、城关镇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33.1平方米,建制镇人均面积已经达到25.06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城镇化建设将不断加快,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将不断地改善城镇、农村牧区居民的居住条件,预计该指标可以完成。
总的来看,在21项小康监测指标中,GDP、城镇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牧区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主要指标可以提前达到设定目标;大部分增长类指标可以在“十三五”末期达到设定目标,只有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三项指标完成难度较大,虽然这两项指标并不属于民生类指标,不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平衡,因此未来五年呼伦贝尔市要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发力,同时继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购买力。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呼伦贝尔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应充分考虑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任务:
(一)大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大力促进万众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创新,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质量品牌建设,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有序竞争市场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互联网+”农牧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工业,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着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民生及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
(二)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创新公共服务政府供给方式。在养老、住房等方面着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强普通高中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教育,高度关注特殊教育。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放力度,增加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广电体育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公共体育事业,推进广播电视现代化建设。
(四)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创业就业工程,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训计划,鼓励大学生创业,扶持农林牧垦区劳动者就地创业,支持少数民族、妇女和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力量,设立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探索创立创业创新引导资金。
(五)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以收缩转移、集中开发、集约发展为理念,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各旗县建设新型农牧林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区域经济优势互補,城镇乡村互为支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强化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各旗市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错位发展,完善县域经济保障机制,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建立健全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新兴产业,有序推进资源产业向下游延伸。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Z].人民出版社,2016.
[2]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6-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解释材料[Z].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3]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重大专题研究编写组.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重大专题研究[M].中国市场出版社,201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