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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纯洁性建设路径探索

2017-09-16张庆林黄志国

文教资料 2017年17期
关键词:实践路径中国共产党

张庆林+黄志国

摘 要: 纯洁性建设是党的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现实意义。文章梳理了当前党的纯洁性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从建设社会思想大环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外监督实效、严格执行法纪、发挥国家引领导向作用五个方面探索了持续开展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纯洁性建设 实践路径

一、党的纯洁性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纯洁性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的内在追求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三个先锋队”的阶级本质,为党的先进性建设指明了方向。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深刻认识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纯洁性是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失去纯洁性,先进性就无从谈起。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是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途径。

(二)纯洁性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中国人民在中国革命长期实践中的历史选择。带领人民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在价值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的影响下,极少数党员背离先进性的阶级本质,影响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纯洁性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响应人民期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

二、当前党的纯洁性建设成效梳理

(一)纯洁性建设常态化意识初步形成

在党建过程中,极少数党员容易产生一些认识误区,认为党建是阶段性活动。十八大以来,党的纯洁性建设从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全面展开,持续推进。目前,党先后开展了三大教育活动。第一次是2013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是2014年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第三次是2016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当前,纯洁性建设常态化达成社会共识。

(二)党员在思想上“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通过纯洁性建设,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增强,能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正确认识、服从和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在党的周围,听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威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风问题增幅逐渐下降,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据统计,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年底,全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人数共7000多人;2014年处分人数共2万多人,同比增长超过200%;2015年处分3万多人,同比增长超过40%;2016年处分4万多人,同比增长25%①。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四风问题增幅呈逐年下降趋势。通过作风建设,党员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一是求真务实之风日盛。党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增强,兢兢业业干工作,实实在在谋发展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勤政亲民之风日盛。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得到很好的践行,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广大群众对党员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艰苦朴素之风日盛。党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公款吃喝等铺张浪费现象得到遏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四是改革创新之风日盛。广大党员对开展创新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能深刻认识到只有改革创新才是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创造性发展的根本途径。

(四)廉政建设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2017年1月9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2014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追赃金额86.4亿元。2016年纪检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呈下降态势,比2015年下降了17.5%,是十八大以来的首次回落,这是重拳反腐下“不敢腐”的效应体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②。

三、持續开展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实践路径探索

(一)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思想环境,夯实纯洁性建设的思想基础。

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思想环境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使它们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国家必须成为社会主义主流思想传播的坚定支撑力量,为党的纯洁性建设保驾护航。一要推动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的大众化。国家应将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和好人有好报这个中国传统的朴素价值观念相结合,扭转好人吃亏的社会功利思维惯性,强化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在人民群众中的心理认同,从而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中,扩大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的影响力,增强它们的信服力。二要宣扬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传播和践行的先进典型。国家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扬为社会主义主流社会思想的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增强社会主义思想价值观念的号召力。三要严厉约束丑恶思想的网络传播。国家必须高度重视丑恶思想传播的社会危害性,严厉约束丑恶思想传播,为社会树立科学的思想价值导向,为党的纯洁性建设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思想环境,强化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思想自信。

(二)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纯洁性建设制度化发展。endprint

1.制定新的党内法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十八大以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起点。2013年5月,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配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首次发布。2013年11月,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是我党历史上首个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2014年7月中央组织部发布《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2014年7月中央办公厅下发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2015年5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布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9月22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2016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7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2.与时俱进,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

从2012年7月到2014年11月,中央分两次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由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14年11月17日,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通过对中央出台的23000多件文件进行筛查,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二者共占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③。

十八大以后到2017年五月中央先后修订了8个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个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发扬民主,打造党的纯洁性建设监督网络。

1.提高党内监督实效。

首先,要提高党员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当前,极少数党员党内监督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有三:一是不想监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愿监督,某些党员自我要求不严,开展党内监督自信不足;三是某些党员不敢监督,监督勇气不足。提高党员党内监督积极性必须抓住以下几点:一要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消除官本位思想的影響,强化党员之间虽然行政级别不同但党员主体之间互相平等的思想,为党员开展党内监督奠定思想基础。二要完善党员职业发展机制,形成党员职业发展不唯上,只唯实的用人机制,对打击报复监督人的行为开展问责,使党员在开展党内监督时没有后顾之忧。其次,要提高巡视监督工作实效。中央巡视工作先后采取了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三种形式。三种巡视方式的递进突出了问题导向,目标明确,威慑力更强,同时巡视效率更高,为实现巡视工作的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2.提高公民社会监督实效。

首先,要做好对公民实名监督的保护问题,避免公民因实名监督而受到伤害。一要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对泄露监督者隐私的行为开展问责。二要依法严厉打击被监督对象对实名监督者的报复伤害行为,为实名监督者提供坚强的国家后盾。三要对因实名监督而受到打击报复的公民进行国家救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完善匿名监督机制,解决匿名监督中的责任缺失问题。一要把握好监督的客观性原则,过滤掉子虚乌有,胡编乱造的监督材料;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借监督之名行栽赃陷害之实的诽谤行为,让诬陷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四)严格执行法纪,增强惩戒警示效应。

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首先,执法要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坚持公平正义原则要求我们在法纪的适用对象上一律平等,做到有腐必反、违纪必究,不能因违法违纪对象不同而选择性区别对待。其次,执法要坚持错罚相当原则。在适用法纪过程中,要坚持科学理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根据事情的真实情况把握好处罚尺度,使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罚当其错。当前,一些严重经济犯罪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如果在司法适用中弹性过大,就会有人因为违法成本低廉铤而走险。对巨额经济犯罪可以在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科学把握终身监禁、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的适用方式,增强法律威慑力。三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主体进行问责。问责制度能使人警钟长鸣,减少和消除工作懈怠,杜绝工作中不应发生的失误。今后,应该进一步提高问责机制的时效性,通过问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用未雨绸缪代替亡羊补牢。

(五)发挥国家在党的纯洁性建设中的引领导向作用。

部分党员在工作中战斗力不强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激励机制不完善,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动力不足;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勇气魄力不足。因此,增强党员的战斗力应该从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入手,解决增强党员战斗力的思想根源。首先,要完善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激励机制。科学的党员工作激励机制应将党员的真实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评价党员工作的基本标准,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实干者得实惠的朴素理念,抛弃平均主义的弊端,激活党员愿干事,想干事的主观能动性。其次,要完善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国家要引领社会树立科学的思想评价标杆。国家要引领社会树立正确的思想导向,增强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自信。二是要运用法律方式为党员的创新性工作保驾护航。党员在依法开展创新性工作的过程中有时会受到利益相关因素的阻碍,影响创新性工作的推进。国家应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正义,增强党员开展创新性工作的推动力。

党的纯洁性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建过程中多方着力,全面推进。我们要牢固树立纯洁性建设常态化意识,探索纯洁性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纯洁性建设制度化发展,不忘初心,永葆党的先进性。

注释:

①刘芳源.第四周通报数据分析: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处分人数的增幅逐年下降[EB/OL].http://www.ccdi.gov.cn/xwtt/201705/t20170524_99852.html.2017-05-24/2017-07-21.

②杨巨帅,余哲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览要[EB/OL].http://www.ccdi.gov.cn/yw/201701/t20170123_93279.html.2017-01-23/2017-07-21.

③程同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甘肃理论学刊,2016(6):5.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纯洁性建设的实践路径探索”(项目编号:2013SJD81000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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