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壶关县:多点着力 合作社不断攀新高
2017-09-15山西省壶关县农经中心
山西省壶关县:多点着力 合作社不断攀新高
山西省壶关县东盛合作社的花卉基地
在山西省壶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经中心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并举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全县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县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1347家,联合社有4家。入社成员13348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4%,带动非成员农户25672户,增长6.12%。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50.1%。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认证的各1家,有注册商标的9家,有直销点的2家。合作社在产业发展、品牌创建、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多点着力,引导合作社快速发展
1.着力经营活力,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一是引导合作社利用本地自然条件扩展生产领域。积极发展花卉、坚果、药材、旱地西红柿、土鸡、鹌鹑、鱼、鹿、獭兔、刺绣等特色种养加合作社,拓展沼气、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土地流转、农业生产资料提供等领域的服务。壶关县安顺绿色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4月14日,于2009年4月17日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之初,合作社成员为5户,现已登记注册100户,成员出资总额200万元,带动了壶关县店上镇及周边150户农民增收致富。合作社主要经营旱地西红柿、设施蔬菜等种植,成员种植面积200余亩,产品销往河北、河南以及山西等地。二是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领办合作社。注重发挥各类主体的优势,领办、创办了紫丹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一颗心种植专业合作社、群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合作社。三是成立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借助优越的政策扶持及产业发展环境,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组建、加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业生态建设,获取劳务收入,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促进精准脱贫,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壶关县已有23家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生力量。
2.着力创新能力,促进合作社品牌建设。一是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农”字号商标成为带动合作社产业增长、不断做大做强的“金招牌”。壶关县红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的小米进行了有机产品认证,并注册了“太行红叶”“岭底红叶”商标,同时设计了老粗布小布袋这一特色新颖的包装形式,以“合作社+农户+商标”的形式组织生产经营,很快成为了有名的小米产销基地。石坡红星桑蚕刺绣专业合作社,注册了“飞蕾”商标,合作社刺绣产品远销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以及国外市场。二是推动“农超对接”“农旅对接”等销售渠道建设,逐步打开了销路。如垚鑫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垚康鑫”旱地西红柿,村姑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糊涂蛋”,都进入了超市销售,产品进超市已逐步显现出巨大的优势。三是能人带动成为新亮点。壶关县新天地种养专业合作社,在村支书程玉珍的带领下,通过“统一流转土地、统一建设大棚、统一育苗、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贷款担保”的管理模式,流转本村土地100多亩,筹资修建春秋大棚100多栋、冬暖棚10栋,分别承包给村里9户人家,其中6户为贫困农户,村里留守在家的贫困户作为“产业工人”在合作社务工,每个大棚承包费每年2600元,其中600元作为土地流转费用支付给了农户,2000元作为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3.着力示范动力,带动合作社全面发展。壶关县建立了示范社联席会议联合评定机制,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培育新的示范社。二是实行动态监测,提升示范社建设质量,引领合作社规范发展。三是择优去劣,取消监测不合格示范社的示范社称号。2016年,通过看实地、听群众、查账簿等方式,淘汰了20家监测不合格的示范社。目前,全县有3家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社,14家县级示范社,在合作社发展中发挥了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着力支持方式,引导合作社快速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主体地位。特别是2016年全省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合作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入社成员按量化份额参与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增加扶持资金规模、扩大扶持范围,支持合作社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基地,增加仓储物流、加工冷藏等设施设备,增强自身发展实力。三是加大财务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财务核算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持续给力,推动合作社稳步发展
1.依法规范四级示范社发展。依法指导四级示范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监督四级示范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依法规范四级示范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督促四级示范社按时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督促四级示范社设立成员账户,记录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情况和盈余返还状况等。
2.依法规范合作社财务核算。鼓励合作社开展代理机构代理记账,解决合作社记账难问题。积极引导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合作社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3.进一步引导有规模、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引导合作社更好地服务合作社成员,统一技术、统一购买、统一销售,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合作社真正成为成员的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注重产品质量安全,建立自己长期稳固的消费者群体;引导合作社注册自己的商标,加强品牌建设,参加各类产品认证,参与农超对接,建立直销点等。引导全县合作社积极参与“十联百社”活动,实现抱团发展。
三、五方加力,推动合作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力合作社扶持政策。抓紧制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指导体系,明确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能力。
二是加力开展示范创建。坚持部门联合评定机制,建立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严格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提升示范社评定质量;坚持动态监测制度,择优扶持、淘汰落后,增强示范效应。
三是加力财政扶持力度。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持有、管护、经营,探索建立政策红利分享机制,增加成员财产性收益。
四是加力管理人才培养。开展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骨干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200人次以上,举办资产收益扶贫经营主体培训班。
五是加力创新经营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社组织新模式、经营新机制,有效激活生产要素,增加合作社发展活力。鼓励农民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参与“五位一体”金融扶贫,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让合作社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和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载体。
(山西省壶关县农经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