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2017-09-14许恒达
许恒达
【摘要】我国大多数的院校在进行法学教学时,还是采用了以往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注重了具体的理论知识讲解,而忽略了实践的应用,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一定要注重自己的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模式,学校也应该为教师以及学生提供良好的平台,促进法学教学能够与司法实践更好的互动以及结合。
【关键词】法学教学 司法实践 互动
法学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的质量,这要求教师一定要具备相应的司法经验以及能力,所以,高校中的法学院一定要与法律实践部门更好的合作,为教师提供一个实践平台。
一、法学教学中注重实践
从传统的法学教育来看,特别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讲解,而且对于理论的系统性以及完整性非常的重视,当然,通过理论性教学,能够使学生对于基本的原理有更深入细致的了解。而且必须要了解理论性知识,才能够更好的分析具体的法律问题。但是如果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只注重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略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这是不正确的教学方法,不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这就需要学校以及教师要特别注重法学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采取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利用案例能够促进学生良好的应用知识点,而且也能够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通过案例可以交比较抽象理论化的知识点表现得更为生动以及形象,当然也有利于学生的理解。教师也要积极的引导学生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能够有效的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当然,在具体分析案例时也可以分成各个小组进行讨论,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团结意识、分析能力。
其次,还应该重视法律实践活动。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中旁听审判,通过具体的旁听,可以使学生更好的认识到诉讼中的角色,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具体的诉讼行为,这样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法律的运用,有效的促进学生的感性认识。当然也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模拟审判,这就需要教师一定要给出恰当的案例,学生对案例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分角色进行模仿演练。在具体模仿演练过程中,学生可以承担起不同的诉讼角色,而且也能够是学生具体了解诉讼行为。可以把书中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加强和学生的实践活动,使学生亲身经历审判过程,通过进行具体的模拟,可以加深学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
二、法学教师应积极参加司法实践活动
法学教师要进行具体的实践教学,其实对教师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素养要求比较高,不仅需要教师具有比较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水平,还要求法学教师本身就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如果一个教师没有具体的实践经验,但是想让教师在具体教学中发挥好它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的技巧是不太可能的。比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引用某些案例,如果教师没有亲自的參加过实践活动,那么他对司法实务的感受就比较浅,那么在分析案例时就比较教条或者是比较主观的话,同时也不能够更好的体现出案例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但是如果教师没有出庭的经验,那么提出来的意见也没有很大的意义,所以对学生的帮助比较少。就从我国目前的大学法学教师的现状来看,虽然有很多教师兼职律师工作,但是没有具体的司法经验。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大多数的法学教师都是从比较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走出来的,而且我国大多数的高等院校都比较重视科研而轻视教学。如果教师的科研压力比较大,那么就没有时间去从事一些有关的法律工作。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我国在进行法学教育的时候只是采用比较传统的教学模式,没有注重良好的实践教学。而且教师本身就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以及技能。针对于这种情况,教师就应该积极的改变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手段,参加一些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不断的积累经验,从而能够掌握更为科学更为正确的教学手段。
首先,高等院校中的法学院可以具体设立律师事务所,在此要注意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目的并不是纯粹的为了获取利润,而是为了能够给教师以及学生提供一个具体的实践场所。所以可以尽量降低收费的标准,只要能够维持日常的开支就可以。其中的法学教师完全可以兼职律师,这样能够有效的了解社会,有效的接触整个司法的运作过程,可以加深教师的实践经验。其次,大学也可以与司法机关进行合作,确保大学教师能够更加直接的参与审判,从而提高自己的实践经验。
三、高校可以聘请司法人士到学校任教
为了能够有效的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更好的互动,高校可以聘请司法人士到学校兼职老师,对于我国的司法人生来说,他们拥有着高等学历,同时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司法技巧,所以这些司法人士到学校任教可以给学生讲授一些比较有实践意义的课程。当然也可以具体组织一些专题讲座,让更多的学生进行听讲。在此过程中学生能够学到更多的经验以及技巧。
结束语:要想有效的使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互动,相关的院校一定要想方设法为教师以及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践场所。同时,教师也要不断的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采取比较先进的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学教学。有必要的话,可以聘请专业的司法人士到学校兼职任教,或者是开展一些专题讲座,让学生以及教师能够学到更多的经验以及具体的学习技巧。只有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才能够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才能够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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