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模式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2017-09-14孟锐
孟锐
摘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垂直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应运而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办法,其特质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具有一定的契合性。在当前“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研究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融资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本文主要以众筹模式为例,研究众筹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便利,并提出中小企业更好地利用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融资的建议。
关键词:众筹模式;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一、众筹模式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一)众筹产品知识产权风险
就众筹模式国内目前的现状来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待完善,目前还没有出台比较完善的系统进行规范。由于众筹平台无法保证募资人的创意不被他人竊取,募资人只能自己提高保护意识,披露部分产品信息,不在平台上公布产品的核心细节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些投资者会要求与众筹网站签订保密协议,防止众筹失败后又失去产品的知识产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但是这样会使得投资人无法看到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创意信息,容易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这就是为什么高科技众筹项目及创意性众筹项目不具备吸引力的原因。如果做到吸引投资者又能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只有严厉惩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人,使人民群众树立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才能对这种现象有所缓解。但是从目前我国众筹平台的发展来看,想建立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很艰难。
(二)众筹模式法律地位模糊
由于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出现,我国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所以只能套用其他现行法律对众筹模式的法律地位进行定位。未经部门批准或批准的部门没有权限,通过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承诺未来给予一定金钱或实物作为回报的集资方式就是我国法律所认定的非法集资。我国的众筹融资一直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没有法律明确确定众筹模式的法律地位,所以众筹模式与非法集资只有一线之隔。我国政府部门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也在严加监管。
(三)发起人信用风险
发起人信用风险是指项目募资人在募的足够的资金之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出现,导致众筹产品失败,或募资人有意的携款潜逃。导致投资的资金受到损失。对于防范发起人信用风险,众筹平台应该尽到足够的注意。首先,众筹平台应至少对其上线项目的发起者做真实性核查,以此来保证出资人的利益和其平台自身的信用。其次,关于项目发起者在募集成功后不能兑现承诺的问题。目前通过众筹模式进行筹资的项目大多为创意类项目,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预售,项目支持者看好某种创意,通过资助的形式使其有足够的资金来将创意变为实物。但出资者和项目发起者双方没有任何实际的接触,出资者仅仅是通过在众筹平台上挂出的项目介绍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资金支持。在众筹项目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之后,一般众筹平台会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募资人。由此开始,众筹平台就不在对募资人具有监管义务,这样会导致项目开始后缺乏监督,产生极大的信用风险。
二、众筹模式下加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措施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当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比较匮乏,特别是众筹等新兴行业所涉及的产权保护急需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在平台上发布信息来寻求资金。这些信息是开放的,并且要在众筹平台上展示一段时间,中小企业由此面临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风险。因此,需要健全产权保护制度,而中小企业也应该在项目或者产品展示和产权保护之间寻找比较合适的风控平衡点。在中小企业产权的保护上,众筹平台应该加强投融资双方的产权保护意识,在信息披露上设置一定的门槛,限定敏感信息对公众开放,并建立备案机制。
(二)加大扶持力度,做到审慎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传统金融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为了应对可能的“隐形壁垒”,政府应该转变思维,加大对众筹等的扶持力度,以便其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此外,对于这些平台的监管要做到审慎监管,注意把握监管的时机和力度,不能够太早或太晚,总体上保持审慎的态度,支持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中小企业线上交易活动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交易活动、运营情况、市场销售等数据会被逐一记录。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建立中小企业的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征信体系和风险识别防范体系,使中小企业再融资更加规范化。这一征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能够和商业银行的征信系统联网,为其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提供帮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提升营运水平、注重人才培养
当前的众筹平台有很多,但是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平台规范性较差。众筹平台需要提升自身的营运水平,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项目做到尽职调查和跟踪,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此外,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要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不断发现、培养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支撑行业健康发展。
(五)注重网络安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技术层面上,注重网络安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以互联网为基础,交易的过程大多是在网上进行的,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需要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在法律层面上,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和评估监管机制
中小企业出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融资顺利的考虑会选择性地进行信息披露,而这样不完整的信息会使投资者无法全面地了解项目或者产品,投资的热情会降低,影响融资进展。因此,需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相关的评估和监管机制,注重实质性的审核,根据项目或者产品差异进行差异化的审核,同时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或者产品进行可行性、风险性评估。
结束语
综上,众筹融资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对此,本文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包括加大众筹融资的宣传力度、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众筹融资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具体方法。
参考文献:
[1]邱晗.众筹模式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5.
[2]付萍.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6.
[3]杨凌云.众筹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之探讨[J/OL].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0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