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背景下的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研究
2017-09-13杨光
杨光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动,经济发展已成为新常态,而在此背景下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朝着信息化方向发展,构建起必要的采购监管平台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助于更好地规范、约束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据此,介绍了在新常态下政府如何实现采购监督信息化发展,以期能够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关键词:新常态;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20.017
1 绪论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都更加重视信息化建设。在政府采购中,只有信息畅通无阻,政府才能顺利完成采购监管任务。信息化建设是政府采购得以蓬勃发展的前提,因此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从而才能保证采购监管过程规范有序、采购程序透明公开、采购决策科学合理,保证政府采购决策、管理得以高效运行。而要想让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实现信息化发展,就要强化政府领导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制定出详细的采购监管信息化发展过程,为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提供出管理與技术支持。
早在2007年,上海就已经对于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发展有所摸索,同时也建立起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平台。现在,上海市已经建立起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以及监督管理集合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同时依靠政府采购门户网站,为政府采购、监管提供各种高校、便捷的信息化服务,保证采购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到实情,这样也为全国性的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2 新常态背景下政府采购监管面临的境况
在新形势下,我国政府工作也必须要进行改革、创新,有效运用信息化技术,站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进入小康社会的同时,我国政府还需要从严治党,严格约束政府的各项采购招标活动,同时还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而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境遇。
2.1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政府采购制度有着新要求
随着我国政府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法律体系更为完善。法律作为治国利器,只有良法才能得到善治。法律要起到引领、导向作用,而我国也对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体系也进一步加以优化,层先后多次出台条纹对采购法进行修订,使得政府采购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同时也成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突出内容。就政府采购方面新的法律规定以及条例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在采购监管方面更加注重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保证采购节约、透明、公平,监管到位、问责明确,这也是政府采购未来的发展方向。现在,政府采购需要尽快建立起科学、合理、完善的管理机制以及内控制度,让各项新规尽快得以落实,促使我国政府采购监管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2.2 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要求政府采购监管转变管理形式
随着“法治社会”要求的提出,建设法治政府也成为当前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对政府职能转变有着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求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体系。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管理权限、程序等内容法定化,政府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担当,对于不作为、胡作非为等行为要坚决杜绝,避免出现懒政、怠政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得作出有损人民、法人、组织利益的决定;二是要强化对政府自身权利的约束,让权利关在笼子里。有政府文件指出要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对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权力要进行集中管理,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事情进行权力分配,避免权力滥用。这不需要很好地处理法定职责履行与简政放权二者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协调好简政放权与依法强化监督间的关系。例如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后取消了财政部门所具有的对代理机构认定的权力,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放任不管,而是更需要充分起到监管部门所具有的适应、能动、规范以及创新等功能,由先前的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由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与事后监管,要让该放开的权力放活到位,让该管的权力坚决管理到位,促使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这也是新常态对于政府采购监管所重点提出的要求。
2.3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守法主体面临着新的契机
强化诚信社会建设,规范公民守法记录,完善守法嘉奖体系,严惩违法失信情况,这已经成为我国人民的共同目标。在相关的诚信法律文件中也对政府采购方面的信用建设有着具体要求:第一,要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加强联动惩戒,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第二,要制定出政府采购中涉及的各类主体信用记录标准;第三,要建立起供应商不良记录,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要禁止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第四,要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第五,不断加强全国人民的监督作用,建立起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保证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2.4 新型服务采购体系的发展,为操作服务创新提供出新的发展机遇
在政府采购方面,也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就采购范围而言,政府采购正从传统的通用类货物服务朝着新型的货物服务方面转变,服务目标更加倾向于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就工作内容而言,让政府与社会资本融合起来进行采购是政府转变职能、提高采购效率、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做这些工作时都没有多少经验可供参考。就制度创新来说,我国财政部门已经和其他部门一起出台了相关的购买服务管理方法、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诸多制度。
3 新常态背景下政府采购监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3.1 新常态下政府采购监管中的新机遇、新动力
面对新常态的新型发展背景,我国政府要主动适应市场主体决定资源配置的新形势,促使社会对税款依法高效运用。随着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不断拓展,社会各界对于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升级。而自媒体的兴起与发展,对于政府采购监督也更为方便,社会参与热情持续升温。政府采购已经不再仅限于降低能耗、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层面了,同时还要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层次的价值需求。面对这样的压力,政府部门要选好着力点,主动出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有效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各种新型手段,盘活并刺激政府采购活力,为政府采购提供出更多发展机遇。endprint
3.2 新常态下政府采购监管中的新挑战、新风险
当前,政府采购已进入到阵痛期,我们要抱有一颗平常心,对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要理性对待。实际上,政府采购制度在改革初期就遭遇到很多质疑、反对的阻力。现在,我国政府采购数量、规模逐渐趋于稳定,但是因为体量不断增大,由此所引发的各类矛盾、困难也相应上升不少。政府采购在成长过程中遇到阵痛期也是必然的,因此我们要寻求良策来应对,加强监督管理过程,积极应对采购过程中的各种潜在风险。
4 新常态背景下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建设
4.1 构建起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管理体系
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是非常复杂的工程,因此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领导管理体系。首先要按照国家信息化的建设模式,建立起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信息化指导机构,对于政府采购时的信息化发展进行指导;成立起信息化建设机构,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详细实施过程进行策划;成立信息化技术研发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其次要构建起政府采购信息服务中心,给政府采购提供出信息支持。最后要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组织改造升级,调整政府采购程序,让信息得以更快流动,将信息流与物流有机统一起来,建立起横向联通、纵横一体的网络状组织结构。
4.2 制定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规划
第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目标。从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出发,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模式,科学合理地构建起政府采购信息化体系,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目标,保证政府采购活动与信息间实现无缝对接;第二,建立起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面对新常态,政府采购要想实现信息化发展,就必须要完善管理制度,所以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自身的“业务流程更短、信息流动更快、信息流和物资流相统一”原则与要求,制定出合理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方案,保证政府采购信息化得以有序开展。在具体实施信息化发展中,要立足当前的技术,不断创新,以技术发展为支撑,实现良性循环;第三,注重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不但包括基础理论技术,同时也包含装备建设等诸多内容,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因此在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中,要全面进行分析论证,做好顶层设计工作,构建出明确的发展蓝图,细化各个阶段的建设目标,协调好不同要素间的关系。
4.3 加快筹建起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系统
准确及时地获取信息,可以让政府在采购时尽可能减少迂回、避免发生对流,从而有效提高政府的采购效率。建立起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系统对于整个采购供应链的监督管理、控制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籌建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系统,首先就需要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还要构建起物质供需可视化系统,以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数据库技术为支撑,对于各种信息加以处理并汇总,从而有助于政府采购部门及时准确地获得想要的数据信息。
4.4 构建起政府采购监管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政府采购监管信息支撑体系要从信息化标准角度出发,通过运用信息技术与设施,实现自动化办公,并且对于政府采购供应链进行管理、控制。一是要有效发展物流关键性技术。物流关键技术在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过程中起着基础作用,如条形码技术可以促使对采购物质实现自动表述与描述;射频技术则能够用于物资跟踪、货架、运输工具等在非接触情况下进行数据采集与交换的情况中;而卫星定位技术由于具有全球化、实时化、连续快速、准确等特点,因此在货物运输时的定位以及调度管理中有着广泛应用。二是要努力发展认知决策类工具。在政府采购监管中,要用到很多先进的认知技术来获取大量信息,从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出决策依据,而发展认知决策工具能够准确快速对数据进行处理,实现高效采购。三是要构建起信息化网络体系,利用互联网为管理决策者提供出大量的数据资料。这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起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所有的用户都可以进入到数据库中,查阅各种数据资料,而这些数据也是永久性储存的,用户在这个平台中能够实现互动式经营。所以要坚持运用关键技术,同时立足自主研发,迅速建立起你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四是大力发展网格技术。网格技术作为第三代互联网技术,在建立起信息环境骨架技术方面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可以在现有的信息输送、处理设备基础上,对于其他软硬件进行融合,实现资源共享。
5 结论
总之,在新常态背景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极大地促进我国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透明。相信随着信息化技术应用不断深入,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必将上升到新台阶,实现新的突破。
参考文献
[1]以打造电子平台为抓手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目标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J].中国政府采购,2016,(02):18-19.
[2]李慧萍.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限制性因素[J].财经界(学术版),2011,(12):27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