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给不足的中国智慧
2017-09-13侯俊军张耀坤
侯俊军 张耀坤
[提 要] 新兴经济体的不断崛起引起了世界格局的变化,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催生了国际问题的爆发,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陷入治理困境。在建立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求模型的基础上,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给和需求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治理困境是由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导致的。中国应当在提高本国综合实力的基础上,推动旧制度改革并进行制度创新,以增加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制度供给,推动提升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效性。
[关键词] 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给;制度需求;中国智慧
[作者简介] 侯俊军: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湖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全球经济治理;张耀坤: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全球经济治理。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商品、服务、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地流动和扩散,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催生了许多国际性问题。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问题不断涌现,暴露出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众多弊端。罗伯特·基欧汉曾指出,“全球化需要有效的治理,而有效的治理并不会自动出现”。
因此,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模式、理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改革,才能使其适应全球政治经济的发展。
近三十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迅速崛起。他们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力量变得不可或缺,并不断改变着世界格局,过去金字塔形的全球治理框架正在逐渐扁平化。第二,全球治理的制度改革低效。支撑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三大平台——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IMF)、世界银行(以下简称WB),改革迟缓,且大多努力未见成效。众多替代性的区域性安排和组织层出不穷,使全球治理呈现出区域化和碎片化的特征。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框架为何需要改革?制度供给存在怎样的问题?如何改善制度供给的不足?本文将从制度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探析全球经济治理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并总结对中国的启示。
二 文献回顾
当前对全球经济治理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现象上对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改革的动因进行研究,另一类则是通过模型对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改革的机理进行剖析。
(一)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改革的动因研究
约翰·利普斯基(2009)描述了金融危机中亚洲新兴经济体的市场表现,提出亚洲新兴国家的崛起是对全球经济治理结构的重塑,这种重塑是全球经济和金融框架改革中重要的一部分。
傅瑜、杨永聪(2013)通过对全球经济治理代理组织的结构进行分析,指出新兴经济体的崛起、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全球性的经济失衡等因素使得全球经济治理陷入困境,全球经济治理框架面临转型和重构的需要。
奈瑞·伍茨(2008)指出全球经济不平等的加剧是全球治理严重失败的象征。全球经济治理已经落在了快速发展的全球化后面,为了更好管理全球经济关系而创建的国际制度日益失去效率和边缘化。WTO、IMF和WB都应当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改革。
秦亚青(2010)提出,“规则滞后”是治理失灵的基本原因,当前全球治理中的规则滞后于世界权力结构的变化、安全性质的变化、相互依存态势的变化。她还从治理观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规则难以与时俱进的原因是治理理念滞后。
卢静(2014)通过数据和案例,指出现行国际机制仍不能有效应对全球治理失灵。全球治理面临着全球治理机构代表性不足、治理机制责任错位、治理政策失灵、治理规范缺失等制度困境。
苏庆义(2016)以各种现象为例指出了全球贸易治理的制度供给和内在需求不一致的问题。
(二)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改革的机理研究
田野(2002)引进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对全球治理的制度供给和需求进行了机理分析。他以行为体数量和权力结构为指标,探究了全球治理的制度有四种供给方式,并得出霸权国的存在并非国际制度建立和维持的唯一条件;多边合作是发起、支持和加强国际制度的有效运作方式;制度建设的路径依赖特征造成了全球治理中的不同步现象三个结论。
他还以国家间交易的实质在于国家权力的让渡为出发点,指出国际制度可以降低国家间关系中的信息费用、界定权力费用和监督及惩罚费用,从而产生了国家对国际制度的需求。
裴长洪(2014)以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讨论了全球公共品的需求因素和供给因素。他指出,全球公共品的需求强弱和偏好对国际经济治理结构有很大影响,国际社会中的成员是依据各自对市场重要意义的界定以及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需要来决定自己对全球公共品的需求强弱和偏好。全球公共品的供给能力取决于经济硬实力,也取决于文化软实力。霸权国家维持国际体系稳定的“成本”大于“收益”时,就会产生放弃国际责任的思想。
可以看出,目前直接针对全球治理中的制度供给和需求的机理研究不多,且大都将供给和需求分开研究。本文是在经济学供求模型的启发下,通过构建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求分析模型,将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结合研究,以探究全球经济治理失灵的制度原因。
三 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有效供给与需求分析
全球经济治理并不是对国家经济治理边界的简单延伸。首先,全球经济治理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权威的“政府”,不存在一个确定的制度供给方,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国家通过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来决定是否进行制度供给;其次,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形式主要通过公约、协定等方式表现,并以国际经济组织为载体;最后,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不能通过强制力来执行,需求方有选择制度的权利,制度需求国同样也是通过对使用制度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从而决定是否需要某种制度,因此就会出现不被选择使用的无效供给。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给和需求的特殊性,使得全球經济治理比国家经济治理更加复杂。
治理是以制度为基础的,制度提供了各参与方相互交往和影响的一种框架。本文认为治理就是推动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断趋于均衡从而实现有序的一种过程。
(一)全球治理制度供求分析模型
奥兰·扬(Orange Young)提出了一种国际制度有效性的概念:国际机制的有效性可以从其能否成功地执行、得到服从并继续维持的角度来加以衡量,有效性是一个程度大小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全有全无的问题,只要一种制度的运作能够经受时空变换的考验,该制度就是有效的。①
在之后的研究中他又提出,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两点:第一,制度供给能否持续的满足该制度对应的需求。第二,能否保证参与国都能持续遵守且执行该制度。当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给能够满足制度需求,且各参与方都愿意参与制度时,制度是有效的。而当制度供给不能满足制度需求,且各国开始寻求替代性制度时,则证明当前的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给存在问题。
在全球治理的制度框架内,制度需求方参与制度需要让渡一定的权益,而制度供给方则可以凭借对规则制定拥有的主导权为自己赢得更高的效益,这种需求和供给匹配的过程可以看作一种市场活动。匹配成功的制度供给我们称为有效制度供给,需求方让渡的权益或供给方得到的收益可以定义为制度价格,而有效供给数量称为供给量,需求数量称为需求量,二者统称为制度数量。
制度需求函数QD=f(P)表示制度的需求量与制度价格之间的关系,当制度价格高时,愿意让渡和有能力让渡相应权益的需求方减少,从而使得制度需求减少;反之,当制度价格低时,制度需求增加。因此制度需求数量与制度价格呈反向变动关系,制度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制度供给函数QS=f(P)表示某种制度的供给量与其制度价格之間的关系,当制度价格高时,供给方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供给方更有意愿进行制度供给,从而使供给量上升;当制度价格低时,供给方的制度供给意愿下降,供给量相应的开始下降。因此制度供给数量与制度价格呈正向变动关系,制度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
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时制度供求市场达到均衡,这种状态下,所有制度需求都有相对应的制度供给满足,而供给的所有制度都恰好与需求相一致。此时全球治理是最有效的状态,任何全球问题都有相应的机制进行解决和防范,而所有的机构和协定等国际制度都是有效的,不存在无效供给,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我们可以定义这种状态为“善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制度的公共物品性质以及诸多约束,使得供给总是不足的,也就是制度供给数量永远在均衡点制度数量的左侧,而全球问题的不断涌现和难以解决,使得制度需求始终在均衡点的右侧。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供给数量还是需求数量,它们不断趋向均衡点意味着全球治理趋于优化,而背向均衡点的趋势则意味着全球治理的恶化。
(二)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需求分析
1.制度需求的内涵
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制度需求方在愿意且能够让渡一定权利的基础上对制度安排的需要。
正如罗伯特·基欧汉所言:“在世界政治中,如果没有来自协议的潜在收益……也就不会产生对于特定国际制度的需求。”②
通常当某种国际制度能够带来收益的时候,就会吸引国家参与进去。在国际社会的交往中,制度需求方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才能得到制度为其带来的收益,这种代价可能是权利的让渡、资金的缴纳,也可能是信息的公开等。当制度带来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成本时,需求方才愿意参与到这种制度中。也就是说,参与比不参与带来的收益更多时,需求方选择成为该制度的制度需求国。但是,考虑另一种情况,即当制度供给方的实力具有绝对优势时,他可能会利用强制力强迫一些国家参与到其供给的制度中去。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对被强迫国可能并没有收益,自然状态下它不会选择参与该制度。但是不参与到制度中可能面临巨大的损失和风险,这构成了该国在做决策时考虑的成本。当该国不参与制度的成本大于参与制度的成本时,它就会参与到制度中去,从而成为制度需求国。虽然看似第二种情况下制度需求国是被迫的,但事实上参与制度是一种主动的理性选择。
总之,当一个国家参与某种制度的收益大于不参与制度的收益,或参与制度的成本小于不参与制度的成本时,该国便有了制度的参与意愿,再通过让渡其预期范围和能力范围内的权利,使制度需求得到实现。
2.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需求现状
2007年12月爆发于美国并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后危机时代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全球经济增长低迷,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国际资金流动放缓。在新的国际背景下,原有制度暴露出难以解决当前面临的经济困境的问题,从而使得制度需求国对制度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制度有效性下降。
用世界GDP增长率作为衡量全球经济增长的指标,从图2可以看出,自2008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下降了2.5个百分点和2009年继续下降3.5个百分点呈现负增长之后,2010年全球经济突然回升,并在2011年后的五年间保持了经济低水平的稳定增长。后危机时代全球GDP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远低于危机前4.0%左右的增长率并难以实现突破。经济增长低迷是目前全球经济面临的最大问题,如何实现经济增长也是各国政府都面临的难题。
在贸易领域,从2011年到2014年,全球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总额增长非常缓慢,2015年甚至出现下降(如图3所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称,2016年是自2009年之后贸易和产出增长最缓慢的一年,2017年的国际贸易预计将只能增长1.8%至3.1%。
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导致全球自由贸易受损,而贸易量的增速减弱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增长。
多哈回合谈判因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度陷入僵局,其根本原因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各自利益的争取和让步之间难以达成平衡。众多区域贸易协定接连出现,也体现出WTO在扩大贸易自由化方面的局限性。同时,WTO虽然建立了稳定的多边贸易框架,但对新产生的贸易问题没有进行及时的回应,比如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物流运输等新型贸易及相关产业,都未被及时的纳入WTO的贸易安排内。这些现象反映出国际贸易自由度进一步放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需要和现有制度安排的有效性不足之间的矛盾。因此,能够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诉求,削弱贸易保护意愿,有效促进贸易开放和维护贸易公平的制度是国际贸易中的主要需求。
在金融领域,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净流入量在2008年和2009年经历了严重的滑坡,于2009年降至1.361万亿美元,是近十年的最低点。随着金融危机的结束,2009年之后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量出现回升,基本围绕2万亿美元上下波动,相当于2006年的水平。可见,在投资领域,全球资本的流动性依然没有充分活跃,现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的效果有限并有待提高。
从上述数据和分析可以看出,实现经济增长、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激发市场活力使全球经济重新焕发生机是后危机时代的主要需求,但是当前制度机制满足需求的能力显然不足,全球经济增长率始终保持低水平的稳定难以实现突破,国际贸易也未能避免战后保护主义抬头的倾向,全球资本的流动性降低,无法发挥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体制的变化等,会使原来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变得不是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因而会产生制度创新的动机和需求。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制度供给无法满足制度需求,使得各国对制度改革和新制度供给产生新的需求,造成制度需求增多。
(三)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给分析
1.制度供给的内涵
制度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制度供给方有意愿且有能力提供的制度数量。这个定义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有意愿提供;第二,有能力提供。
首先,在理性人假设下,一个国家在提供一项制度前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才有意愿进行制度供给。正如奥兰·杨认为的那样“国际制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普遍展示出公共物品的特性”,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因此制度需求国都有“搭便车”的心理而不愿主动承担制度供给的成本。然而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制度供给国在某种制度框架下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同时制度需求国需要让渡一定利益来获取使用制度的权利,从而使供给国获得比其他制度需求国更多的利益。因此,当制度给供给国得到的利益大于其提供和维持制度的成本时,该国就会有意愿去进行制度供给。
一个有意愿进行制度供给的国家要进行供给仍然面临一个问题,即他是否有能力去实现。一方面,制度供给国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整个制度体系运行和维护的成本;另一方面,制度供给国在国际社会要有强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吸引制度需求国参与到制度中来。既有资金实力又有话语实力的国家,才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制度供给。而同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两个条件的国家才能真正实现制度的供给。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球治理中,供给的制度可能面临着不被需求方选择使用或不能真正满足需求的问题,这样的供给称为无效供给。反之,能够满足需求的供给才是有效供给。
2.制度供给的现状
近年来国际格局最显著的变化是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并对全球经济、政治、環境等领域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但由于制度反映更多的是制度供给方的利益诉求,因此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制的最大受益方是供给和维护国际制度的发达国家。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现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业已界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这是全球治理机制产生合法性危机的主要来源。
国家的权势分布是国际制度的基础,当权力和实力对比发生变化的时候,国际制度也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新兴国家和七国集团实力对比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革力度不足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满足需求的能力减弱了,也就是有效性变弱。另一方面,新制度的难产也使制度供给难以增加。有效性的降低和绝对数量的增长缓慢,造成了目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给的不足。
(1)制度供给与国际经济结构不匹配
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和七国集团实力的减弱,导致当前国际权力结构发生变化。有研究指出,国际体系规则要继续发挥有效的作用,就需要反映权力变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当前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供给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来适应这种变化,导致治理有效性下降。
无论从经济总量、经济增长率、贸易还是投资的角度来看,新兴经济体的力量都已不容忽视,他们正在逐渐接近甚至超过老牌发达国家,这种力量对比的变化改变了世界格局,同时也动摇了维持现有国际治理体系的权力基础。但是,当前新兴经济体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并没有得到与自身实力相符的地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是由各会员国所缴纳的基金份额多少决定的,而份额的多少由IMF审核决定。IMF在2016年正式生效的《董事会改革修正案》中,将新兴经济体的份额提高了约6%,其中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沙特阿拉伯、墨西哥、韩国、土耳其八个国家的份额进入前二十名,总份额为20.898%,与此同时,七国集团的总份额为43.362%。新兴经济体的总份额仍不足七国集团份额的一半,而且美国依旧保留了一票否决权,主要投票权仍然主要掌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手中。世界银行在2010年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3.13个百分点的改革方案,但是仍然没有改变新兴经济体在投票权上的弱势地位。WTO自取代关贸总协定后的第一个多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而无暇改革。可见虽然一些国际组织有采取行动进行改革,但改革力度不足,新兴经济体的话语权依旧处于弱势,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2)新制度的产出短缺
随着国际形势和需求的变化,现有制度有效性下降,导致了全球经济治理困境。为了保持和增强制度有效性,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使现有制度供给者在原制度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使其更符合现实需求;二是由新制度供给者来改进原制度供给者提供的制度,或重新提供新制度来取代无效旧制度。
从上一节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制度供给者调整制度的意愿消极,虽然一些组织和机构进行了调整,但改革力度不大,达不到提高制度有效性的目的。在新制度供给方面,近年来FTA和RTA蓬勃兴起,区域贸易协定逐渐成为各国和地区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平台。根据WTO统计,截至2016年2月1日,全球向WTO通报的RTA已经达到625个,其中生效的有419个。除此之外,“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包含多成员国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出现也是对现有治理体系的挑战。而新的经济治理平台也在逐渐形成,最有代表性的是G20组织,其成立伊始就明确宗旨,在于“推动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以寻求合作并促进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后,G20将部长会议升格为首脑会议,并将会议机制化,成为全球经济金融合作的主要论坛。
众多替代性组织、平台和安排的出现,不仅反映了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制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也体现出各国对有效治理途径的强烈需求和积极探索。“碎片化”的全球经济治理趋势不断激励着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创新,但同时众多制度之间存在的重叠性可能会导致机制规则的模糊以及效应方面的降低,区域安排的增多也不利于全球化的进程,甚至会导致全球治理随着制度的碎片化而成为治理的碎片化,从而对全球治理不利。碎片化的制度是改革创新的催化劑,可以作为完善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借鉴参考和融合要素,但是碎片化的治理无法取代一个权威治理体系维持全球秩序稳定的作用,因此改革创新是提高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唯一出路和必然选择。
就制度供给的意愿而言,新兴经济体对制度改革和供给新制度的意愿最强烈,但是话语权的缺失使他们在制度改革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就制度供给能力而言,现有制度的供给和维护者,即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是最有能力推进改革的,但是为了保护自己从制度中获取的利益不被瓜分,他们的改革意愿消极。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新制度供给不足。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来看,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不满足经济格局和发展的需求,使得其有效性下降。同时,治理体系改革的推进不尽人意,新制度的供给也难以实现,从而导致了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四)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求分析
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暴露出最显著的问题是:第一,提供的国际制度难以满足需求;第二,出现大量替代性的制度。这说明了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性不足。
假设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初期,制度供求状态如图5所示。制度供给为S,制度需求为D,均衡点为A。随着全球格局发生变化,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无法促进经济增长。对有效制度的需求日益凸显,而新问题的出现也导致制度需求增加,在图中表现为需求量由QA扩大到DC。另一方面,现有制度的有效性下降和新制度的难以供给,造成了制度的有效供给下降,从而导致制度供给量下降,在图中表现为供给量由QA缩减到SB。
从图5可以看出,SB 四 对中国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不再是“能不能”和“需要不需要”的问题,而是一种水到渠成的结果。全球治理需要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中国参与。那么中国应当怎样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呢?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全球经济治理陷入困境。这对中国来说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如果中国能够抓住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机遇,提供更多的有效制度供给,不仅能够帮助解决全球经济治理的难题,还能够使得中国获得更多的制度性话语权,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以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供给现状为基础,中国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的途径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提高国家实力,增强制度供给能力 成为制度供给国不仅需要有制度供给意愿,还要有制度供给能力,这种制度供给能力同时取决于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硬实力主要是指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硬实力的提高可以让中国在国际舞台中获得更多的关注,拥有更多发声的机会。软实力则是文化、制度、传媒等方面的实力,软实力的提高可以让中国在提供制度时更容易吸引需求国接受,减少制度“交易”中的阻力。因此,中国要同时提高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从而增强自身的制度供给能力,为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奠定好基础。 2.进一步推动旧制度的改革,增强原有制度供给的有效性 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时间较晚,错过了成为制度和规则“制定者”的机会,但是随着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不断深入和自身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我们依然可以做现有制度框架改革的“推动者”。中国应当继续提高在国际组织的参与度,增加在国际组织中任职人员的数量,提高在国际组织中占有的资金份额,不断增强议程设置和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同时,中国还应当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合作,保持与发达经济体的良好沟通,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够同时理解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因此中国要在南北交流中扮演好“桥梁”的角色,从而有利于减少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推动改革的进行。此外,中国还应该利用好G20这个治理平台,将中国五千年历史积淀的文化精髓和三十年改革开放发展的宝贵经验融入到全球经济治理当中,为一系列的重大国际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案。 3.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是中国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的一个重要框架,它不仅能够解决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重大问题,还可以促进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文化交流、民心相通,推动全球贸易治理和安全治理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诞生的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也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他们都是中国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提供的新公共产品,是对当前全球经济治理框架的一种补充。中国应当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针对需求提供更多新的公共产品,从而使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总之,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应当在提高自身综合实力的基础上,了解制度需求,推动对不适应需求的旧制度进行改革;并在现有全球治理框架内提供新的公共品,使得有效制度供给增加。推动全球治理的制度供求不断趋于均衡,为实现“善治”提供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