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有味
2017-09-12
近日于平湖玺印篆刻博物馆获见一铜灯,系汉宣帝末年所造、上林苑犬台宫中之物。其形端庄俊美,通体瓜皮绿锈,甚是可人。金石之乐不敢独享,蒙主人慨允,作此短札以记之。
此灯整体作豆状,通高二十八,盘径十六点五,底径十三点五公分。灯盘较深,中间有一尖状凸起。外壁刻铭八字,分作四行:“第二千三百六十九”,为计数铭文。灯柄作竹节状,下部有箍一道。底座外壁刻铭二十字,顺时针旋读为:“上林犬台宫铜立镫(灯),重九斤,黄龙元年,民工张世造。”
灯铭“上林”即上林苑,《三辅黄图》记载上林苑中有犬台宫:“犬台宫,在上林苑中,长安西二十八里。”其址在今咸阳市沣西附近【1】。《汉书·江充传》有“(江)充召见犬台宫”,晋灼注“上林有犬台宫,外有走狗观也”,与此灯铭文正合【2】。犬台宫之命名,概因靠近皇家蓄犬之地,所以有犬台宫、走狗观等建筑。因为“犬”与“大(太)”、“臺(台)”与“壹”字形接近,在传抄过程中容易出错,文献又有将“犬臺宫”讹作“大台宫”、“大(太)壹宫”者。如前举“(江)充召见犬台宫”下有颜师古注:“今书本犬台又作太壹字者,误也。汉无太壹宫也。”【3】又如《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坏徹城西苑中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诸宫,将“犬台”误作“大台”【4】。此灯铭既明言“上林犬台宫”,此宿讼可成定谳。
自铭“铜立镫”者,即今人所谓豆式灯,与侧面带柄的“行灯”不同。“镫”字有作“锭”字者,如“筑阳家铜小立锭”【5】。此类豆式灯又有自铭为“高镫”者,如“长安下领宫高镫”【6】。刻铭记重九斤,今测重二千三百七十九克,每斤约合二百六十四克。“黄龙”为汉宣帝刘询最后一个年号,黄龙元年为公元前四十九年。薛氏《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所录黄龙元年上林荣宫灯铭曰:“上林荣宫雁足镫,下有槃,并重六斤,黄龙元年民工李常造,第四、第二百卅。”与此灯同为黄龙元年上林苑所造。“民工张世”为物勒工名,考两汉工匠题名,多为“工某”,称“民工”者较少。陈梦家先生在《汉代铜器工官》(遗稿)中曾以为上林荣宫灯铭(遗稿误作“上林荣宫鼎”)中的“民工”为 “二月工”之误摹。由此灯观之,可证薛氏不误,且又多一条“民工”资料。笔者认为,灯铭中的民工是相对于官工而言,私营作坊的工匠称为“民工”,官府手工作业者称为“官工”。陈直先生在《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中指出,上林荣宫灯铭中的民工李常“盖系自由职业的铜工,官府工人不敷时,由官府亦可调民工来帮忙。” 【7】灯铭中的张世和李常,原本是私营作坊的民工,或是因为黄龙元年造作这一大批(总数达两千三百六十九以上)铜器的需要,被工官征调从事铜器的生产。
《汉书·宣帝纪》末班固赞曰:“孝宣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8】以此灯制作之精,编号之钜,可知班氏所言不虚。
【1】 陈直:《三辅黄图校注》,第69-70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 班固:《汉书》,第2176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3】 同上
【4】 班固:《汉书》,第4162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5】 容庚:《秦汉金文录》,第349、375页,中华书局2012年版
【6】 第310-312、371页
【7】 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219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
【8】 班固:《汉书》,第275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