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形、神共同点
2017-09-11王青璘
王青璘
【摘 要】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同是视觉造型艺术,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中国古典舞的表现形式是舞者的肢体,而书法的表现形式是笔墨勾勒出的线条,但两者都蕴含着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和文化,其“形态”、“神韵”皆相应相通。通过对两者相通的文化精神内涵、共通特点的探讨,再到“舞”与“书”相结合的舞蹈代表作品的分析,逐步解析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形、神共通之处,以揭示中国古代美学理论对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古典舞;书法;传统审美;艺术特征;形态;神韵
中图分类号:J7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4-0151-03
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是中国文化的典型表达方式,最具中国元素和中国特色。二者同是视觉造型艺术,虽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表达的情感、思想以及美学意蕴却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中国古典舞的表现形式是以舞者的身体律动构建其肢体语言、诉说情感,情牵观者,让观者在审美中感受舞者的心路历程,在感动中感受中国古典舞之含蓄美。书法的表现形式则是以笔的提按顿挫、墨的浓淡枯润、线条的使转灵动表达书法家的内心情感和审美意趣,让观者在欣赏作品中陶冶心灵,沉醉于高古、深沉或飘逸、洒脱的书法美学意境。从审美视角看,中国古典舞是动态表达、动态欣赏、动态感受,引领观者走入舞者的心灵情境。书法则是动态表达、静态欣赏、静态感受,激发观者的心灵共鸣。二者都蕴含着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民族精神,是外化于形的“形态”和内化于心的“神韵”。
一、 中国古典舞与书法之形——线条艺术之特性
线条是美学表达中的基本要素,是视觉造型艺术的表现形式,无论是西方美学还是东方美学,无论是人体视觉艺术还是自然风光描绘,无论是运动的还是静态的,都离不开线条的构建和描述。从敦煌飞天舞女壁画到吴道子笔下的唐代仕女图,从中国山水白描到书法诸体,无不以线条作为最鲜明的美学表达方式。飞天壁画是中国古典舞对中国文化、中国审美的静态表现,翩翩而起的中国古典舞则是对中国文化和中国审美的动态演绎。中国书法则通过线条的长短粗细、轻重缓急等变化表达书法家的艺术追求和审美情趣。可见,中国古典舞和中国书法都是典型的线条艺术,通过线条变化表情达意。
舞蹈的线条可从两方面理解:其一,就纯粹线条构成而言,以线条为主要造型手段,如舞姿造型以及舞台调度的路线。其二,就内部结构而言,舞蹈遵循运动路线、气息和韵律之线。书法通过线条表现笔画长短粗细、直曲轻重、浓淡枯润、方圆相济、长短相随等变化尽显书法之美,可谓变化丰富,美不胜收。线条自身的起与收、枯与润、直与曲,方与圆、长与短,笔画与笔画线条之间的交触、相对、相背、呼应、对应等变化,与中国古典舞中通过气息长短、提、沉、俯、仰、收、放所表达的身体语言,可谓“同出而异名”。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相通的“线条艺术”之特性可体现在两个方面。
1.书法笔画粗细、线条长短与舞姿力度。书法建立在汉字造型上。汉字最早发现于甲骨文,起源于篆书,是一种象形文字,逐渐通过象形、形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等方式完善了汉字的创造。而书法则通过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一脉相承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线条的对汉字的表达,构建、发展并丰富了中国书法的美学形态,其本质上就是丰富了书法线条艺术表现形式。从局部看,不同的书体线条,笔画之长短粗细各异、表现的情感不同;从整体看,书法的谋篇布局、行气不同,表现的气势、格局不一样。因而,笔画线条是书法艺术语言构成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元素。在书写中,使用软硬不同的毛笔、运笔的轻重缓急决定着笔画的圆融瘦劲、方圆粗细,身体的提腰运气和转腕捻指、提按顿挫等变化,最能反映出笔势的力道:或厚重如山、或轻盈似燕、或沉着圆浑、或隽永飘逸,缓则古涩持重,急则使转生风。“颜筋柳骨”、“狂张醉素”即是历史上书家性格、情感的真实写照。
舞蹈中,舞姿的力度,渗透在一招一式、辗转腾挪之间;舞蹈的整体美度,体现在身形以及位移形成的线条变化之中。同样,古典舞舞姿体现为四个字是:圆、曲、拧、倾,这些上半身的变化,是区别于芭蕾的最显著特征,这四个元素都是以腰为轴心进行的运动,其中“拧”在古典舞身韵中运用得最多,如卧云;“倾”是以髋关节为限,躯干往前、旁、后做屈伸、伸躺等动作,如探海、踹燕。综上,古典舞对于背部肌肉与主力腿关节与肌肉素质的要求尤其严格,重心的转换需压在各个关节上,需保证身体重心的稳定性,脚下才不会飘忽无根,才能使舞姿变换扎实而流畅,这与书法中的中锋行笔之原则同理。
2.運锋藏露、方圆相济与运动规律。方圆,本是几何学的概念,在书法中主要用于对用笔效果的描述。运锋露则方、藏则圆。具体来讲,在毛笔书写过程中因入笔和行笔的不同而形成方笔和圆笔。入笔直接切入落笔、侧锋行笔则方;入笔逆锋、中锋行笔则圆。在一件作品中有方笔字和圆笔字之分,在一个字中有方笔和圆笔相融,所谓方中有圆、园中有方。“方者参之以圆,圆者参之以方,斯为妙矣。然而方圆曲直,不可显露,直须涵泳,一出于自然。”(姜夔《续书谱》)方笔,锋芒外露,骨力外显,表现出峻朗和犷猂之美,即所谓“方以取劲”。圆笔,则抱骨藏筋,含蓄而圆润,故表现出温润婉转和飘逸流动之美,即所谓“圆以取妍”。因此,为了体现书法的美,往往遵循方圆兼济的法则,体现中国阴阳平衡的传统哲学思想。即在单体字的书写中,兼顾方笔和圆笔的相融相间。《变通异诀》上说:“方以圆成,圆由方得。舍方求圆,则骨气莫全;舍圆求方,则神气不润。方不变,谓之斗,圆不变,谓之环,书之病也。”方圆笔兼顾的效果即是“方中见圆,圆中见方”。这种对于方、圆的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深深影响着中国文化的表达方式,指引了书法和舞蹈艺术的发展形态。
中国古典舞典型的动作特征为“拧、倾、圆、曲,形、神、劲、律”[1],即通过腰部运动的变化表现各种不同姿态,并形成动律,从而展现了古典舞的内敛含蓄、典雅大方、飘逸大气之美。犹如书法家因运笔和行笔的不同而形成了方笔和圆笔。书写书法时,藏、露对应着逆与顺。书法中的逆锋行笔(包括回锋收笔),就是笔势通过“欲右先左,欲左先右”的反向动作掩盖笔锋,线条沉稳而含蓄。藏锋逆入,正锋运行,符合儒家“君子藏器”的人格标准及“中和”的审美观;露锋的运用,将锋芒尽显,不事修饰雕琢,落落大方。中国古典舞的“一切从反面做起”之说,跟书法书写是一个道理,即通过“逢冲必靠、逢左必右、逢开必合、逢沉必提、逢前必后”的运动规律,构建出古典舞独特的审美意趣。无论是一气呵成、顺水推舟的顺势,还是相反相承的逆向动势,充分表达了中国古典舞“圆游”意境的精奥之处[1]。endprint
舞蹈是身体姿态不断运动变化的一种动态过程,其真正的生命力在于身体姿态运动的连贯性。“游龙飞凤”、“行云流水”、“婉转低回”、“辗转腾挪”等词语比喻和形容中国古典舞最为贴切[2]。而在众多的溢美、赞叹之词中,无一不包含着“圆”的空间美和“游”的流动美这两个特征。“圆”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基于中国哲学思想和中国文化特征所形成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审美思想。因此,中国古典舞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特征——“圆”的影响而产生发展的,“圆”起到对中国古典舞的指引、导向作用,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和古典风格特色[3]。
二、中国古典舞与书法之神——虚实结合之意象
舞蹈与书法作品都离不开神韵二字。古人说,神韵是“无迹可求,透彻玲珑,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严羽的《沧浪诗话·诗辨》)其意指的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神韵,是指人们对所观察的对象表现出的形态、神态等美学意蕴的高度评价,它是观察者心灵共鸣的传播信息,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客观所在,也正是有了“神韻”,才有了审美的最高境界。神韵也是指诗文书画舞蹈等艺术作品的风格韵味,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境界,是一种极其精妙的审美感受,体现出一种清新、自然的本质和本色美,是真、善、美的综合体,其美学特征是自然传神,韵味无穷。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线条造型艺术,是通过对汉字的表达,展现意象之美。书法通过方圆笔法相融相交、笔画线条的长短粗细曲直、墨色的浓淡枯润、作品的章法结构、书法字体等变化,表现书法作品的风格、意境、情感的不同,从而表达出如动态美、静态美、阳刚美、阴柔美、用笔美、结构美、章法美、意境美等彰显“神韵”的美学思想。神韵,是书法艺术表达出的精髓,是书法家的终身不息的最高追求。艺术的意境,又因人、因地、因情、因景的不同,产生的神韵不一样。书法传神有境界,舞蹈境界动心灵,“神韵”是关键。
相比于西方崇尚“天人二元”的现实主义艺术创作,中国的传统艺术强调更多的是对内在生命意蕴的表达,而不在于艺术作品对客观事物模仿再现的忠实与可信。所注重的不仅是形似,更是神似,从而达到“形神兼备”。其描绘的不仅是客观事物的“形”,更为重要的是以“神”领“形”、借“形”传“神”,从而达到“形”与“神”融为一体,“形”与“神”和谐统一,实则是人与自然的合一,其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也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所流传下来的思想体系,并以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舞蹈来源于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而在中国这一传统思想的引导下,中国古典舞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实在的舞姿形态、力量动势,更重要的是对精神韵致即所谓神韵的表达,神韵赋予形态以生命的张力,也只有形神兼备,虚实相生才能达到天人合一、气韵畅达的艺术境界。《扇舞丹青》这一舞蹈作品,借助书法用笔的特点,舞者利用绸扇作为道具,以身体的舞动表现描绘丹青的情境,充分体现了中国古典舞与书法的形神相通。舞者的肢体运动所表现的心灵境界,把舞蹈的力度变化、动作柔美和书法的行云流水、轻重缓急表现得淋漓尽致。通过舞者的强烈的表现力,彰显的不仅仅是古典舞本身的身韵美,还表现出中国书法的内涵与张力美。
三、结语
书法境界是一种发乎情而止乎书的情感表达,它是书法家在书写时,对社会、伦理、哲学、美学、艺术、情感以及个性等精神和思想的集中体现。中国古典舞则是将内心的情感化为外在的舞动,同时又以“理”节“情”,正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形”是书法艺术与中国古典舞等造型艺术最基本的艺术特征。没有“形”作为艺术表现和传达的媒介,艺术就无从表达和传递。书法艺术和中国古典舞同属中国文化的表现形式,其形神兼备,形神互为表里,虚实结合,通过“实的形”承载“虚的神”,而有了“虚的神”才能促进“实的形”形象与生动。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两者都蕴含着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因此,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决定着中国的审美理念,而审美理念,决定着艺术的精神追求,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书法和古典舞的审美意趣和追求,使得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追求同本共源,一脉相承。
参考文献:
[1]李菁.“云肩转腰”与中国古典舞[J].艺术评论,2011(12).
[2]曾湘玲.中国古典舞身韵的审美特质[J].艺海,2014(10).
[3]林碧映.浅谈中国古典舞的神韵美[J].大舞台,201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