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2017-09-10陈江明
陈江明
摘要:PPP模式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务的模式。PPP模式在当前的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但终究是发展中的问题,PPP模式将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为未来发展主流模式。面对智慧城市的基础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压力,采用PPP模式可以使智慧城市快速落地并使参与各方获得相对满意的结果。
关键词:PPP模式;智慧城市建设;应用
1智慧城市建设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
智慧城市是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技术基础,以节能、高效、环保为智慧城市主体目标的未来城市形态。智慧城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以公共安全、电子政务、数字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智慧政务;以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生活。其中,智能建筑、智能家居、智能医疗、智能交通、节能减排、消防安全是我国现阶段推动智慧城市发展和相关技术创新及应用的重点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投资巨大,资金短缺成为各城市建设的瓶颈。智慧城市建设由于涉及到政府、民众、设备提供商、建设单位、运营公司等多个利益相关方,促进各方有效沟通,协调各方投入与收益配比成为难点。而且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大多具有正向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的特点,需要长期、持续地投人大量的建设资金,项目微利或需要长期的收益周期等都成为阻碍投资方进入的主要瓶颈。而PPP模式一方面以不增加政府财政负债为前提,解决了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以PPP模式下对制度设计、运营补贴、合作伙伴、绩效考评等方面的针对性设计,解决了智慧城市建设中诸多投融资、建设、运营、监管等过程的复杂问题。
2PPP模式下智慧城市的发展趋势
2.1互联网企业参与数量大幅度增加
互联网企业将会以行业应用和云计算为切入点,通过开放的合作模式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同时,国家层面将通过财政改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作为项目发起人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呈现合作大于竞争的特点,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多层面和多领域问题,需要生态系统中的各类厂商共同合作,尤其在通信端口要展示开放性的姿态才能做好智慧城市,通过建设模式的创新促进生态系统的衍变。
2.2信息安全将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重点
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信息资源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建设的成效将会直接影响智慧城市的体现。而信息安全作为辅助支撑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如何建设信息安全综合监控平台,如何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将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重点。政府方面应该着力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继续深化在网络基础设施及信息资源方面的安全防护;企业方面应该加强产业合作,形成合力,推动中国安全信息产业的发展。
2.3建立智慧城市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以模式创新促进融资担保从政府信用向项目转变,吸引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社会基金、发行企业债及项目收益债等形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拓展项目资金来源,提高资金流的稳定性。提高智慧城市专业化运营水平,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运营,发挥社会资源在项目管理、资金周转、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智慧城市项目长效化运营机制。完善PPP项目第三方评价机制,降低项目运营风险。聚焦智慧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合约制定等关键环节,引入第三方考评机构,定期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价格预案,确保利润率处于合理空间。
3PPP模式在我国智慧城市建設的应用
3.1项目经济效果评价与财务测算
智慧城市项目在PPP模式下其财务评价效果如何,从财务可行性的角度应用财务分析的各种方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数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以及各项比率的因素,全面分析各个因素对某一个经济指标的影响;需要将当期的各种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在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发展变化中寻求其变动的原因,力求预测出项目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智慧城市PPP项目中,财务分析建立在项目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的基础上,财务报表是进行财务评价的主要依据,财务分析通过编制财务分析报表,计算财务指标判断项目的财务可接受性,明确项目对财务主体及投资者的价值贡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财务的效益和费用分别在经营收入和总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财务评价指标分析。
3.2绩效监测与支付
智慧城市项目在PPP模式下的绩效监管主要由两项制度完成,即绩效监控和支付机制,作为对PPP项目“物超所值”的闭环,绩效管理的原则、内容和方式也要在社会资本方采购阶段确立。绩效监测依照产出标准而实施,绩效监测主要是围绕服务的可得性进行,由政府部门提出服务的可得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可得性进行监测,最后由政府部门根据服务可得性完成状况进行支付。绩效监测一般由政府或政府委托专业第三方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在采购谈判的过程中就要约定绩效监测的制度或标准,包括监测的主体、内容、方式、频率和费用等,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支付机制也依照产出标准实施。它是PPP项目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是确保项目操作风险向服务的提供者进行成功转移的关键要素,也是PPP项目合同最重要的部分。
4结束语
智慧城市项目现阶段处于探索阶段,PPP模式下智慧城市項目基本属于“公益性”类,相关主管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此外政府应考虑允许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大型基金和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用于投资智慧城市PPP项目,放宽这些基金的投资限制,不仅能够改善智慧城市投资不足的局面,而且能够大大缓解各种基金的经营压力。PPP模式被视为一剂破解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困局的良药,应用好PPP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