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9-09邱志海
邱志海
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7.22.117
摘 要:随着深圳水务事业的快速发展,深圳水务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数量均远超历史任何时期,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给安全监督部门带来不少的压力和挑战,作者针对深圳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就今后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建议。
關键词:水务工程 安全监督 问题 对策 深圳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8(a)-0117-02
近年来,深圳水务建设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特别是《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颁布和逐步实施以来,水务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数量均远超历史。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深圳水务事业将长期处于投资强度最大,建设任务最重,监管要求最高的阶段,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尽进一步加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深圳水务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实现水务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1 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现状
目前,深圳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虽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当前仍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大规模开展水务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在不断加大。2017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52项,发现安全隐患233处,经分析,临时用电、文明施工、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部分项目重复性发生同一类隐患的情况时有发生[1]。
2 安全监管机构设立情况
深圳市水务局历来重视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也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2016年成立了建设和安全监管处,负责全局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2013年理顺了全市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督机制,全市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统一由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实现了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一体化。但是,区级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至今还没有设立区级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因此,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了全深圳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监督任务十分繁重。
3 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建设任务重,项目数量多
2017年度深圳仅治水提质工程项目就有486个(其中2016年续建项目325个),计划投资约190亿元。其中,雨污管网建设141项,投资70.0亿元;河道整治170项,投资67.1亿元;治污设施64项,投资39.4亿元;防洪排涝58项,投资8.2亿元;水源保护52项,投资5.2亿元。除治水提质工程项目外,深圳在建的项目还有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等水源工程、给水管网改造和优质引用水工程、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投资累计超过20亿元。全市水务建设项目超过210亿元[2]。而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只有14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远远无法满足大规模的水务建设需求。
3.2 项目投资强度大,工程进度要求高
2017年深圳全市水务工程投资超过210亿元,监督项目中绝大多是治水提质项目,而此类项目能否按期完成,直接影响到深圳政府能否兑现对全体市民的庄严承诺,因此工程考核较为严格。但深圳地区全年雨量充沛,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这期间许多时间段工程难以施工,特别是河道整治工程受雨洪影响较大,同时不少项目还因为征地拆迁问题,致使工程进展缓慢,此外项目还需满足国家、省、市考核及财政结算需要。这使得一些项目不得不赶工期,抢进度,这极易导致参建单位放松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从而给工程的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管带来极大的困扰。
3.3 工程施工危险源众多,经常转换为安全隐患
水务工程建设有以下主要特点:(1)投入的建设主体有“三多”,即参建单位多、工种多、分包队伍多;(2)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多,如挖掘机、碾压机、推土机、打桩机、起重机械设备、铲车、重型运输车、水泥罐车等,机械设备管理要求高;(3)危险工程多,如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洞室暗挖、脚手架和吊篮高处作业、施工围堰等;(4)现场动火作业多,如焊接、切割等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要求严格;(5)工程交叉作业多,平面、立体、机械等交叉重叠作业多,燃气、电力等地下管线与施工项目交错;(6)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多,现场路线走向多,技术要求高。以上特点决定了水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容广,难度大,要求高,危险源多而广,对安全监管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不到位,以上危险源就会转换为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风险加大。
3.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虽然大部分在建水务工程参建单位基本上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有些工程却落实不到位,存在岗位安全管理范围不清晰,职责不明确,没有相关的考核记录,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长期脱岗,未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此外,项目仅配备的一名安全员,也身兼数职,安全工作深度和连续性往往难以保证。一些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安全作业知识贫乏,甚至不顾生命危险违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对项目的安全监管存在层层衰减现象,违规作业和违规建设时有发生。
3.5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难以保证
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环境往往难以得到保证。一些施工单位常认为安全防护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而却未发现其有隐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追求工程利润最大化,在安全措施投入上存在侥幸的心里,秉着能省则省的原则,经常将工程安全措施费挤占或挪用,使其成为工程利润的重要来源。有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对措施费用的使用也未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监督过程中时常发现,有些项目经常重复性发生同一类隐患,由于监督站没有行政执法处罚权,安全监督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endprint
3.6 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不健全,监督员数量和专业配备不足
2013年以前,深圳的水务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由深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承担,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仅承担质量监督工作。2013年9月,由深圳市水务局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文确认,深圳全市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都由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但此安全监督职能却未得到编制部门的确认,未增加人员编制;且各区也未成立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2017年第一季度深圳在建水务工程495项,但监督人员才14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且监督人员专业较单一,缺乏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方面的人才。由于监督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与监督的水务工程项目数量严重不匹配,导致在监督过程中部分安全隐患未能发现和指出,甚至对一些工程安全问题判断不够专业。
3.7 工地位置偏远,监督效率不高
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的项目,除遍布全市各区各街道办外,还有部分项目远在惠州,且交通条件复杂,不少项目光来回路途花费的时间就需3~4个h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时间被压缩,精神状态被削弱,造成监督效率不高。
4 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
4.1 加强市、区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安全监督责任应遵循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分工协作等原则,要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大力推进县级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执法属性。深圳市区两级政府应加强重视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给深圳市水务工程質量监督站增加安全监督职能,增加人员编制,使其职权统一,使其人员规模与大规模水务建设规模相适应;推动各区成立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完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为深圳水务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4.2 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工程参建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推动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落脚点,督促其自行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避免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参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自觉主动抓安全生产检查。要督促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内容,并将责任传导到一线从业人员,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
4.3 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督工作
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督巡查,以河流治理工程、引调水工程、雨污管网工程等水务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务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参建单位加强对高坠、坍塌、滑坡、淹溺、触电等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雷管炸药和气瓶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
4.4 做好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周”活动,在工程现场举办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参建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可按照“分片就近、方便集中”的原则,按片区开展施工安全培训,同时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送技术服务下工地,协助有关单位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难题。
参考文献
[1] 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报[R].2017.
[2] 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深圳市治水提质2017年度建设计划[R].201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