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异形,人工智能需终极契约
2017-09-08宋颖
宋颖
《异形:契约》是一部由美国20世纪福克斯拍摄的科幻电影片,属于《异形》系列前传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作为《普罗米修斯》的续篇,该电影中不仅传承了以往系列中的太空科幻、恐怖元素,在画面、音效的处理方面更加细腻,在节奏、整体氛围的控制能力也越加成熟。
区别于亚洲影视突发性的视觉、听觉惊悚,美式影剧的恐惧更来源于内心,异形中的终极思辨更不免让人细思恐极——我们相对自己所造的物种仿生人而言,短板太多:从生理上我们难免衰老、死亡,从效率上学习、成长速度慢,判断上极易带有感情色彩,生存、适应能力更无法与机器人相比……自封万物之灵的自负不免被击垮,我们的文明是否尽显疲态,是否已经沦为寄生虫一般以依附为生?又是否真可能彻底出局?
寻求答案,或许要从契约开始破题。契约,既是本部电影的影名,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元素,还是电影中太空船船名。“契约号”一行人所接受的殖民任务让人们不禁想起人类历史上的“五月花号”。“五月花号”上的自治契约,恰是美国建国的奠基石,也是现在美国信仰自由、法律精神的源头。正是基于这种互助、自律以及公权的让渡,人们渐渐寻找到一种良好的自治系统,让人类最终能够跨越种族、文化、宗教的隔阂,进而互相交流、共同成长。
即便在人与舰体“老妈”之间,影片中也透露出相应的规则:即要冒著船体损坏危险下降至离地80公里时,需要相应授权方可为之,而下降至离地38公里时,则需要两名以上的共同授权方可为之;包括沃尔特对大卫提出的关于是否牺牲自己去救人类的问题,沃尔特也回之以“这是职责”,类似的规则在影片中多处出现,但也正是这种各司其职的契约,方能保证星际旅行的顺利与安全。
相反的是,被视为“完美”的初始仿生人大卫心中并没有平等、协商、契约的规则意识。他从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太多优越感,以至于在探寻生命起源过程中,逐渐视其他物种包括人类为附庸,他定义自己为“造物主”。在他眼中,他只是以上帝的视角,默默地看自己创造的物种之间相互厮杀,他心目中只有弱肉强食、只有创造或者毁灭,因此“有时创造,要先毁灭”成为他的口头禅,其他的物种包括人类对他而言丝毫没有订立平等契约的可能。
影息人散,现实问题的思索随之而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是否会创造出类似大卫一样最终反噬人类的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进化速度令人惊讶,出现更高级、会自主思考的人工智能也只是时间问题,相对来说人类无疑弱爆。也正因为此,霍金也提出“彻底的人工智能”或许会彻底摒弃人类的担心。
破除这种忧虑的,不能仅指望于技术层面的限制,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立法确立一种规则思维,这恰似人类关于克隆人的普遍禁止一般,最终要回归到立法层面。人工智能也是一样。从科技立法层面来说,人工智能越是高速发展,就越需要给它制定多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让人工智能产生“自我”的自主感觉;不能拥有类似于人类的心理活动;不能产生侵害人类身心的任何动机等等。
没有尖牙利爪,并非庞然大物,弱小的人类从野兽的包围中逐渐走向食物链顶端,凭借的不仅仅是个人创造的意识与能力,更有着群体互帮互助、原始契约的社会结构支撑。不仅如此,人类跳出了丛林规则,跨越食物链的低级追求,致力于让各种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不断发展,万物之灵方才实至名归。
更为重要的,人类的自省、自律,让他们懂得不能以贪婪的毁灭者形象接管地球,而应致力于保护这个星球的物种多样性,致力于让这个星球更加美好,无论是能力克制也好,权力让渡也罢,或许可以说是人类与这个星球的最佳契约。同样,这种契约规则,也应该可以成为破解人工智能忧虑的必要路径。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