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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美学视角下《不可儿戏》译本对比分析

2017-09-06陈玲军

校园英语·上旬 2017年9期
关键词:接受美学受众

陈玲军

【摘要】本文試图利用接受美学理论研究分析戏剧翻译,主要以王尔德《不可儿戏》戏剧翻译译本来分析该理论对戏剧翻译的实用性。在众多译本中,只有余光中的译本被搬上舞台获得成功。对比分析不同译本,从中可以总结出余光中译本成功在于取得较好的受众效果。

【关键词】接受美学 《不可儿戏》 受众

一、引言

王尔德是英国著名剧作家、诗人、散文家,其代表作《不可儿戏》影响巨大。中国翻译此剧本的有钱之德、张理强、张南峰、余光中等,而余光中的译作反响强烈,并大获成功。

本文以《不可儿戏》不同译本为例,将接受美学理论中“读者”的概念带进戏剧翻译,来研究不同的受众如何影响戏剧翻译策略和方法。受众不同,“期待视野”也就不一样,很多纯粹的文学研究者目的是探查中国文化,相反,剧院受众大部分是为娱乐而去。所以,应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需要,翻译家们应该采取对应的翻译策略及方法,不能一概而论。余光中和其他几个译者在处理原文中的语言特色、文内信息和特色词方法不同,所以在舞台演出时达到的受众效果也不同。

二、接受美学理论

接受美学在上世纪60年代以姚斯和伊瑟尔为代表出现。它强调读者中心地位,文学作品犹如乐谱只有依靠读者“演奏”才能变成为动听的音乐。文本未经阅读,有许多“意义空白”,只有被读者阅读并参与思考才能对其意义内容有新的补充。原著作家和后来的读者才是作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以此看来,作品是否能被读者接受是关键所在。

接受美学独特切入角度为翻译研究带来了新的启示。“对翻译来说,译本只是一个单独的文学文本。译文本身没有独立意义,只有当读者阅读使其意义具体化,才能彻底完成译文。译文再现过程就是译文读者的接收过程。”由此看来,在翻译时要综合考虑读者的审美以及接受度,因为翻译最终是要让读者接受。同样,翻译理论家奈达也认为“判断译作正确与否,译文服务对象是其衡量标准,这取决于普通读者能在何种程度上正确地理解译文。”

三、接受美学视野下的戏剧翻译

戏剧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舞台上当众表演故事的一种综合艺术。情节变化完全取决于演员的动作和对白,这就决定了戏剧语言的性格化,要能将人物语气和腔调展现出来,达到“语求肖似”。同时,通俗易懂也至关重要,这样才会便于观众理解并接受。因此,翻译戏剧要兼具文学翻译的普遍性和它本身的特殊性,不能完全套用其他文学体裁翻译标准。

刘宓庆认为翻译的审美主体就是译者。作为翻译审美主体,译者要有深厚的审美功底、审美意识和审美经验。译者又具有目的性、受动性和能动性。戏剧翻译是文学艺术、舞台表演艺术的集中表现,因此其审美主体也应包括译入语的接受者。在戏剧翻译中,译者和原文、读者和译文、观众和舞台表演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译者作为原作审美主体,要充分发挥创造力,将原作中的美学转移到译文;戏剧具有文学性和表演性,译者必须考虑作为审美主体的接受者的审美期待和接受度。

四、《不可儿戏》译本对比

1.人名和称呼的翻译。中国人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且较短;欧美人名字在前,姓氏在后多冗长。这种差异会使读者减弱对英美译著尤其是戏剧的兴趣。而大多译者仍采取音译法。在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剧中角色姓名的翻译,余光中作了大胆的中国化处理。

小说人物Bunbury,Algernon为自己方便出行杜撰的人物。余利用汉语声调变化将Bunbury译成“梁勉仁”,和“两面人”同音异形,译成了生动有趣的双关语,传达了其中特殊含义且具讽刺性,体现了王尔德幽默敏锐的语言风格。而且,余用中式名字让观众记忆深刻,缩小观众和演出距离。张南峰先生则将Bunbury音译成“奔波里”,这代表了Algernon的双重身份。对比发现,张译本不易被中国观众接受,容易造成误解,而且没将王尔德遣词造句技巧体现出来。所以从舞台表演层面看,余译本更适合表演,观众也更容易接受。

2.加注和文内翻译。在进行文学翻译时,一般会对涉及国家文化的词语、典故之类的通过加注进行解释。而剧本演出时加注的方法完全不可行,因为观众没有时间与耐心去看注解,这时候将加注内容进行文内处理是个不错的选择,既能确保演出连贯性,又能不破坏观众观剧兴趣。

Her mother is perfectly unbearable.Never met such a Gorgon...I dont really know what a Gorgon is like, but I am quite sure that Lady Bracknell is one.

余译:她的母亲真叫人吃不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母夜叉……我不知道母夜叉究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敢断定巴夫人一定就是。

张译:她的母亲让人难以忍受。从来没有碰见过这样一个帼眼婆……我尽管没有见过真正的帼眼婆,可是我敢保证布雷克耐尔太太就是一个。

脚注:帼眼婆(Gorgon),希腊神话中人物,三个蛇发女怪之一,谁看见她就会变成石头。喻指丑陋可怕的女人。

Gorgon即“蛇发女妖”,希腊神话中的怪物,貌美而头发却是一条条毒蛇。王尔德把此时杰克心目中的巴姨妈比作“蛇发女妖”,实在妙不可言。张采取音译,听众肯定反应慢,且脚注不适合舞台演出。余译本换之以汉语典故“母夜叉”,更符合中国人价值观,以达到既定舞台效果。

3.汉语四字结构的选择。关于翻译《不可儿戏》,余光中说:“小说的对话给人看,看不懂可以再看。戏剧对话是给人听,听不懂就没有二次机会。我译此书是为了读者顺眼,观众入耳,演员上口。”

戏剧翻译中适当应用四字结构,符合戏剧语言特点并提高戏剧表演性。余光中证明这些结构能体现王尔德幽默讽刺的语言特点,使观众理解剧本,迎合了脚本的双重要求—可读性和表演性。endprint

Oh! There is no use speculating on that subject. Divorces are made in heaven.

张译:嘱,在这个话题上狡辩根本毫无用处。离婚的事情天公作美。

余译:唉,不必为这个问题操心。离婚也算是天作之分。

英语谚语“Marriages are made in heaven”,汉语对应“姻缘天注定”或“天作之合”。王尔德用类似的“divorces are made in heaven”。余将其译为“天作之分”,将对亚吉能的说笑换个说法,类似“天作之合”,这种创造性翻译与原文本结构一致并强调了汉语的特点,体现了幽默讽刺的语言风格,适于阅读引人发笑。而张译为“天公作美”,有些违背常理,代表美好的结局,观众易误解,可能因为措辞不当偏离原意。

五、结语

翻譯作为一门艺术。在戏剧翻译中,如何体现原著风格和特色的关键点在于,如何从翻译中展现原文语体的特殊变化,重现其中特色的语言、形象等。综合考虑语言、文化、作品及译者风格各方面的差异。通过不同《不可儿戏》译本的对比,译者虽然注重原作艺术风格和文化差异,忠实原文,但对于读者的关注程度不同,导致了译文风格各不相同。而接受美学为文学翻译开启新窗口,透过“读者”,原作艺术风格可以通过译者的角度变化得以再现。译者是介于作者和读者中间的桥梁,两者关系必须处理得当。要了解作者、作品和读者,在了解作者创作活动的同时,了解读者阅读过程也很关键,译者要对作者和读者都负责。

参考文献:

[1]奥斯卡·王尔德.余光中,译.理想丈夫与不可儿戏—王尔德的两出喜剧[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177.

[2]陈惇,孙景尧,谢天振.Comparative Literature[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方梦之.译文如何为读者接受—从《混沌学传奇》谈起[J].上海科技翻译,1992(1).

[4]冯庆华.文体翻译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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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修订本)[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7]谭载喜.新编奈达论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 1999.

[8]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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