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结与突破:我国体育概念研究的反思
2017-09-05张俊勇黄爱峰
张俊勇+黄爱峰
摘 要:在体育作为术语引入我国后,尽管体育概念的内涵不断在丰富,外延也在不断扩展,但这一术语却并未发生变化。中国体育概念的发展属于“术语内涵变化型”。 体育的内涵提升及外延拓展态势与其术语的“沿袭”已经形成尖锐矛盾,它正是由来已久的体育概念研究“瓶颈”的原因所在,“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导致无法对体育进行实质定义 ;体育“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造成“PE”与“sport”关系混乱;“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是概念争论的根源。 “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枷锁的突破关键在于:术语新用与官方推广。
关键词:中国;体育概念;术语内含变化型;症结; 术语
中图分类号:G 80-05 文章编号:1009-783X(2017)04-0332-04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sport as a term in China, although the connotation of sport concept has been enriched and expanded, the term has not chang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in China belongs to the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sport promotion and the term "follow-suit" has formed a sharp contradiction, which results in the long-standing bottleneck in the study of sport concept, and the concept model of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can lead to the failure of substantial definition of sport. The sport concept application of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causes the confusion of PE and sport. The concept model of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is the root of concept disagreement. The key to the breakthrough of the concept model of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lies in the new use of terminology and official promotion.
Keywords: China; sport concept; term connotation variation type; crux; terminology
1 现状:体育概念发展的“术语内含变化型”属性
“体育”一词最早是在1897年引入我国并见于文字[1],日文中“体育”一词,并不是日本固有的,它来自对西欧名词的翻译。“体育”一词在中国和日本都属于舶来品,查阅相关资料得出,体育概念的内涵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日本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体育学刊》2010年第9期发表了崔颖波教授的《“寻找虚无的上位概念”并不是我国体育概念研究的症结》一文。崔颖波教授在文中提出了体育概念变迁的2种不同形式,即“术语外表变化型”和“术语内涵变化型”。所谓“术语外表变化型”是指概念的变迁是通过新旧术语的更替完成的。“术语内涵变化型”是指术语的变迁是通过内涵的变化完成的[2]。
汉语大辞典中内涵有内容的意思。术语内涵即为术语内容,也就是概念,那么通过置换可得,术语内涵变化型即是概念变化型。术语外表就是术语本身,从而得出术语外表变化型即为术语变化型。这里可将两者分别定义为:“术语内涵变化型”就是在概念的变迁过程中,术语没有随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而变化。“术语外表变化型”就是在概念变化的过程中,术语随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乔玉成教授对“体育”概念在中国的演变考证后指出,大致将其分为3个阶段:身体的教育=身体教育+运动(19世纪末—1949年);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教育=体育课+运动竞赛+身体锻炼(1949—1976年);社会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身体锻炼+体制教育+竞技运动+身体娱乐+身体文化(1976年至今)[3]。由上述可知,体育概念在中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发生变化的,其总体特征是内涵逐渐丰富,外延不断扩大;但是“体育”这一术语从未改变,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体育概念的发展属于“术语内涵变化型”。
关于日本体育概念的变迁,研究较多的当是崔颖波博士,崔颖波对大量的日文资料进行考证后指出:体育概念在日本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体育(sport),也存在教育范畴的体育(PE)。为了更好地与国际体育对接,日本将无法意译的一般意义上的体育(sport)直接音译为“スポ﹢ツ”。在日本“体育”就是“体育”,“スポ﹢ツ”就是“スポ﹢ツ”。日本的体育概念是术语外表变化型[4]。
2 癥结:“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
2.1 “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导致无法对体育进行实质定义
笛卡儿和莱布尼茨认为概念的清晰度和分明度是概念的特征,我们进行抽象思维科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是传统的形式逻辑方法即实质定义法,经过千百年的实践检验,这是一种最基本、最有效的思维方法[5]。学者们对形式逻辑的实质定义法给了很高的评价,那么给体育概念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学术界也做过很多的尝试,但都不尽如人意。现列举2个分别出版发行在教科书和核心期刊上有关体育概念的界定:1)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人身心发展的社会性文化活动[6]。2)体育是以身体培养为基本特征的身体活动[7]。这2种对体育概念的定义都运用属加种差的方法,这种定义方法要遵循4原则:1)不循环,即不能直接或间接对包括被定义概念; 2)相对称性,即定义概念要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同;3)不应存在否定判断;4)定义概念应清楚明确。从节选的教科书上和文献期刊上的2个概念来讲,其在1)、3)、4)原则的遵守上都没问题,但是在对第2)原则的遵循上笔者不敢苟同。endprint
对“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人身心发展的社会性文化活动”这一定义来说,体育是社会文化活动没错,体育中有身体运动也没错,假如这2个种、属概念处于并集的状态或许能与人们意识中的体育概念相对等;但定义中的种概念和属概念是属于交集状态,这很明显使得体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对等。比如:一个人带着耳机跑步属于体育,但它不属于社会活动;教师在给学生讲授运动训练或人体科学的知识是属于体育,但却没有进行身体运动。这个概念很明显不能反映我们现实中的体育实践。
拿“体育是以身体培养为基本特征的身体活动”来讲,首先,把体育的属概念看作是身体运动就是传统的生物体育观,忽视了体育的人文社会性,这显然不合适。其次,对其将以身体培养作为种差的证伪如下:2个人在一起走路,突然靠后的人想超越靠前的人,但是靠前的人不想被超越,这样2个人速度越来越快,你追我赶,最后跑起来。这应属于体育外延,但其直接目的只是心理原因想超过对方,其直接目的不是身体培养。另外,以攀登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成绩为主要目的的竞技体育是不是体育呢?如果不是,那它应该是什么呢?
显然,以上2种对体育概念的定义都出现了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大于定义概念的外延,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面对这样的现象,有学者开始提出这并不是体育本身的问题,而是形式逻辑的方法给体育下定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形式逻辑思维图景是导致体育概念难产的真正原因。我们对体育科学概念的研究要走向非形式逻辑思维范式[8]。针对这种观点,王健博士早期在1990年发表的体育概念研究时,对当时比较权威的3种表述进行研究。指出其3种表述大同小异,总结起来有几个部分:基本手段、目的性、有计划、有组织、是一种社会活动、受经济政治的制约并为政治服务。认为这3种定义是体育这一事物所有属性的堆砌,并非本质属性的表述。概念就是为了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这3种定义没有反映出体育的本质属性,很难将体育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可见上述3种表述有不妥之处[5],因此,走非形式逻辑的路线对体育下定义已被实践证明,并不十分可行!
那么,体育概念无法进行科学定义的根源在哪里?从发生学角度来看,1)“体育”由教育层面的身体教育的专业术语,逐渐泛化为“体育”的日常用语,在此过程中人们把学校体育、大众体育、竞技体育统统概括在“体育”这一词语中(这里的“体育”只能称为词语不能称为术语)。接着又进一步把更宽泛的社会文化领域,社会中能够锻炼身心、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的各种身体活动和项目及体育工作都归于“体育”。2)“PE”“sport”“Physical Recreation”“Physical culture”等在西方语言体系均有明确的所指和语义边界,关系也比较明确。而这些概念在被引入中国时,由于没有合适的词语对译,都被笼统地译为“体育”;因此,体育概念发展的“术语内涵变化型”屬性,让人们陷入了本质论误区,使人们认为大融合后的“体育”存在“先验的”“终极的”本质,研究者应当也有可能把握“体育”的客观存在状态,从而获得唯一合理的认识[9]。其实“PE”与“sport”是本质属性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汉语与其一一对译,出现了都用术语“体育”代表的“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然而人们为了给2个本质、属性都不同的概念找寻一个共同的属概念,就从教育到社会,从社会到文化无限扩大其上位概念,造成了体育无所不包的假象。
2.2 体育“术语内含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造成“PE”与“sport”关系混乱
“体育”这一术语引进中国百余年,其术语本身没有变化,而其所指的实践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导致不变的术语与其所指向的实践之间的矛盾。有学者试想通过将体育分为“广义体育”与“狭义体育”来解决这一矛盾,但30多年的实践证明其收获甚微。究其原因有2点。
1)除了与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休闲娱乐相关的“体育”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生活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将“体育”分为“广义体育”“狭义体育”在本质上没摆脱“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的枷锁,这样做不仅起不到规范概念的作用,反而会加深人们对体育认识的混乱程度。因为,“广义体育”与“狭义体育”在学术研究中的用法依然是“体育”,只是需要根据语境去理解“此处体育”是广义或狭义。“体育”在不同的文献或语句中所指的对象不同,难免会造成“体育”既是“这”又是“那”的混乱。
2)曹湘君在《体育概论》中提出体育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代表总称,狭义代表身体的教育,认为广义的体育是狭义的上位概念,它的下位概念是竞技体育、狭义的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3部分组成[10]。这种对体育概念体系的规范,现在看来是不正确的。“体育”的总概念应该和教育范畴的概念严格区分开来,两者不管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无交集。这里不得不再次提出崔颖波博士发表的《“寻找虚无的上位概念”并不是我国体育概念研究的症结》一文(以下简称《“寻”》文)。《“寻”》文反驳张军献博士发表的《寻找虚无上位概念——中国体育本质探索的症结》(以下简称《寻》)所提出寻找一个虚无的上位概念是我国体育本质探索的症结所在,考证了日本、美国、中国都有其一般意义上的体育和教育范畴的体育,认为《寻》文中“虚无的上位概念”就是《“寻”》文中的国内外均存在的一般意义上的体育概念,并在文中强调体育一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体育概念和教育范畴的体育概念的上位概念,而是表述2种概念的一个术语 [11]。最后点明体育一词并不是虚无的,但绝不存在一个体育的上位概念。
如图1与2所示,在20世纪60年代到21世纪初的过渡中,从“PE”和“sport”观念的颠覆看出:在欧洲的“PE”和“sport”绝不存在上位与下位的关系[12-13]。由上述可知,目前“sport”欲取代“PE”成为总概念,无论在科学的定义上,还是在内涵与外延上,都难以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不管是“广义体育”“狭义体育”还是一般意义上的体育和教育范畴的体育,其实就是国际上关于“sport”和“PE”的变形。所有认为“PE”的上位概念是“sport”的观点都被实践或理论证明是错误的。endprint
2.3 “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是概念争论的根源
“体育”一词刚引入我国被称为“体操”“运动”“游戏”“健康”“教育”和“特殊的文化现象或实践活动”等专门用语;但随着体育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关系,体育成为了大众用语,在从专业术语到大众用语的转变过程中,人们无意识地丰富了体育的内涵和扩大了体育的外延。然而其内涵与外延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体育”术语却没有发生改变,这种不变的“体育”术语与变化的体育实践之间的矛盾成为诱发体育概念之争的根源。“真义体育观”是立足于形式逻辑的严谨性,从考察不变的“体育”术语走向概念;“sport大体育观”则从唯物主义观角度考察“体育”变化的实践走向概念。“体育”从术语上是不变的,从其内涵上是变化的,即体育概念的术语内涵变化,这就构成争论的实质内容——是否承认体育概念是发展变化的。
体育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变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孙葆丽指出,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它所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变的历史,应站在更高的层次用发展的眼光研究体育概念;徐菁指出,概念只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它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大内涵、发展自身的内容[14];体育大讨论的主要发起者与参与者熊斗寅先生指出,对于体育概念不能是静态的,应该是动态的、发展的,这才符合体育的发展规律[15];易剑东指出,体育是一种发展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体育的认识是不同的,体育的内涵也不大一样。放眼看看周围的世界,体育的实践确实在发展变化着,我们要尊重客观事实[16]。
综上所述,笔者对于“真义体育观”和“sport大体育观”的观点都不甚赞同。“真义体育观”认为体育属于教育的范畴是符合客观历史的,但其完全为了遵守体育概念形式逻辑的缜密而摒弃“大体育观”。“sport大体育观”立足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方法论基础去反映我国当前体育的实践,但其认为sport作为体育的总概念包含PE有“反客为主”的嫌疑,认为不妥。1982年的“烟台会议”成为“真义体育观”与“sport大体育观”正面交锋的起点。这一争论经历了30多年的相互批判,这一大讨论过程中,双方的理论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由于研究者在思维定势、研究角度、认识方法、价值观念、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差别,以致到今天两派仍未跳出定义之争,对“体育”概念的定义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3],使得在通往寻找分界清晰的体育概念的路上越走越远。而造成这一争论的根源就在于我国体育的“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的运用模式。
3 出路:术语新用和官方推广
想要突破“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的枷锁,为体育概念更加科学化寻找出路的关键在于:术语新用和官方推广。
3.1 术语新用
体育的“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造成“PE”成为“sport”下位概念的错误认识,引起了维持30多年依然未得定论的体育概念之争,也使得学者无法用形式逻辑对体育进行实质定义。 这就需要突破“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的枷锁。
将传统“体育”划分为教育范畴的“PE”和教育范畴衍生出来的“sport”,“PE”就用词语“体育”作为术语,“sport”另寻一个词语与之对译。目前来看,找出一个与“sport”对译的词语有2种方案,一种是将“sport”意译为目前常采用的“运动”,另一种是我们应该借鉴日本将“sport”音译成汉语,可喜的是现在已经有学者将“sport”音译为“斯泡特”。建议选用后一种方案,并将“sport”音译为“思舶”,原因有3:1) “sport”与中文“思舶”谐音,将“sport”音译为“思舶”,寓意其为舶来品,我们只是暂时将其音译过来,时刻不要忘记对这一舶来品进行思考与研究。2)“运动”在漢语中是一个词性、词义比较复杂的词,容易受思维定势的影响,造成使用的混乱。例如: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这里的“运动”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式和根本属性;足球有世界第一运动的美誉,此处“运动”是名词词性,代表各种体育基本手段;下午去篮球场运动一下,此“运动”即泛指身体活动的过程等。若将“运动”作为术语,不符合术语单义性的属性特征,即“运动”与“sport”对译不是一个规范术语使用方法。3)从文化学角度分析,“运动”一词为大家所熟知,可以说是主流文化中的文化特质,其内含较为丰富,所处文化动态结构内部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性,外来文化要素想要与其融合需要遵循一定的文化转换机制和逻辑;而“思舶”作为新创的一种体育文化特质,可以作为一种体育亚文化特质,逐渐发展并融入主流文化,而形成一个专门对译“sport”的一个术语,这也是本文的主旨所在。“思舶”作为一种新兴文化特质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批判、质疑和考验之后才可能被人们所认同。日本体育将“sport”音译为“スポ﹢ツ”后在体育科学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足见此举的必要性。
3.2 官方推广
3.2.1 相关主体通力合作,高效联动
体育概念运用模式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能一意孤行,必须对新术语进行官方推广。首先,体育专家学者要清楚认识到体育“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对体育学术研究带来的滞塞,并重拾寻找科学体育概念的信心。其次,体育概念需要术语新用的紧迫性要引起有关管理部门注意。通过统筹调配,将体育概念新型运用模式注入未来体育相关教科书中,并把体育术语新用的方案及相关内容贯彻给体育教育工作者。最后,每一个体育教育工作者予以配合,落实体育新型概念的传授工作,实现体育术语新用推广的良性循环。
3.2.2 官方媒体规范使用相关术语,矫正社会舆论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传统“体育”受众涉及社会各类人群。由于每类人群所接受教育水平、知识维度的不同,加之学术界对体育概念的定义不明确,综合原因造成了人们对体育的概念认知模糊。官方媒体需规范使用相关术语,积极普及区别相关术语的知识。唯此,才能进一步增加推广的广度和深度。endprint
正如恩格斯所说,“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 [17],体育科学概念的形成和发展也必然伴随着一场“术语的革命”[18]。寻找体育的科学概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建构严谨体育概念过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4 结束语
体育概念研究是体育学科体系构建及元体育学研究的理论依据。突破“术语内涵变化型”概念运用模式的枷锁,为体育概念更加科学化寻找出路的关键在于:术语新用和官方推广,这将需要整个体育界的共同协作,从而将实现体育概念研究从“边陲地带”向“学术中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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