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行低效症结分析
2017-09-05刘变叶
摘 要: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发展创业投资是提高中小企业存活率和成功率的有效途径,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运行效率则决定了创业投资与中小企业的成败与否。从管理团队核心不明确、资金的后续追加与动态监控不到位等表象会导致创业投资项目的利润低、退出效率低和中小企业中途夭折等后果出发,分析政府的错位、越位与缺位,人才培养不到位,法律不健全等原因是造成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行低效的症结。
关键词: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低效症结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4-0013-02
创业投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创业资本的筹集过程,参与主体是创业投资家和资金提供者。第二个阶段是运用所筹集到的资金选择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过程,创业资本的投资过程主要涉及到创业投资家、投资经理和受资企业,包括对创业投资项目的选取,向受资企业的管理提供指导、咨询以及创业资本的退出等。其中,创业投资进入到受资的中小企业后的运行管理是影响创业投资资金高效退出、受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行低效的表象
创业投资在中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其运行仍不顺畅,其支持的对象中小企业也只有少部分获得成功发展。主要原因是,创业投资进入到中小企业之后的运行效率比较低,阻碍了创业投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1.管理团队核心不明确,管理混乱。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在运行过程中的主体主要是创业投资和中小企業。创业投资不但要向中小企业注入资金,更重要的是,要参与到管理薄弱的中小企业中。而我们的创业投资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进入到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普遍带有政府引导基金的影子,政府引导基金在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使得投资后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有很大的行政因素在里面。所以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参与主体就包含了政府,从而在管理上就存在着政府、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三支管理团队的整合问题。三者在风险分担、收益分配、经营策略、管理理念、控制权配置、激励相容等方面可能会产生分歧,这些分歧会在三个团队的融合过程中出现责权利不清晰、管理混乱的现象。
2.后续投资跟不上,发展断档。我国的创业投资项目近几年后续投资比例虽然有上升的趋势,但是占主导地位的仍是首轮投资。如2014年后续投资占总投资的19.9%,2015年也才上升到了22.5%,而2015年美国后续投资占总投资的82.72%。后续资金追加的前提是原有投资资本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而企业的长期发展是需要资金的持续支持的。创业投资支持的中小企业大部分处于初创期,若只有首轮资金支持,则企业在发展初期便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出现发展断档。
3.动态监控不到位,风险加剧。创业投资主要投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往往期望所进行的投资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但高回报总是和高风险相伴而行的。因此,创业投资在选择中小企业的时候,一方面要投资到那些具有高风险的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公司,另一方面还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规避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高风险。这种高风险可能会由不同的因素在不同的阶段中产生,需要实时地进行动态监控,适时规避系统性风险,分散非系统性风险。但由于风险控制与管理的机制还不健全,导致从风险识别到风险发生的概率与大小,从风险的最优化决策到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并没有按步骤实时地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剧了风险。
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行低效的后果①
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低效运行会导致创业投资的回报率较低,以IPO等高效退出的形式完结的比例比较低,达不到投资的预期效果。
1.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的利润低。创业投资的利润低于100万元的占了9.7%,而利润超过1 000万元的仅占到32.1%,不足1/3。创业投资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创业投资项目的比重比较高且近两年持续上升,2015年占到了29.9%,而且这部分项目的平均利润率低至-39.1%,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2.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退出的效率低。在创业投资的退出项目中,2015年有67.1%的项目是处于亏损状态,而退出收益率在100%以上的仅为16.9%,退出的年度平均收益率仅为13.85%。其中,通过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即上市退出的收益仅为448.03%,也就是说,平均账目回报仅为4.48倍,通过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即并购渠道退出的收益率为24.09%。而在大部分情况下的股份回购和清算退出,并没有实现收益并存在较大投资损失,收益率分别为-34.28%和-43.47%,所以,2015年的年度收益率117.7%的成绩是通过少数成功上市的退出项目来弥补的。
3.对社会的贡献有限。创业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渠道,但其低效却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关乎就业、民生和社会稳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重大作用,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也决定了创业投资的运作和管理。在一国经济体系中,中小企业的数量、创业项目的多少、对创业资本的需求程度、中小企业的治理及管理组织结构等,直接决定了创业投资市场是否有必要发展、创业资本的流向及运作模式的管理。
三、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行低效的症结
至少有三个方面导致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低效率:一是政府偏离了其应有的角色定位,导致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低效管理;二是风险管理人才、资金运作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等人才匮乏,导致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运作的发展断档;三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多头管理,运行风险增加。
1.政府的错位、越位与缺位。民间资本引入中小企业时金融环境营造角色的错位与越位,人才机制建设角色的缺位和法律环境创造角色的缺位等政府的定位偏离问题漫延到了运行阶段,导致资金运作的低效。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引导,而不是盈利,是需要用较少的资金撬动巨额的民间资金进入到中小企业进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因此,利用政府引导资金将民间资本引入到中小企业后,政府引导资金就需要适时退出。但现实是引导基金到了运行阶段仍要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势必将行政低效带入到企业。调查显示,政策环境变化是导致投资效果不理想的首要因素,且其所占比重连年上升,2015年达到了26.7%。政府的定位偏离了其应有的角色定位,导致多头管理,管理低效。
2.人才不到位。数据表明,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在投资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中排第四位,2015年占到了8.2%。资本运作能力、商务谈判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判断力和洞察力、人际关系网络和协调能力以及技术背景等因素,是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和应有的知识储备。政策引导基金的管理团队往往是官员兼职,行政色彩较浓;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则往往只有技术,资本运作能力、人际关系网络和协调能力有限;而有丰富经验的创业投资经理并不多,并且要同时管理多家投资企业,纵然有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也無法在所有投资的企业中投入较多的精力,总要有所取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会导致管理团队的松散,号召力、凝聚力都会有所减弱。
3.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缺乏创业投资参与主体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实践证明,有限合伙制是提高管理效率、解决创业投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有效方式,然而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有限合伙制进行详细的阐述。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降低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自我保护力度。创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科技成果,成果能否转化为收益直接关系到创业企业的存亡。由于正外部效应的存在,创业企业的科技研发收益和成本的关系被市场机制扭曲,造成“搭便车”的现象。目前,我国虽然有些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但是还没有一个完整、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利于创业投资推动科技进步。三是缺乏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关的系统的法律。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涵盖创业投资资金的筹集、投资对象筛选、内部监控机制、退出环节的完整体系的专门法律,政府在实施监管时不易有效应用,经常无法可依,大大降低了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投的引导管理水平,不利于创业投资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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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变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的缺憾及修正[J].中州学刊,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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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元萍.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与模式[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