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崛起:是暴利还是泡沫?
2017-09-04于佳乐
于佳乐
“2011年,我玩《传奇3》的时候想卖一套装备,价格是3000元人民币,有人说给我1万个xx币兑换,当时我就给他拉黑了。现在想想,不能再错过别的了!”这段话出自《经济》记者加入的一个ICO(投资)微信群,里面的人或许对区块链了解甚少,但近期比特币、以太币的暴涨让这些人发现了能“一夜暴富”的机会。这真的靠谱吗?
谁在玩ICO
ICO令企业融资、创业融资变得简单。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简单写几份白皮书在ICO交易平台上发布项目,吸引投资者参与他们的ICO,从而迅速筹集所需要的代币数目。
BTCC联合创始人、ico币网CEO杨林科告诉《经济》记者,今年6月9日,icocoin项目十几分钟就募集到了1500个比特币;网页浏览器项目Brave,在30秒内筹集了3500万美元;而最近的一个ICO项目Basic Attention Token,在24秒内筹到了3000万美元。
杨林科认为,如果团队真的能实现白皮书上的构想,那么这项技术对扶持社会实体经济而言,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但拥有炒币5年经验的朱程却认为,ICO的确有能力解决融资的问题,但不少项目发起人也担心在项目正式上线前,融资和营销等方面的成本不足以支撑项目的继续。
据《经济》记者不完全了解,尽管央行正在考虑出台监管措施来控制高风险,并对非专业投资者进行监管,目前中国仍有200多万人在参与ICO。
那么,都是哪些人在玩ICO?
杨林科说,目前有很多传统的基金公司都在参与ICO项目,有的VC部门专门设立ICO投资基金,多达1亿美元的体量,少则几千万元人民币。同时,目前也有几家硅谷VC开始改用ICO融资模式,包括曾经专注传统VC模式的Boost VC,目前也开始押注比特币项目,在过去的1年里,其宣称投资过上百个区块链创业者。
还有一种情况是,投资机构会在投资时,直接要求融资方按照投资金额在ICO时提供若干数量的数字代币,然后投资机构在参与ICO时更倾向于短期套利,比如通过资金在“二级市场”上拉升代币的价格,随后抛出持有的代币赚取差价。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的投资者是炒币用户、股票用户、“大妈”用户,只是追寻财富效应,看不懂项目价值,大部分是跟风投资。并且,ICO目前也被一些投资者比作数字黄金,进行长线投资或者当作收藏品收藏。
但NABA北美区块链协会主席兰波认为,市场的火热有利于ICO概念普及,但目前的市场状态是不健康的,大量投資者盲目涌入,没有建立起正确的风险认识。所以,ICO发展的下一步还是要加大对投资者教育,了解区块链技术,并有一定的风险认识。
“金三角”地带
《经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国界、无门槛、无监管的全球性群体参与ICO项目是目前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也看到,在ICO发展的如火如荼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金融风险。”杨林科表示,并且,当违法分子开始利用ICO技术,把魔爪伸向老百姓的口袋时,这个市场变得更加危险。
据《经济》记者调查获悉,国内有些ICO平台集结各类虚拟博彩、代币化封闭式基金、全球化闪电智能合约、交友平台、开挖金矿、投注游戏乃至设立在开曼群岛的金融投资的项目。其每个项目动辄的资金也达上千万元的价格,涉及用户达10万余人。
同时,由于只要一份白皮书,就能在ICO平台几十分钟募集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资金的特性,一些公司开始打着创新旗号,发行没有任何产品支撑和募集资金额巨大的“骗子币”。
在没有任何监管措施的情况下,ICO难逃被非法者利用的情况。朱程向《经济》记者透露,“大部分募资企业只是想利用人们对ICO平台上能赚快钱的成就感,借助社交媒体来进行大力推广募资,一旦成功融到资金后,那些在白皮书中的承诺基本不会落地,尤其在中国公司的ICO项目中更为普遍。”
而且,大部分ICO项目仍处于初创阶段,参与ICO前也没有像IPO、VC等对融资者进行全面的信用审核和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对于项目是否合规,外部人员很难深入了解。而对于法律、政治、经营风险,很多ICO项目甚至是零披露。
《经济》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目前市场对ICO缺乏监管,一些玩币人有意识在撇清与非法集资的关系。例如,有市场声音称,由于诸如比特币等主流数字产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即使大规模融资也构不成非法集资,因为其不属于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相关条款对“存款”或“资金”的解释范畴。
“这样的市场声音,难免促使一些非法分子打法律‘擦边球。”朱程表示。
为此,《经济》记者就ICO大量集资是否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采访多位专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ICO项目发起人未经有关机构批准,即面向公众募集大量的数字代币,其有很大的风险涉及非法集资。
他解释说:“因为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非法集资行为中的‘资金概念包含了金钱和其他财物。虽说数字代币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但其在交易平台上能够自由买卖,且有明确的价格,所以符合刑法中‘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中的‘其他财产。”
监管沙盒初现
既然ICO能够促进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繁荣,那么,如何才能规避风险,引导ICO的良性发展?
杨林科认为,目前国内ICO的投资势头高于海外市场,这就避免不了该市场中存在大量“泡沫”。并且相比国外ICO投资市场,国内过多追寻财富效应,大多投资者缺乏对ICO项目的理性判断,“比如,我们平台每个ICO项目都会发布其应用情况以及项目负责人背景等信息,但真正去关注这方面内容的投资者却很少。”杨林科说,“目前ICO被炒得火热,一般的项目都能赚到钱,但当市场回归理性后,只有投优秀的项目,投资者才能稳赚不赔。”
杨林科建议,投资者在投资ICO项目前,要对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团队核心力进行全方位的考量,一是确保投资收益,二是规避非法集资的情况。
并且,为了避免误入集资诈骗的陷阱,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要判断,是否项目发起人会保证每一笔数字资产的使用流向明确,是否主动提供可查询的公鑰地址。
同时,项目发起者也要明确风险及责任的分配,预先做好数字资产的安全保管工作,以避免造成重大黑客盗窃事件。
据《经济》记者了解,ICO项目在募集数字资产期间时,仍存在被黑客盗窃的风险。比如2017年7月,数字代币社交交易平台CoinDash在首次ICO时,就受到黑客攻击,导致尝试购买该公司代币的投资者损失超过700万美元;2017年7月20日,一些潜在投资者向CoinDash初创公司举办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地址发送了以太币,最终导致被盗资金总额达1000万美元;又例如在2017年7月20日,据称Parity钱包漏洞导致15万个以太币被盗,而且Edgeless Casino、Swarm City等基于以太坊创建的ICO项目在此次事件中也深受损失。
“为了预防此类风险,发起人应事先设立网络安全防范机制。”邓建鹏表示,应向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数字资产发送地址,这样既可以提醒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尽到义务,又能在出现上述风险事件时,与投资人共同承担损失。
目前,在ICO监管问题上,虽然国内外还没有明确的监管机制,但监管态度已经显现。
比如在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声明,指出ICO项目The DAO发行的代币是一种证券,在SEC的监管范围内,需要符合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这就意味着,未来美国的非合格投资者也许就不能再投资被视为证券的ICO项目。”朱程表示。
还有部分国家对监管态度非常坚硬,其中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先后设立了“监管沙盒”。例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近期发布通知表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根据《证券和期货条例》第289章监管的产品”,则此数字代币的提供或发行将由MAS监管;并且只有被纳入监管沙盒的金融科技公司才允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从事与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的业务。
同时在国内,贵州省目前也率先探索“沙盒计划”,并发布了《区块链ICO贵阳共识》,7月30日,中国区块链产业沙盒自律联盟也正式成立。
杨林科最后表示,目前ICO业务处于社区加上代币交易所的环境中,但社区和代币交易所本身是相分离的,这会导致监管的不连续。“所以从制度建设出发,国家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整个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