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监所单位(司法)警械及警戒具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
2017-09-01李强
李强
摘要:监狱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重要警种之一,它是国家实施刑法的主体,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监管秩序的主要力量,同时监狱警察具有依法使用警械及警戒具的行为。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对于监狱、戒毒单位要求配发警械及警戒具,但是对于各监狱、戒毒单位实际配备警械及警戒具的实际情况、使用率没有相关统计,针对上述问题,研究者对吉林省三所监狱、三所强制戒毒所进行了警械及警戒具使用的调查活动,所选监狱及强制戒毒所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的反映目前吉林省各监狱及强制戒毒所配备警械及警戒具的实际情况、使用率,有助于司法厅在对监狱、戒毒干警培训时,具有针对性的进行警械及警戒具的相关培训。
关键词:监所单位;警械;警戒具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92-01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在进行干警培训时,能够根据各监狱、强制戒毒所配备警械及警戒具的实际情况、使用率,具有针对性的开设警械及警戒具课程,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二)各监狱、强制戒毒所能够相关借鉴,根据自身条件情况、性质能够取其优点,为吉林省监狱、戒毒所的长远良好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的方法,走访吉林省延吉监狱、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吉林省新康监狱、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松原强制隔离戒毒所、延边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共6家单位,发放问卷190份,回收190份,有效问卷185份;访谈21人。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个案样本多元化、全面性,能够反映所研究的实际情况
从基本信息能够看出,此次调查,男女比例为4:1,主要由于调查监狱全部为男犯监狱,基层干警大部分为男性所致;年龄结构多以30岁—50岁之间;工作年限集中于1-10年;由于此次調查对象为基层干警,所以警衔全部为警司与警督。
(二)监狱干警在监区执勤时佩戴警戒具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戒毒所干警
图1监狱干警佩戴图2戒毒所干警佩戴
警戒具情况警戒具情况
从数据上能够看出,监狱干警在监区执勤时要求必须佩戴警戒具的比重占67.5%,而戒毒所干警在执勤时要求佩戴警戒具的比例为29.5%,从上述数据体现的结果与实地访谈的结果能够一致,原因在于监狱与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收押人员性质不同,具体表现为潜在危险系数、管理形式等方面也有所区分,所以日常管理时是否佩戴警戒具出现了较大差异。
(三)大多数监狱、戒毒所干警能够认识到所在监区配备了防暴器材
在调查中发现,各监狱、戒毒所都配备了防暴器材,但配备标准不统一;在走访的三家戒毒所都配备了防暴盾牌与防暴头盔,其中九台强戒所配备种类比较完整,数量也较多;在走访的三家监狱单位中,延吉监狱配备的为最新式警用防暴盾牌与头盔,并且使用管理严格。
(四)干警对于常用警戒具的掌握上存在差异,并且使用率不高
在调查中发现,监狱、戒毒所干警对部分常用警戒具的使用技术掌握上没有存在相关性,说明各单位的管理模式不同,常用的警戒具也存在差异;在实地访谈中发现,三家监狱与三家强制戒毒所普遍存在单警装备的警械绝大部分不会使用,例如伸缩警棍、催泪喷雾,也有一部分干警对于怎样使用手铐、脚镣、约束铐等戒具存在疑问,分析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在配发时没有专门的使用培训进行讲解,另一方面平时的使用率较低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五)对于合理使用警械及警戒具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困惑
经过对《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中,摘取一部分内容进行问卷作答,85%的干警对于什么情况下使用警械及使用尺度存在疑惑,这在实地踏查访谈中也完全符合问卷作答的结果,造成此类原因主要由于在培训中没有涉及到相关内容,导致大部分新入警干警不知所措,只能听从老干警的劝告尽量不使用警械,这对于监狱及强制戒毒所的干警自身安全和防范意识存在很大的漏洞和弊端。
四、结论与建议
(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应根据目前监狱、强制戒毒所的实际工作需要,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一套单警装备及防暴器械的使用规定及标准。
(二)在日常监所管理工作中,集中时间开展关于警械具使用方面的培训,使监所民警明确警械具“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增强实战应用的目的性。
(三)根据不同年龄段,在对警械培训时要区别对待,对于年龄超过45周岁的干警应增强实用性较强,操作比较简单的警械培训;对于年龄低于45周岁的干警,应增强徒手控制及防范解脱技术,增强防爆相关警械技能培训。
(四)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加深干警危机忧患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系统内各监所间干警的沟通交流,将一些成熟、完善、科学、实用的经验与管理方法形成分享,扬长避短。
(六)加强干警身体素质的训练,提高干警单警作战的能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