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途径探讨
2017-09-01刘蓉
摘要:由于刑释人员不能正确定位自我,自暴自弃,出狱后社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未能很好地接纳他们,从而沦为社会底层人物,遭受不公待遇和歧视,导致他们选择重新犯罪。同时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刑释人员社会救助法》,没有将刑释人员新的救助措施落地生根,因此有效解决刑释人员在出狱后社会救助这一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将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刑释人员;社会救助;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21-01
作者简介:刘蓉(1994-),女,汉族,山西朔州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我国的一些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法律法规针对这些社会中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措施问题的规定不太具体和全面,存在着一些漏洞和缺陷。刑释人员恶性循环周期性的反复报复心理将会严重影响这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将这些不安定因素及早的扼杀在摇篮中,最大限度的发挥社会价值的救助作用,能够遏制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对这些刑满释放人员今后的人生有一个指引和规范的作用。
一、刑释人员社会救助的概述
犯罪分子由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触碰法律而被关进监狱,在服刑完毕重新步入社会后,我们国家和社会通过采取一些社会救助措施来帮助刑释人员今后的工作、生活与学习。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被称为罪犯,在服刑完毕后成为我们社会中普通的个体,恢复自己的自由生活,完成了一次巨大的角色转变,不可避免的会有无法适应社会新生活的感觉和心理变化。
二、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途径的困境
(一)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未能出台真正有针对性、系统性的社会救助措施,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力度不够;对于刑罚制度中规定的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条件的界定和针对具体个案的适用上存有欠缺,社会救助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
(二)社会救助与保障落实不到位
社会没能真正接纳这些因为犯罪被送进监狱的人员,社会中存在许多不公的现象,有些往往会涉及到刑释人员社会救助这一主题,社会中的人对他们歧视,甚至社会这一大环境也对我们区别对待,缺乏刑释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相关具体安置措施,未能够建立长效协调沟通机制,在制度与制度之间的制定和应用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漏洞和矛盾与冲突。
(三)刑释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认识自我能力不足,自己对社会严重不满,多数人存在报复仇视心理,遭遇挫折时自暴自弃,甘于堕落,不思进取,不能与他人友好相处,无法实现正确的沟通与交流,还有不少罪犯在出狱之后患有抑郁症或自闭症等一系列心理问题。刑释人员在出狱后,对于在监狱中的劳动改造往往仅限于身体层面的劳动,却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对社会如何救助和保障他们的权利有所不知,或所知甚少,对他们具体的保护不够,无法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各项权利。
三、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途径的对策
(一)健全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
出台专门的《刑释人员社会救助法》,不断健全刑释人员社会救助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其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合理调控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条件,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情况,采用合理的制度和手段来不断调整和修正刑罚执行的制度,缩减监督的费用,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全国联网的刑释人员社会救助平台和救助中心,全网式将刑释人員的信息联网。
(二)完善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
国家出台具体针对刑释人员社会救助的补贴及基金,用来帮助他们重新恢复正常的生活;营造和谐公正的社会氛围,创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机构,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消灭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前科,加大就业扶持力度,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和具体落实刑释人员社会救助的配套设施,积极发挥信息的共享价值,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要将案卷上传网络,公开透明,建立全国刑释人员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志愿者帮扶活动,对刑释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人文方面的关怀与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一条龙式的服务,从思想观念上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教育和引导。
(三)增强刑释人员的法律意识
不断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和理念,具备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能够理性科学正确看待和分析问题,遇事沉着冷静,不急于求成。摒弃犯罪分子的个人主义,不进行个人盲目崇拜,不羡慕嫉妒他人,不随波逐流。培养刑释人员的思想境界,定期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不断考评来加快刑释人员的思想改造,结合劳动改造,对他们的生活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的有效解决,事关国家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事关社会能否更加的安定与和谐,事关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幸福指数的高低。只有对他们真正救助、扶持和关怀,才能预防他们再次犯罪,降低我国的犯罪率,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使得每个家庭圆满、温馨与和睦。
[参考文献]
[1]袁泽民,莫瑞丽.社会排斥视角下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特点探讨[M].云南:云南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
[2]王亮.我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权保障的基本保障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袁泽民,莫瑞丽.试析就业与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关系[M].云南:云南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
[4]刘朝捷.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与防治措施[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
[5]韩宇.优化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教模式[J].学理论,20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