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规范
2017-08-30刘钟元卢敏
刘钟元+卢敏
摘 要:分析当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规范措施,使我国的行政执法朝着更加健康、高效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行政执法;问题;规范
行政执法是行政职能的组成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实现途径。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近年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应对策的出台,规范我国相关的行政执法,以达到更加理想的治理效果,从而使我国的行政执法及民主法治建设都得到更好的发展。
1 行政执法的概述
1.1 行政执法的定义
行政执法一般是指国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具体实践的方式。行政执法是需要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条文的有效处理手段,包括行政管理权的程序、步骤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约束。
1.2 行政执法的特征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完成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具有以下几种特征:(1)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直接或间接行为的法律效果。(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和立法工作活动。(3)行政执法的具体人或具体事项采取行政行为。(4)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只有行政机关主动积极主动地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之时,行政法律关系才得以形成。
2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国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但是在实际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各种的问题,矛盾层出不穷,亟待解决。
2.1 执法权限划分不清
(1)冗余执行,这种概念主要是体现在具体事务的处理和规划中。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各项法律中的80%以及地方法律的90%均设有相应的行政事务的处罚权。所以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中,会产生僭越或者机构重叠的效应。所以该如何进行分析和处理,是关键问题之所在,同时也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性和目的性的处理。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效率低下以及執法违规的现象。
(2)执法盲点。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完善,但是如果在此过程之中存在着某些空白区域,就是导致执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导致一些不良现象迟迟得不到解决,另外我国相关法律发展进程也是会受到极大的阻碍的。
2.2 暴力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屡见不鲜的暴力执法现象,一方面违背了政府相关政策的本意,同时也会产生极大的负面社会效应。如2009年7月13日,云南昆明发生3起恶性执法实践,造成7人受伤。2010年,郑州市一月就发生了四起暴力执法案件。2011年5月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行政执法局3名城管队员暴力执法致人死亡案件等等,诸如此类表明,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暴力执法现象还比较突出,仍需下大力气整治这种暴力执法乱象。
2.3 行政执法方式仍然落后
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很多执法乱象跟执法方式落后息息相关,也导致执法效率不高。突出表现为运动式管理,没有形成良性机制。在日常生活中,“集中管理”,“特殊处理”等词汇,常见于报端。有些地方会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某些违法现象采取集中整治的措施,形成一种短频快的“拳头攻势”。在“拳头攻势”来临之际,执法力度会非常强大,执法效果会较为明显,但是持续时间不长,“拳头攻势”结束之后,一切都会死灰复燃,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3 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相对不高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执法队伍履职守法能力不强,从而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各种不良现象。突出表现为不敢为和不愿为、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实施执法行为时考虑到个人得失及怕得罪领导而影响到个人事业的发展,不敢有效灵活开展工作,从而放弃法定职责,不作为。不愿为是指一些行政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重利轻法”,对应当积极配合的事,由于“得不到利益”就不予配合实施。不能为则是指由于现阶段我国的行政立法还不太完善,法律、法规对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不太合理,行政机构臃肿、职权不清,致使部门与部门之间职权交叉、交叠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本应该由某执法部门主管的事,因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若干职权,于是就不得不受其制约,结果导致执法效力相互抵消,使得应当履行的部门不能作为。不想为是指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的责任感不强,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对应管辖的违法范围及行为,熟视无睹,放任自流。
3.2 我国行政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策立法明显滞后于法律的实践,进而产生不协调状况。其次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地方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相应的障碍,这同时也是国家法律发展的重要制肘所在。最后是表现在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具体实施之间的矛盾和障碍性体现,可能政策的初衷和本意是良性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却表现出差强人意的效果。虽然有法可依,但是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出现执法不严的现象,是值得深思的。
3.3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还不健全
我国政府对其行政机构进行多次的改革,但是现在仍然存在着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等诸多的问题。一方面,纵向上,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不够合理,导致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重叠,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都拥有同样的行政执法权,管同样的事,导致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横向上,各行政部门之间的权限职责划分不清,且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有效协调配合,导致行政执法职责不清、各自为政,行政执法效率不高
3.4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不是很健全,各种监督主体尚未形成合理分工、协调互动、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对具体行政执法监督,通常由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自己的行为,这必然导致监督机能失效。由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进而导致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观念不强、不作为、乱作为违法群众利益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徇私执法、知法犯法等执法乱象。
4 规范我国行政执法的措施
4.1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克服各种执法乱象,从根本上来说必须尽快转变行政执法理念。首先要倡导服务性理念。我国的政府是属于人民的,一切政策的出发点以及归属点均是反映在人民利益之中。在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必须贯彻服务性的执政理念。牢记执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要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而监督。
4.2 完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一定法律制度往往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例外,必须尽早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科学执法提供可靠准确依据,使执法达到最佳运作的效果。此外在法律法规制定以及相应的执行过程中,需要配备有力的监督机制,如果无法充分保障,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此外还需要适时做好相关法律的修订与解释工作,使其更具操作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3 明确各行政机关的职能
首先,需要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关系,包括管理以及组织性原则的体现,以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和共享。其次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各行政机关权限不要越界,也不能出现盲区。增加政府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性,以及各部门单独执行政务时的效率。避免出现不协调的现象,进而影响政府的后续展开。此外,在执法方面要逐步实现重心的转移,上级部门在执行中适当放权,但要加强管理、监督,进而将行政事务管理达到最优效果。
4.4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要想提高执法质量,全面系统地规范执法过程,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约束力度,保障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监督的形式有多种,不同的情况,也有着针对性的选择和处理。作为监督内容的重要组成,执法责任制是用作于政府部门行政过程中的具体监督操作。由于我国政务执行过程中,相关的部门存在着忽略行政责任的结果,导致其中存在着很多不良的现象。包括执法过度、执法强度高以及公职权力滥用等。这些方面均是政策执行不当的结果,需要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譬如现在最常见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相应的责任制度、监督制度还未完善。故此,需要进行深入探究,不断完善执法监督责任制度,才能更加健康、有效的开展执法工作。
4.5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针对现实的执法现状,不断完善和发展新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执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执法者素质不高,信息化程度差等问题导致执法效率差等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急需加强我国行政执法方式的创新。一方面,可以继续深化政府电子信息化建设。理顺执法监测、投诉、处理等电子化执法平台,使执法更直接、迅速,提供执法效率。另一方面,要制定行政执法的长效機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长效执法机制,以维护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行政执法是一项与人民群众联系较为密切,覆盖面较广的执法活动,关系到我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详实的实施细则,构建科学有力的监督机制,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执法廉洁、公平、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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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向荣. 浅论执法规范化建设视野下的司法行政法制工作[J]. 中国司法,2017,(04):17-20.
作者简介
刘钟元,男,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行政科项目管理员。
卢敏,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