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
2017-08-24宋敏燕
宋敏燕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因操作风险所导致的金融案件频频发生,极大的影响了银行业的发展。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在防范操作风险方面较国外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信息披露水平偏低,仅能积累有限的例数数据,风险管理水平极为滞后。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就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进行了简要论述,并重点提出了相应防范之策,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 成因 对策
近年来,日渐加快的经济全球化和不断放松的金融管制,催生了各类先进、复杂的金融技术与金融工具,进而也加剧了银行业务与之风险组合的复杂性。20年代后期,国内外不断发生各类操作损失事件,如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均因操作风险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近年来我国部分银行同样也在操作风险上栽了跟头。为此,探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原因与防范对策势在必行。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分析
(一)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健全的内控制度
长时间一来,我国商业银行均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在我国银行业中,国有商业银行居于统治地位,但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极易造成银行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趁政府产权控制力的不强而成为银行事实上的所有者。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拥有较多的管理层次,加之未明确职能,因而各部门重复控制的情况极易出现。
(二)业务流程中操作风险监控不到位
大多数情况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都隐藏在业务流程中。一方面,设定的业务流程过于复杂,操作起来非常困难,以致于银行员工过于追求速度而视业务流程标准不顾。另一方面,银行内部监管部门未有效监督管理业务流程的操作,造成员工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随意改动,在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对于下属的违规操作常常是睁一眼闭一只眼,未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银行外部监督缺乏,相关监管法规缺失
没有充分配备监督人员,缺乏较强的监管力量。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取得了快速发展,在营业网点遍布各地的同时,却未及时采取相关的监管措施。因为人员的匮乏,所以一些营业点未配备充足的监管员,一些甚至是身兼数职,以致于无法有效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还缺乏完善的监管法规和先进的监管措施,隐瞒操作风险的现象更是极为普遍,让现阶段的监管无法和新形势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二、防范操作风险的对策
(一)制定系统完备的操作风险防范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有效防范操作風险的一项基本措施便是制定系统完备的操作风险防范规章制度,这也是最根本的措施。而要成功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从两个层面入手,即宏观与微观[1]。就宏观层面来说,要将重点放在操作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上,即保证较广的覆盖面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所制定的制度要将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和具体流程均包括在内,明确规范全体员工的业务操作,同时也要制定出统一的操作风险防范监管标准,总行根据标准统一有效管理各个支行。而就微观层面上来说,要制定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各种制度,但必须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按照这些制度来落实各项责任,将操作风险降至最低。除此之外,还要制定出有详细内容的商业银行责任追究制度,利用这种追究制度,让广大银行员工清楚的知晓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自身失误和违规行为需承担的后果。如此一来就可使所有业务员工的责任心大大增强,以免工作态度不认真、消极对待业务等现象的发生。制定的规章制度还必须将银行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进行修正和完善,以此使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科学。
(二)再造业务流程,加强风险控制
1.对柜面业务流程进行梳理。银行柜面系统需进行较多的交易,单个柜员不可能熟练掌握全部业务的操作路程,因而对于客户的业务需求,柜员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且频频出现失误。为此就需要梳理业务,开通特殊窗口来办理一些流程复杂、控制要求严格的业务,柜员可重点处理这部分业务,以促进复杂业务处理效率的提高,针对特殊业务的风险控制做进一步加强。
2.对会计内部管理流程进行调整,利用流程再造梳理、调整基层网点会计管理环节,以对操作风险予以控制。比如,逐步上收内部账户的开户、记账等,账务处理由管辖行相关部门统一进行,以免作案人员利用内部账务管理漏洞作案;建立对账管理系统,逐渐推行集中对账,为了防止发生假造或更改客户对账单的情况,所以应由管理行利用集中对账系统并委托第三方集中收发核对。
3.对风险监督控制流程进行再造,建设实时监控网络,通过后台监控中心实时监控网点柜员,同时将实时图像信息集合起来实现全面风险监控与分析,以强有力的震慑网点,将监管系统的效能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另外,试行与逐步推行集中事后监督,如工商银行利用影像技术,采取扫描与直接导入技术来实现会计档案资料影像的全程自动化、电子化采集、处理、存储以及调阅,其中就包括凭证、账簿、报表等,通过系统发送电子数据与业务信息,事后监督由监督中心负责。
(三)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管理水平
1.对监管方法予以创新,借助高科技手段实现风险监控的持续、动态。有效改变过去的监管方式,即主要为事后现场检查、手工核对以及业务抽查,重视对监管方法的创新,以促进操作风险防范科技含量的提高。为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将监管接口设置于业务处理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建立各种业务数据资料库,利用直接从业务部门提取数据来实现动态的日常非现场检测[2];通过先进的计算机工具与软件程序,将抽样范围扩大,同时把分析速度与评估的准确率提高,以促进检测覆盖面以检测效率的提高,监测分析获得的线索有助于有效实施现场监管,使现场监管时间缩短,监管成本得到节约,监管效率大大提高。
2.促进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将配套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来。按照新巴塞尔协议,如果在操作风险资本金的测算上采用高级计量法,其所需的历史基础数据至少要有3~5年。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应逐渐对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进行积累,建立起相关的数据库,便于之后更好的开展操作风险量化管理工作。研究与选择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计量方法,在做好数据收集的同时,开发建立与商业银行实况相符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定期度量与预测操作风险。另外,商业银行还应严格遵守银监会《操作风险指引》的相关要求,将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引进来,再将自身业务发展特点与之结合,建立配套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由一线高效提取、积累数据向后台、管理层综合提供各种信息。
三、结语
综上所述,操作风险仅存在于商业银行中,其在商业银行产生之初便开始出现,相较于普通风险而言,其虽然无法让商业银行获得任何收益,但如果其不能够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却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分析了操作风险的主要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希望可为商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提供有效参考,使操作风险的发生率显著降低。
参考文献
[1]袁敏.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J].黑龙江金融,2014,(09):29-31.
[2]邵祥颖.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及其防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4,(05):135-137.